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议事原则
(一)局务会是本局履行行政职能的重要议事决策形式
(二)局务会应遵循民主集中制
二、议事范围
(一)传达上级领导机关或局党组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
(二)研究讨论全局行政工作年度计划、要点和上级有关部门、市领导交办的重要事项
(三)通报有关重要情况
(四)研究本局职责范围内的重要事项和问题
(五)制定重大改革措施和管理办法
(六)审议和审定局财务预决算、重要资金投入、使用问题
(七)听取所属处室(部门)重要工作汇报
(八)审议和审定以行政名义发布的涉及全局行政工作的政策性文件及上报主管部门的重要文件
(九)其他需提交局务会研究决定的事项
三、会议召集
(一)局务会议原则上每半月召开一次
(二)局务会议由局长召集主持
(三)局务会议的出席对象为局领导
(四)局务会议具体会务组织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四、组织程序
(一)提交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
(二)实行局务会议题申报制度
(三)拟提交局务会研究的议题
(四)局务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举行
(五)除特殊情况外
(六)与会人员会前应认真阅读会议材料
(七)局务会议作出决定的过程
(八)局务会议由办公室做好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
五、会议要求
(一)与会人员无特殊情况
(二)局务会议形成的决定、决议
(三)局务会议研究决定的重要、重大事项
(四)与会人员应遵守保密规定
机关事务管理局局务会议事规则
为进一步规范局务会的组织管理和议事程序,提高会议的质量和效率,增强机关事务工作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根据《xx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原则
(一)局务会是本局履行行政职能的重要议事决策形式,其主要任务是研究和部署全局性工作,协调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检查督促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二)局务会应遵循民主集中制,坚持精简、有序、高效的原则,提倡开短会、求实效,做到会前充分准备,会中紧扣主题,会后狠抓落实,努力提高会议的质量和效率。
二、议事范围
(一)传达上级领导机关或局党组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贯彻意见和实施办法。
(二)研究讨论全局行政工作年度计划、要点和上级有关部门、市领导交办的重要事项,提出阶段性或专项工作落实意见和措施。
(三)通报有关重要情况,交换近期工作情况,分析工作形势,研究部署下一步主要工作。
(四)研究本局职责范围内的重要事项和问题,讨论、通过重要规章制度,决定和部署本局的重要工作。
(五)制定重大改革措施和管理办法,研究解决本局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或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
(六)审议和审定局财务预决算、重要资金投入、使用问题,研究较大金额经费开支,即:单项经费开支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事项;单项经费开支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未实行货比三家的事项;局领导认为必要的其他经费开支事项。
(七)听取所属处室(部门)重要工作汇报,提出改进工作的具体指导意见,并就请示的有关问题作出决定。
(八)审议和审定以行政名义发布的涉及全局行政工作的政策性文件及上报主管部门的重要文件。
(九)其他需提交局务会研究决定的事项。
三、会议召集
(一)局务会议原则上每半月召开一次,时间一般根据议题多少和紧急程度确定。如确因工作需要,经局长同意,可临时或推迟召开局务会。
(二)局务会议由局长召集主持,也可由局长委托其他局领导召集主持。
(三)局务会议的出席对象为局领导,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根据会议研究的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