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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纲:

  一、组织领导(一)成立2020年度综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开展2020年度综合考核工作的通知

河环党字[2020]55
中共H学院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0年度综合考核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机构: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厅直属院校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工作通知》《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河北省高等学校中层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精神,为综合统筹2020年度二级单位(部门)年度绩效目标管理考核、中层干部年度工作考核、教职工年度工作考核,结合学校实际,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现就2020年度各项考核工作综合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2020年度综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各项考核工作
组 长:朱立杰 张建民
常务副组长:高俊山 安立峰
副组长:孙京敏 耿世刚 张 静 官金华 王 松
(二)领导小组设办公室,负责考核具体组织协调实施
主 任:高俊山(兼) 安立峰(兼)
副主任:苏传华 吕健伟 朱爱虹 韩宝军
成员:孙景民 魏国印 霍保全 冯雨峰 贾 勤刘 明 张 宇 路 明 何 鑫 刘 洋
根据工作需要,按政治可靠、综合素质较高、作风优良的要求在全校教职工范围内抽调工作人员,参照任职回避制度有关规定安排其参加各项考核工作的程序履行。
二、考核范围
1.全校各二级机构;
2.全体中层干部;
3.处级以下全体教职工(含人事代理人员)。
三、考核内容
(一)二级单位(部门)年度绩效目标管理考核。以定量、定性相结合和过程性、结果性结合方式对各二级单位(部门)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成绩计入中层干部考核评分。(见附件1
(二)中层干部年度考核。从德能勤绩廉5个方面考核中层干部年度工作履职情况。(见附件2
(三)教职工年度考核。从德能勤绩廉5个方面考核教职工年度工作履职情况。(见附件3
四、日程安排
20201231日—2021110日组织开展2020年度内设二级单位(部门)年度考核、2020年度中层干部考核、2020年度教职工考核、学校党委工作务虚会和教学总结与文档建设。(见附件4
五、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单位(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成立考核工作小组,由各二级单位(部门)负责人任组长、副组长,实行组长负责制;负责本考核小组综合考核工作的宣传、测评大会组织、教职工考核等次初步确定等工作。
(二)广大干部职工要严格按照要求,认真进行总结和述职,并积极参与述职考核测评工作。参加民主测评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本着对党、对组织、对自己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确保民主测评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三)考核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各类人员考核一定要从严要求,严禁弄虚作假。要严格执行考核工作程序和要求,充分体现奖优罚劣的原则,本着对学校事业负责的态度,杜绝敷衍了事、走过场等不负责任的行为。确保考核结果充分体现承担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一线任务的完成情况,鼓励实干,褒扬先进。
六、报送材料
(一)各二级单位(部门)要及时向分管或联系学校领导请示报告,研究本单位述职考核测评工作,确定考核工作小组组成、测评会议的时间和地点等内容,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形成工作方案,与本单位工作加分项一并于20201231日前书面报送学校综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综合办公楼301室,联系人刘思涵、孙盛楠,联系电话7815700
(二)各二级单位(部门)于20201231日前将本单位中层干部述职报告打印版、电子版按单位汇总报学校综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综合办公楼311室,联系人刘明,联系电话7815733
(三)各二级单位(部门)于202118日下班前将本单位教职工考核等次意见汇总表、教职工考核业绩登记表纸质版、电子版报学校综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综合办公楼505室,联系人刘俊杰,联系电话7815764
(四)各二级单位(部门)要在总结2020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修订2021年职能绩效任务目标、完善工作计划。202114日学校将结合二级单位(部门)考核述职召开中层机构工作汇报交流大会暨综合测评大会。202115日召开党委工作务虚会,研讨学校2021年工作思路、主要目标任务和转型发展,形成《学校2021年党政工作要点》。为下一年顺利实施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
特此通知。
附件:1.二级单位(部门)年度绩效目标管理考核实施办法
2.2020年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3.2020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4.2020年学校综合考核工作日程表

中共H学院委员会
20201229

中共H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201229日印发
附件1
二级单位(部门)年度
绩效目标管理考核实施办法

为了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和激励竞争机制,充分发挥各机构和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
一、考核原则
(一)客观性原则
坚持从实际出发,重视过程管理,确保公正公平。
(二)可操作性原则
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过程与结果相结合,全面与重点相结合,指标体系简洁,操作简便易行,注重实事求是,结果真实客观。
(三)以考促建原则
坚持以考核促管理、以考核促建设、以考核促发展。既要肯定成绩,挖掘潜能、强化优势、彰显特色,又要查找问题,明确改进方向,逐步构建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良性竞争机制。
(四)分类考核原则
本次考核共分3组:第一组教学单位(10个),共4个优秀指标,最终成绩最高的前4名确定为优秀等次;第二组教辅单位和临时机构(7个),共2个优秀指标,最终成绩最高的前2名确定为优秀等次;第三组管理部门单位(13个),共4个优秀指标,最终成绩最高的前4名确定为优秀等次。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按照部门工作性质分为教学、教辅单位和管理部门三类,不同类部门考核内容有所不同。
(一)教学系部考核内容
教学系部的考核内容分职能绩效完成情况考评、相关职能部门量化考评、定性考评、加分项和减分项5项。综合得分满分为108=基础分100分(定量测评+定性测评)+加减分项8分(加分项-减分项)。
职能绩效完成情况考评:考核组对照各系部提交的2020年度职能绩效完成情况表,通过深入部门查阅相关佐证资料的方式进行。该项考评为合格性考评,不计分数。年度职能绩效完成率达到80%及以上的确定为合格,确定为不合格的教学系部不得评选优秀等次。
相关职能部门量化考评:该项考评分别从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教学工作、科研工作、学生工作4个方面对各教学系部2020年工作进行定量考评。计入内设二级单位(部门)年度考核总分,权重为基础得分的40%
1.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考核由组织部负责。权重为量化考评的20%
2.教学工作考核指标体系由教务处研究制定。权重为量化考评的40%
3.科研工作考核指标体系由科研处研究制定。权重为量化考评的10%
4.学生工作考核由学生处牵头负责。按照学生工作系统原有的《辅导员工作量化考核办法》《学生工作量化考核实施细则》《团总支工作条例》和《就业工作量化考核办法》等进行综合考核。权重为量化考评的30%
没有学生的教学单位只考核前三项。权重分为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30%、教学工作50%(此部分考核指标中不涉及学科建设等内容的单位取全部单位平均值计分)、科研工作20%
定性考评:该项考评从学校领导、教辅及管理部门、本单位教职工、教职工代表4个层面进行民主测评。计入内设二级单位(部门)年度考核总分,权重为基础得分的60%。其中学校领导测评权重为定性考评的30%,测评范围为全体学校领导;教辅及管理部门测评占30%,测评范围为教辅及管理部门中层干部;本单位教职工测评占28%,测评范围为本单位教职工;教职工代表测评占12%,测评范围为省市区“两代表一委员”和教职工代表。
加分项:各教学系部在2020年工作中获得国家、省重大支持,根据具体情况加1-2分,加分最高不超过2分;全国、省级改革试点,根据具体情况每项加1-2分,加分最高不超过2分;受到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表彰奖励和重要批示的,根据具体情况加1-2分,加分最高不超过2分;实施重大改革创新对学校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等情况的,每项加1份,最高不超过2分。
减分项:出现重大校园安全事故(损失10万元以上)或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此类情况酌情扣分 (例如: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校园综合治理、师德师风建设等)
(二)教辅单位考核内容
教辅单位的考核内容分职能绩效完成情况考评、定性考评、加分项和减分项4项。综合得分满分为108=基础分100分(定性测评)+加减分项8分(加分项-减分项)。
职能绩效完成情况考评:考核组对照教辅单位提交的2020年度职能绩效完成情况表,通过深入部门查阅相关佐证材料方式进行。该项考评为合格性考评,不计分数。年度职能绩效完成率达到80%及以上的确定为合格,确定为不合格的教辅单位不得评选优秀等次。
定性考评:该项考评从学校领导、教学系部、本单位教职工、教职工代表4个层面进行民主测评。其中学校领导测评权重为定性考评的30%,测评范围为全体学校领导;教学系部测评占30%,测评范围为教学系部中层干部;本单位教职工测评占28%,测评范围为本单位所在考核分类组全体教职工;教职工代表测评占12%,测评范围为省市区“两代表一委员”和教职工代表。
加分项:教辅单位在2020年工作中获得国家、省重大支持,根据具体情况加1-2分,加分最高不超过2分;全国、省级改革试点,根据具体情况每项加1-2分,加分最高不超过2分;受到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表彰奖励和重要批示的,根据具体情况加1-2分,加分最高不超过2分;实施重大改革创新对学校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等情况的,每项加1份,最高不超过2分。
减分项:出现重大校园安全事故(损失10万元以上)或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此类情况酌情扣分。(例如: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校园综合治理、师德师风建设等)
(三)管理部门考核内容
管理部门的考核内容分职能绩效完成情况考评、定性考评、加分项和减分项4项。综合得分满分为108=基础分100分(定性测评)+加减分项8分(加分项-减分项)。
职能绩效完成情况考评:考核组对照管理部门提交的2020年度职能绩效完成情况表,通过深入部门查阅相关佐证材料方式的进行。该项考评为合格性考评,不计分数。年度职能绩效完成率达到80%及以上的确定为合格,确定为不合格的管理部门不得评选优秀等次。
定性考评:该项考评从学校领导、教学系部、本单位教职工、教职工代表4个层面进行民主测评。其中学校领导测评权重为定性考评的30%,测评范围为全体学校领导;教学系部测评占30%,测评范围为教学系部中层干部;本单位教职工测评占28%,测评范围为本单位所在考核分类组全体教职工;教职工代表测评占12%,测评范围为省市区“两代表一委员”和教职工代表。
加分项:各管理部门在2020年工作中获得国家、省重大支持,根据具体情况加1-2分,加分最高不超过2分;全国、省级改革试点,根据具体情况每项加1-2分,加分最高不超过2分;受到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表彰奖励和重要批示的,根据具体情况加1-2分,加分最高不超过2分;实施重大改革创新对学校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等情况的,每项加1份,最高不超过2分。
减分项:出现重大校园安全事故(损失10万元以上)或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此类情况酌情扣分。(例如: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校园综合治理、师德师风建设等)
三、考核程序
(一)撰写总结报告
各二级单位(部门)依据年度工作计划撰写总结报告和2020年度职能绩效完成情况表,并在校园网公示。各二级单位(部门)准备相关佐证材料以备查询。
(二)深入部门查阅相关佐证材料
1.对照各二级单位(部门)提交的2020年度职能绩效完成情况表,通过深入部门查阅相关佐证材料的方式进行检查,依据完成情况进行合格性考评。
2.对照年初制定的党建工作任务,对各教学系部相关佐证材料进行检查,依据完成情况及效果进行定量考核。
3.对照教学指标体系、科研工作指标体系、学生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对各教学系部相关佐证材料进行检查,依据完成情况及效果进行定量考核。
(三)民主测评
召开民主测评会议分别进行学校领导测评、教辅及党政管理部门(教学部门)测评、本单位教职工测评、服务对象测评。
民主测评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C)、不合格(D)四个等次。以上四个等次分别对应百分制的“100分”、“90分”、“70分”、“50分”四个分值。
(四)核定加减分项
各二级单位(部门)上报的加分项,经学校年度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报领导小组研究并综合减分项后确定最终分值。
(五)确定考核结果
学校党委听取考核情况汇报,根据综合考核得分和各部门平时工作情况,经党委会议研究确定考核等次。考核分为优秀、较好、一般三个等次。优秀等次为同类参加考核部门总数前30%,综合得分低于80分的确定为一般等次,其他确定为较好等次。
(六)考核结果公示。各二级单位(部门)综合考核结果要在全院范围内(校园网)公示一周,接受各级组织和师生员工的监督。
四、考核结果及运用
(一)结果反馈
二级单位(部门)年度绩效目标管理考核结束后,学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与各部门负责人交换考核意见,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意见。
(二)结果运用
1.本次二级单位(部门)年度考核综合得分计入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得分,中层正职权重为50%,中层副职权重为30%
2.本次二级单位(部门)年度考核结果与目标绩效管理奖发放挂钩,奖励差额在5%—10%浮动。学校将根据各二级单位(部门)考核等次和考核人数,按照总量将目标绩效管理奖划拨给各二级单位(部门),各二级单位(部门)根据教职工考核等次自行确定发放方案,参照学校奖励差额标准,发放方案制定后报人事处备案后统一实施。各二级单位(部门)借调人员纳入本人所在考核部门发放目标绩效管理奖。
3.考核等次确定为一般等次的二级单位(部门)党政负责人,本年度个人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学校二级单位(部门)考核分类表



教学和教辅单位
党政管理部门


序号
单位(部门)名称
序号
单位(部门)名称


第一组
环境科学系
第三组
办公室(审计处)


环境工程系
组织部(统战部)


生态学系
宣传部


信息工程系
监察处(纪委办公室)


环境艺术系
工会


经济与管理系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人文社科系
学生工作处(与团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合署办公)


体育系
财务处


马克思主义教学部
教务处


基础课部
科研处


第二组
图书馆
发展规划处


环境技术研究与实验中心
安全稳定工作处


信息技术中心
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国际交流中心



产教融合与创新创业中心



继续教育部



海港校区(临时机构)




二级单位(部门)加分项统计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任务来源
配合部门
简要描述
备注


1








2








3








4










填表说明:
1.项目类型分为“ABCD”4类,分别对应获得省、市、学院重大表彰;上级领导批示肯定;有重大突出成果为学院赢得广泛社会声誉;实施重大改革创新对学院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等情况的。
2.任务来源分为“ABC”3类,分别对应上级文件、学院任务、其他。
3.简要描述中填写该项目的简要情况以及产生的积极作用。

附件2
2020年度中层班子和中层干部考核实施方案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2020年内在职的中层机构领导班子(下文称“中层班子”)和全体在职中层干部(下文称“中层干部”)。
中层干部年内发生岗位交流调整的,按任职6个月以上的岗位进行考核;年内发生提任的,按提任后任职的岗位进行考核;年内同时在不同中层机构的2个岗位任职的、按2个岗位进行考核。考核对象根据任职岗位类型分为5类(驻村干部郑习龙与驻村工作组一并考核、不归入以下类别),具体如下表(同时在2个岗位任职的不重复计算):




中层干部类型(人数)
考核对象(按任职机构顺序排序)


教学机构党务负责人(6人)
姚宝军,刘 芳,卓玉国,郭黄金,张 毅,李素妹。


教学机构行政负责人(11人)
王 政,纪献兵,崔力拓,哈增红,张利辉,付宜新,高彩霞,殷志栋,张军亮,申左元,张宝安。


教学机构副职(15人)
张哲瑞,王仲旭,张 伟,全玉莲,鲁凤娟,杜 洁,曹 宏,刘 佳,王 玉,裴 燏,刘 斌,朱志武,赫玉生,马 明,王延伟。


管理和教辅机构负责人(13人)
韩宝军,苏传华,朱爱虹,吕健伟,霍保全,孙景民,冯雨峰,于 莉,贾 勤,魏国印,付晓杰,洪敬宇,王 湃。


管理和教辅机构副职(19人)
何 鑫,刘 明,薄艳莉,刘 洋,米 岚,路 明,张 宇,李忠君,刘 静,李 伟,王 华,张一婷,宋延东,孙岩岩,卢 强,兰 宇,伦海波,蔺旭东,马金祥。




二、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中层班子和中层干部的政治学习、思想素质、工作能力、履职履责实绩、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高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校园安全工作责任制,完成学校党政交办任务等方面情况。
其中中层干部考核内容分德、能、勤、绩、廉等5个方面:
德”的考核内容:理想信念,遵守政治纪律与政治规矩,理论政策水平,党性观念,思想道德修养,践行“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和事业心责任心等情况。
能”的考核内容:职务所需的业务水平,学习能力,管理能力,规范科学民主决策能力和创新能力等情况。
勤”的考核内容:工作投入精力,奉献精神,组织纪律和到岗、出勤(包括学校党政组织的集体学习、会议、活动)等情况。
绩”的考核内容:履行职务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和效率,工作创新,取得重大成果,带领班子、教工和本人获得市厅级及以上党政奖项、荣誉等情况。
廉”的考核内容: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廉洁自律,保持优良作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群众公认度等情况。
三、考核等次
(一)中层班子考核等次
中层班子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4个等次。
(二)中层干部考核等次
中层干部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4个等次,基本评定标准是:
1.优秀:理想信念和立场坚定、党性观念强,模范遵守政治纪律与政治规矩,政策和业务理论水平较高,履职能力较为突出,注重开拓创新,扎实履行职务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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