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深化认识提升行动自觉
二、以严格履职确保检查实效
三、以严实作风提升工作质量
在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执法检查动员会上的讲话(摘要)
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沈素琍
(2020年8月4日)
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执法检查,是省人大常委会今年一项重要监督任务,也是对接全国人大常委会重点工作部署作出的安排。这里,我就扎实开展好这次执法检查提三点要求。
一、以深化认识提升行动自觉
公共文化服务承担着以文化人、以文育人的重要职责和使命,是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和途径。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执法检查,有利于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推动作用、健全我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建设文化强省、促进安徽文化事业大发展大繁荣等,其重要意义主要在于四个方面。
一是依法保障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的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了到今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成”的战略目标,十八届三中全会把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作为深改重点任务之一,党的十九大进一步提出要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丰富群众性文化活动等。省委、省政府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就加快构建我省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建设等,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举措。我们开展这次执法检查,就是要深入贯彻中央及省委的部署要求,依法保障和促进我省进一步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重心下移、共建共享的制度机制,构建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服务体系,加强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为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履职尽责。
二是更好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
发展社会主义文化事业,根本目的是为人民服务,这既是党和国家大政方针,也是宪法的原则要求。我们要看到,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颁布实施,推动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实现了由行政性维护向法律保障的跨越,促进了公共文化服务的法治化、规范化。同时也要看到,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快速增长、日趋多样,对提升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文化产品及相关服务水平提出了许多新要求。我们开展这次执法检查,就是要从人大监督的角度,支持和促进政府进一步落实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产品提供、服务保障等各项法定职责,着力解决公共文化服务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重点是解决有的指标尚未完全达标、工作落实还没有完全到位、服务保障还不够充分等问题,依法保障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公共文化供给、参加公共文化活动等基本文化权益,增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普惠性、适用性和时代性,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
三是持续助力文化强省建设。近年来,我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大步推进,服务的内容、产品、活动日益丰富,保障措施逐步完善,促进了文化事业和产业不断发展。同时也要看到,对照建设文化强省的目标要求、人民群众的更高期待,工作中还有一些短板需要补齐,执法监管还需加强。比方讲,随着信息化、网络化的快速发展,开始迈入“5G”时代,而我省基层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网络尚未完全形成,原有部分广电基础设施陈旧老化,广电公共服务仍需提质增效。又比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明确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我们在基层调研中看到,城市街道、社区建设得多一些、好一些,而乡村有些还没有建起来、已建的功能还不够完善。再比如,现在广场舞到处可见,其中有一些因噪音扰民等原因引发矛盾纠纷,反映出规范管理还不够到位。这些都是不少地方存在的共性问题。我们开展这次执法检查,就是要督促各有关方面进一步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规定,增强依法治理能力,在补短板、强弱项中,不断提升文化软实力,持续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水平。
四是促进我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宣传贯彻。7月1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安徽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这是我省第一部公共文化服务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这个条例,既衔接了上位法,又立足安徽省情,细化了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的要求,拓展了服务内容和产品范围,实化了具体保障措施,为进一步健全人民群众文化权益保障制度、推动安徽新时代公共文化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法治支撑。这件法规尽管今年9月1日才开始施行,但各地各单位学习宣传和实施前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