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一)成立2022年度综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开展2022年度综合考核工作的通知
河环党字〔2022〕29号
中共H学院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2年度综合考核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机构: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厅直属院校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工作通知》《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2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河北省高等学校中层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和我校《二级单位绩效目标管理与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河环院字〔2021〕13号)、《中层班子和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河环党字〔2021〕59号)精神,为综合统筹2022年度二级单位(部门)年度绩效目标管理考核、中层班子和中层干部年度工作考核、教职工年度工作考核,结合学校实际,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现就2022年度各项考核工作综合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2022年度综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各项考核工作
组
长:李晓华
副组长:高俊山
安立峰 孙京敏 耿世刚
张
静 官金华 王 松
成
员:全校各机构主要负责人
(二)领导小组设办公室,负责考核具体组织协调实施
主
任:高俊山(兼) 安立峰(兼)
副主任:韩宝军
苏传华 吕健伟 朱爱虹
成
员: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纪委办公室、人事处、学生工作处、工会、财务处、教务处、科研处、产教融合与创新创业中心
根据工作需要,按政治可靠、综合素质较高、作风优良的要求在全校教职工范围内抽调工作人员,参照任职回避制度有关规定安排其参加各项考核工作的程序履行。
二、考核范围
1.全校各二级机构;
2.全校中层班子和中层干部;
3.处级以下全体教职工(含人事代理人员)。
三、考核内容
(一)二级单位绩效目标管理考核。(见河环院字〔2021〕13号)
(二)中层班子和中层干部年度考核。从党的建设和事业发展2方面考核中层班子履职情况;从德能勤绩廉5个方面考核中层干部年度工作履职情况。(见河环党字〔2021〕59号)
(三)教职工年度考核。(见附件1)
四、日程安排
2022年12月12日—2023年1月3日组织开展2022年度内设二级单位(部门)年度考核、2022年度中层班子和中层干部考核、2022年度教职工考核。(见附件2)
五、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单位(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成立考核工作小组,由各二级单位(部门)负责人任组长、副组长,实行组长负责制;负责本考核小组综合考核工作的宣传、测评大会组织、教职工考核等次初步确定等工作。
(二)广大干部职工要严格按照要求,认真进行总结和述职,并积极参与述职考核测评工作。参加民主测评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本着对党、对组织、对自己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确保民主测评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三)考核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各类人员考核一定要从严要求,严禁弄虚作假。要严格执行考核工作程序和要求,充分体现奖优罚劣的原则,本着对学校事业负责的态度,杜绝敷衍了事、走过场等不负责任的行为。确保考核结果充分体现承担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和疫情防控、预算执行等一线任务的完成情况,鼓励实干,褒扬先进。
六、报送材料
(一)各二级单位(部门)要及时向分管或联系学校领导请示报告,研究本单位述职考核测评工作,确定考核工作小组组成、测评会议的时间和地点等内容,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形成工作方案,与本单位工作加分项一并于2022年12月23日前书面报送学校综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综合办公楼401室,联系人李金龙、陈卓,联系电话7815700)
(二)各中层机构党组织于2022年12月20日前将本单位中层干部述学述职述廉述法报告电子版按单位汇总报学校综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党组织书记要审阅把关其他中层干部的报告。(邮箱:emcczx@163.com,电子版文件命名如“张三(XX系党总支副书记)2022年度述学述职述廉述法报告”;联系人刘畅,联系电话7815733)
(三)各二级单位(部门)于2022年12月28日下班前将本单位教职工考核等次意见汇总表、教职工考核业绩登记表纸质版、电子版报学校综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综合办公楼505室,联系人刘俊杰,联系电话7815764)
(四)各二级单位(部门)要在总结2022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修订2023年职能绩效任务目标、完善工作计划。2022年12月26日学校将结合二级单位(部门)考核述职召开中层机构工作汇报交流大会暨综合测评大会。
特此通知。
附件:
1. 2022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2. 2022年学校综合考核工作日程表
中共H学院委员会
2022年12月8日
中共H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2月8日印发
附件1:
2022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一、考核范围、内容及等次标准
(一)考核范围
处级以下的在编在职人员,人事代理在岗人员。
1.除中层干部外,其他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由所在单位考核工作组负责。分组情况及优秀指标分配情况附后。
2.精准扶贫驻村工作组成员考核按照省里有关规定执行。
3.本年度新进人员应进行考核,给出评价,不计等次,但其考核结果作为转正定级、认定和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二)考核内容
教职工的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是“德”和“绩”的表现。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和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要深入贯彻落实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有关精神,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
能:是指履行岗位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以及接受培训的情况。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以及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岗位特点,还包括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对专职教师要重点考核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等业绩。包括教学工作量及教学效果,专业、课程、实验室建设特别是参与本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及实验室建设业绩,教学改革工作业绩,学术、科研、社会服务工作等。要与教学质量考核成绩挂钩,教学质量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对管理岗位人员重点考核履行岗位职责和管理育人业绩。包括出勤及遵守工作纪律情况,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参与管理改革业绩及相关工作研究性成果和创新成果。
对工勤岗位人员重点考核履行岗位职责和服务育人业绩。包括出勤及遵守劳动纪律情况,履行岗位职责情况,承担和完成的工作任务量,特别是工作过程中技术革新情况和服务质量。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三)考核等次标准
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德、能、勤、绩、廉表现突出,全面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取得显著成绩,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合格:德、能、勤、绩、廉表现较好,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全面完成工作任务,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
基本合格:德、能、勤、绩、廉表现一般,基本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基本完成工作任务,服务对象满意度一般。
不合格:德、能、勤、绩、廉表现较差,不能履行岗位职责,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者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二、考核方法、步骤及日期安排
(一)考核方法
教职工考核实行领导与群众、平时与定期、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以平时考核和定量考核为主。
(二)步骤及日期安排
1.动员部署。2022年12月12日,学校下发文件,部署全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
2.个人总结及小组考核(2022年12月27日前)
(1)各考核小组召开全体工作人员大会进行动员,明确年度考核的目的意义、指导思想、方法步骤及纪律要求。
(2)个人总结。被考核人员要按照岗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认真回顾总结一年的工作、学习情况,提交个人总结及量化所需佐证材料,如实填写《H学院2022年度教职工考核业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