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2023年党建目标和基础保障目标考核细则
考核目标 |
考核内容 |
计分办法 |
考核 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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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 建 目 标 |
党支部年度工作总结、下一年工作计划按要求报机关党委备案。 |
未按要求报机关党委备案的,扣0.5分。 |
机关 党委 (纪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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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肃认真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报送组织生活会查摆问题整改清单、民主评议党员统计表。 |
未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扣1分;未记录《党支部工作记录本》或录入红岩先锋智慧党建平台的,扣0.5分;未按要求报送整改清单和统计表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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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每月机关党务工作安排,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每年组织1次党章专题学习,按时录入红岩先锋智慧党建平台,如实填写《党支部工作记录本》。 |
当月倒数第2天,若无特殊情况,仍未录入红岩先锋智慧党建平台的,每项扣0.5分;未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每次扣0.5分;未开展党章学习的,每次扣0.5分;《党支部工作记录本》缺少规定活动次数的,每次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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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每月按时主动缴纳党费。 |
当月倒数第2天,仍未缴纳党费的,每人每次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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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思想政治工作定期分析报告制度,每半年召开1次会议,分析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报机关党委。 |
未召开会议的,每次扣0.5分;未按时提交报告的,每次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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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程序发展党员,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
在发展党员过程中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扣1分;党员报到或离开30天仍未转接组织关系,并未报告机关党委的,每人每次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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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 建 目 标 |
规范使用党务活动经费。 |
在党务活动经费报销中弄虚作假的,每次扣1分。 |
机关 党委 (纪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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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要求用好“学习强国”平台,提高活跃度。 |
“学习强国”线上学习平台得到充分应用,平台活跃度低于60%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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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 |
未完成年度党课任务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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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督促教育党员严格遵章守纪。 |
党员被诫勉的,扣1分;受到党纪轻处分(警告、严重警告)的,扣3分;受到党纪重处分(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的,扣5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一票否决。同一案件同一党支部不累计扣分,同一案件不同党支部分别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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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督查、检查、会议等被指出问题或“不合格”。 |
在市委直属机关工委、驻部纪检监察组等开展的督查、检查、会议中被指出问题或“不合格”的,每次扣3分;在机关党委(纪委)开展的督查、检查中被认定为“不合格”的,每次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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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支部或党员原因导致学校党建工作被扣分。 |
按被扣分值的10倍进行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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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同一事项存在多项扣分的,按最高扣分标准进行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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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保障目标 基础保障目标 基础保障目标 基础保障目标 |
决策 部署 落实 情况 (4分) |
中央、市委重要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
未按要求推进工作,每项按次扣0.2分;下发整改通知书的,每项按次扣0.3分;被督查通报的,每项次扣0.5分;未开展工作的,每项次扣2分。 |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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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委会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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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院)重大会议、校(院)主要领导主持召开的专题会议决定事项贯彻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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