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纲:
关于开展嘉积镇“村改居”工作的建议
政协第十四届琼海市委员会二次会议第092号提案
案由:关于开展嘉积镇“村改居”工作的建议
第一提案人:吴继恒
关于开展嘉积镇“村改居”工作的建议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统筹推进乡镇(街道)和城乡社区治理,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工程。2017年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指出,“城乡社区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城乡社区治理事关党和国家大政方针贯彻落实,事关居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城乡基层和谐稳定。”
近年来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镇范围扩张,一些村委会逐步纳入到城镇建设范围当中。据统计,嘉积镇当前有47个村(社区),其中有14个社区,33个村委会。其中,以泮水、大坡、南中为例,三个村委会均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且村集体所有土地大部分被征收,村民仅有少量耕地,大部分居民收入以打工、经营、槟榔等农作物收成为主,收入呈现多元化趋势,不以农业收入为主要来源。三个村委会均有大量商品房住宅小区,例如泮水村委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