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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讲话系列第3351期长春市纪委书记孙继光:在中国共产党长春市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VIP免费

提纲:

一、2021年工作回顾

  (一)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紧扣“两个维护”加强政治监督

  (三)深化“三不”一体推进

  (四)认真落实“作风建设年”要求

  (五)持续深化政治巡察

  (六)做实做细监督第一职责

  (七)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八)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

二、2022年主要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

  (二)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

  (三)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

  (四)坚守人民至上根本立场

  (五)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

  (六)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七)落实政治过硬、本领高强要求

自觉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

推进新时代长春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在中国共产党长春市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长春市纪委书记 孙继光

202231日)


我代表中共长春市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二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和市第十四次党代会部署,总结2021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2年任务。刚才,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张志军对坚定不移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作出部署,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21年工作回顾

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坚强领导下,市纪委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坚定稳妥,实事求是、守正创新,保持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坚定,保持正风肃纪、反腐惩恶的战略定力,围绕长春现代化建设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一)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坚持用理论武装引领实践。市纪委常委会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33次,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6次、专题报告会2次,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准确把握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刻认识习近平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刻认识建党百年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到县(市)区、开发区宣讲解读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全会精神,把全会明确的任务直接传达到基层。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牵头领题,带动全系统开展46项课题调研,推动重点任务全面落实。

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贯通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市纪委监委负责同志带头作专题党课报告,深刻总结党的纪律建设、作风建设的历史经验,深入阐释纪检监察机关在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中的职责使命,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自觉性、坚定性。市纪委监委机关干部参观“三下江南”战役纪念馆、长春二道沟邮局地下通讯站旧址、中共长春支部旧址,接受红色教育,传承红色基因。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查找差距、抓好整改,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自我改造、履职尽责、开拓新局的实际行动。

统筹做好纪检监察宣传工作。充分运用市纪委监委网站、“廉洁长春”微信公众号、《纪检监察工作》等载体宣传阐释建党百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全面从严治党显著成效。深入挖掘运用长春红色资源中的清廉内涵,举办红色经典故事舞台剧大赛,拍摄《不能忘记的历史》等系列专题片,绘制《长春地区红色资源地图》。开展纪检监察机关光荣传统教育,做好“两优一先”评选表彰和“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工作,营造庆祝建党百年浓厚氛围。

(二)紧扣“两个维护”加强政治监督,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要求落实落地

紧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开展政治监督。建立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监督台账,将其分解转化为36个方面174项任务,会同省纪委监委成立4个联合检查组,分赴榆树市、农安县、长春新区等地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17个,跟踪督促整改落实。制定实施《长春市纪委监委全面加强政治监督的工作方案》,扎实推进政治监督落地见效。开展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立案5663人,处分20人。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立案1220人。统筹推进“四个专项”监督,发现问题36个,督促完成整改32个,立案311人,处分3人。

加强对“十四五”规划任务落实情况监督检查。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和项目建设、常态化疫情防控、换届、安全生产、安保维稳等5方面重点任务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发现问题98个,纠正政治偏差,督促整改落实到位。面对公主岭等地突如其来的疫情,市县两级联动开展3轮督导检查,发现问题157个,逐一督促整改解决。派出3个综合督导检查组进驻公主岭市和市传染病医院,针对防疫责任和措施不力问题追责问责12人。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协助市委全面彻底肃清孙政才和苏荣、王珉流毒影响,高度警觉“七个有之”问题,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两面派、两面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25件,处分25人。加强换届风气监督,严肃换届纪律,制定《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实施方案》《关于开展换届风气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协助组织部门做好换届督导和考察工作,坚持综合研判、“下沉一级”核查,审慎高效回复党风廉政意见。市纪委监委集中开展3轮督导检查,回复党风廉政意见1033101人次,提出暂缓意见16人次、否定意见72人次,有效防止“带病提名”、“带病提拔”。

(三)深化“三不”一体推进,努力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

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持严的主基调不放松,坚决查处重点领域、“关键少数”及各种风险背后的腐败案件,市纪委监委立案审查调查市管干部41人,重点查处了张伟、关连平、周亚昆、李鑫、夏明君、刘洪伟、肖建伟、韩明仁、张凯楠、赵洪喜、岳颖茂等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信访举报19984件次,其中检举控告类3649件次;立案3015件,处分2724人,移送检察机关120人;全市有50人向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投案,146人主动交代问题。

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坚持以问题推动查补漏洞、以案件促进整改整治、以典型的人和事开展警示教育,统筹推动查办案件、加强教育、完善制度、促进治理。协助市委召开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议,组织市级领导和市管主要领导干部参观省廉政教育基地,通报典型案件及教训警示。制定《关于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推进以案促改工作的实施方案》,召开以案促改工作座谈会和专题培训会,提升以案促改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坚持以案为镜鉴,编印《忏悔录》,编写《村干部违纪违法警示案例评析》,制作警示教育专题片,增强了警示教育实效性。督促汽开区围绕孙弘颜等4起典型案件开展以案促改,建立完善制度314项。深化人防系统整改整治,推动市人防办整改问题292个,出台《人防工程(结建)审批制度》等9方面140项规章制度。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撰写案件剖析报告114份,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840份,推动案发单位整改问题4048个,建立完善制度1060个。

加大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力度。召开市委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会议,成立市委反腐败追逃追赃和跨境治理办公室,建立健全协调机制。集中开展追逃追赃宣传月活动,拍摄纪实专题片,滚动播放公益广告240万余条次、短视频160万余条次、电子海报18万余张次。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追回出逃人员38人,追回赃款赃物价值668.1万元。成功将出逃27年的原双阳县农业银行石溪储蓄所所长段海龙、出逃22年的市公安局二道分局原局长尹军抓捕归案。在高压震慑和政策感召下,有23名出逃人员主动投案。市监委首次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

(四)认真落实“作风建设年”要求,坚持不懈纠“四风”树新风

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协助党委认真落实抓作风建设主体责任,牵住主体责任“牛鼻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逐级传导责任压力。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约谈党组织书记1065人次。制定《关于做实做细作风监督深入纠治“四风”问题的工作方案》,落实38项具体措施。强化节点监督,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调取大数据等多种方式,发现问题277个,督促立行立改160个。坚决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对顶风违纪、屡教不改、情节恶劣的从严处理,公开通报曝光典型问题。坚决查处享乐奢靡行为,对不吃本级吃下级、超标准接待拆分报销、物流快递送礼等隐形变异问题深查严治,对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对违规吃喝、用房、用车等情况推进常态化监督。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149个,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65人,处分147人,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2470起。

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深入查找政绩观扭曲、发展观偏差、治理能力不足导致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督促纠正工作过度留痕、检查考核过多过频等问题,防止不顾基层实际乱加码、乱作为,推动建立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36个,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54人,处分46人。

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并举。健全定期公布查处结果制度,完善节前通报曝光、节中监督检查、节后督促整改工作机制。拍摄制作《修身齐家清正廉明》《中秋月明映清廉》等廉洁公益视频,营造廉洁文化氛围。开展新任市管干部家属“廉政一日”教育,开办国企领域、政法系统、教育系统家庭廉政课堂,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反对特权,严格家教家风。认真落实“五化”工作法,推动形成“严新细实”作风。

(五)持续深化政治巡察,充分发挥巡视巡察综合监督作用

推进巡察高质量全覆盖。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充分发挥政治巡察作用,组织开展十三届市委第十、十一轮巡察,对供销合作社系统、供热领域、涉粮问题开展专项专题巡察,对国企、教育、医疗、安全生产领域开展延伸巡察,对市委前9轮巡察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实现常规巡察和整改“回头看”两个全覆盖。市委第十、十一轮巡察共发现问题908个,移交问题线索82件,推动立行立改问题24个。

完善巡视巡察整改落实机制。全面履行巡视整改监督责任,协助市委持续推进中央第八巡视组和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与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沟通机制,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创新巡察反馈组织方式,实行集中反馈和“一对一”现场反馈相结合,增强严肃性、权威性、针对性。向被巡察单位及时通报巡察情况,向党委报送巡察专题报告,落实巡察整改情况报送和“三方联审”工作机制,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公布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关键作用。

推动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协助市委制定落实《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意见》工作方案,明确7项重点任务,制定29条具体措施,在南关区、公主岭市开展试点。召开全市巡察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部署要求,总结交流经验,推动市县巡察上下联动落实落地,构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巡视巡察监督工作格局。

(六)做实做细监督第一职责,精准有力监督执纪执法

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和省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若干措施》,协助市委制定贯彻落实的工作方案,制定市纪委实施方案,编制《长春市纪委监委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规程(试行)》,选择5个单位先行先试,建立24种监督运行模块,推进监督清单化、项目化、规范化,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同向发力、一贯到底。市纪委监委向市委报送重要事项报告39份。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与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1258人次,约谈提醒62人次,反馈问题135个。

提升监督治理综合效果。充分发挥改革的先导、突破、创立作用,开展“四项监督”统筹衔接问题调研,修订完善“1+1”、“1+N”、“1+X”机制,建立健全“4+2+Z”联动模式,推动“四项监督”在决策部署指挥、资源力量整合、措施手段运用上更加协同高效。开展基层监督改革试点,指导县(市)区制作《村级微权力操作手册》,整合基层监督力量,探索建立“片区制”、“

协作区”监督模式,推动监督下沉,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末梢神经”。

精准规范用好问责利器。坚持权责统一、失责必问,对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件、省环保督察领导小组移交问题线索等进行核查,追责问责146人。对北湖大桥质量问题系列案件、净月“7•24”重大火灾事故、长春世鹿鹿业集团“11•06”火灾事故、长春佳龙牧业“6•15”中毒事故开展追责问责。全市共问责党员领导干部、监察对象218人。

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0511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谈话函询、提醒批评7753人次,占总人次的73.8%;运用第二种形态给予轻处分、组织调整2238人次,占21.3%;运用第三种形态给予重处分、职务调整232人次,占2.2%;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严重违纪违法、触犯刑律的288人次,占2.7%。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和吉林省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容错纠错十条,编印《习近平关于“激励保护干部担当作为”重要论述摘要及有关文件制度规定汇编》,探索建立容错纠错清单,对103名干部免于处分。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制定实施《长春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严格执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梳理排查信访举报1843件,为39名干部澄清正名。对1147名受处分党员干部开展回访教育,引导他们知错改错,重拾信心,再创佳绩。

(七)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

深化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扎实推进26项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实事,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107件,认真办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转办诉求类留言53件,指导各地各部门“一领域一专项、一地域一方案”,大力整治群众身边“微腐败”,解决群众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加大教师有偿补课和校外培训治理力度,督促市教育局查处非法培训机构2142所,查处违规教师75人。推动开展医疗机构乱收费、收红包、索回扣“三项整治”。深入开展供热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立案29件,处分14人。开展农村基层“微腐败”及涉农领域职务违法职务犯罪专项治理,共处置问题线索844件,立案178件,处分166人。

推进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常态化。制定实施《关于常态化开展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的工作方案》,把“打伞破网”

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结合起来,健全常态化推进工作机制。认真履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协同责任,制定《长春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按期查结省级第一指导组移交问题线索91件。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883件,立案257件,处分处理424人。

督促优化营商环境。认真落实《长春市损害营商环境行为问责办法(试行)》,制定《关于坚决整治营商环境建设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工作方案》,成立7个专项监督检查组,围绕政策制度、政务服务、履行契约、行政执法等方面作风问题开展整治行动,重点对政务大厅和“窗口”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推动解决“庸散怕浮奢”问题。全市共查处营商环境领域问题52个,处理18人,推动营商环境不断改善。

(八)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检监察铁军

自觉传承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市纪委常委会带头学史用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伟大建党精神滋养党性修养,培育许党许国、报党报国的境界情怀,强化铁面无私、铁腕反腐的斗争精神,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双促双融筑堡垒、创先争优庆百年”为主题,开展主题党日、每周学习阅读、支部学习研讨等活动,有效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立足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建设干部队伍,强化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举办提高和保障案件质量、新进纪检监察系统干部作风建设等专题培训班,建立青年干部学习小组、开办“青年学宜课堂”,深化全员培训。市纪委监委举办各类专题培训10期,参训1656人次,调训64393人次,努力做到政治过硬、本领高强。

从严监督约束执纪执法权。认真执行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制定《长春市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之间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请托违规办事的报备及责任追究规定》,加强对干部遵守省纪委监委“六条禁令”和市纪委监委“十个严禁”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工作手册》,查找廉政风险点,明确权力边界,健全内控机制,强化全过程监管。自觉检视“灯下黑”问题,加大严管严治力度,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提高拒腐防“围”能力。全市共谈话函询纪检监察干部33人次,立案6件,处分4人。制定实施《关于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纪检监察干部予以澄清正名的工作方案》,为5名纪检监察干部澄清正名,激励担当作为。

一年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下,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履职、担当奋进,贯通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实践要求,在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上形成了一些新的认识和体会。必须坚持对党忠诚,以坚强党性履职尽责;必须坚持自我革命,保持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坚定;必须坚持人民至上,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必须坚持系统观念,强化监督治理效能;必须坚持以史为鉴,运用历史经验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守正创新,与时俱进破解实践难题。

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我市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引领和政治保障作用充分发挥,党的纪律建设、作风建设显著增强,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得到根本扭转,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党风政风焕然一新,社风民风持续向好,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实践不断深入,形成了惩恶扬善、纠治并举的良性循环。同时要清醒看到,腐败与反腐败较量还在激烈进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正风肃纪反腐永远在路上。还要清醒看到,我们的工作与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还有差距,素质能力与高质量发展要求相比还有差距,纪律作风与打铁必须自身硬要求相比还有差距。有的理论学习联系实际不紧,把职责、工作和自己摆进去不够,思想认识跟不上形势发展要求;有的履职能力不强,法治素养和执纪执法本领有待提升;有的存在办案“重数量、轻质量”倾向,个别案件处理处置不够严谨、质量不高;有的内控机制不健全,严管严治不到位,个别纪检监察干部自身要求不严,作风形象仍需改进。对此,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2022年主要工作

2022年将召开党的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这是我们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和市第十四次党代会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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