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牢记政治机关属性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
2.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
(二)选优配强领导班子
3.领导班子建设不够过硬
4.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不够严谨
5.抓干部教育管理不够严格
(三)完善基层组织体系建设
6.党建责任制压得不实
7.督导考核制度落实不够到位
(四)落实人才强区战略
8.推进新时代人才高质量发展、引才聚才成效不够明显
(五)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9.正向激励措施不力
(六)坚持从严治部
10.表率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11.工作作风不够严实
12.履行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不够扎实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中共烈山区委组织部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2月24日至4月25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区委组织部开展了巡察。6月6日,市委巡察组向区委组织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区委组织部反馈巡察意见后,区委组织部立即召开部务会(扩大)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主要负责同志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要求部机关全体人员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强烈的政治担当,把市委巡察整改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成立区委组织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组织部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副部长任副组长,部机关相关责任科室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是细化任务分解,压实整改责任。印发《淮北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烈山区委组织部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烈组字〔2023〕21号),就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流程图,明确各环节时间节点;针对巡察移交建议和市委书记点人点事,同步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统筹协调,一体推进。区委组织部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班子成员主动认领,主动整改,全力抓好分管领域内整改事项。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要求迅速整改,确保成效;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安排相关责任科室研究制定整改时间表、路线图,分期分批解决。
三是坚持即知即改,注重长效机制。部领导班子及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按照“把班子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的要求,自觉对标对表,逐条对照认领,深刻查摆剖析,通过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思路。区委组织部主要负责同志定期调度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牵头召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会、整改工作推进会等8次,逐条梳理巡察整改措施,实行挂图作战,逐一销号推进。坚持一手抓整改落实,一手抓建章立制,整改以来,研究制定长效工作制度10项,持续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牢记政治机关属性,不断加强理论学习,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方面存在差距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运用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指导组织工作不够到位
(1)针对“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跟进不够及时”问题。一是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确保学习有计划、有制度、有成效;二是落实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要求,印发《烈山区组织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方案》,抓好贯彻落实;三是提高理论学习规范化、标准化程度,制定《中共烈山区委组织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中共烈山区委组织部部务会议事规则》,明确“第一议题”制度。
(2)针对“谋划组织工作缺乏计划性、系统性”问题。一是建立对上级组织工作安排部署常态化学习贯彻落实的机制,不断提高组工干部对组织工作的理解感悟;二是系统谋划全区组织工作,梳理全年工作重点,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三是督促指导公司党支部制定并落实国有企业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推动实现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四是将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学习内容,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程序;五是要求各党(工)委围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8个方面目标任务全面开展自查,进一步提升党组织标准化建设质量。
2.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组织优势在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没有得到充分彰显
(3)针对“在推动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方面还需用力”问题。一是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相关政策文件,不断增强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不断夯实党支部引领合作社工作主体责任,通过召开推进会等多种方式,安排部署党支部引领合作社等重点工作;三是持续落实“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举办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培训班,分批组织30余个村(社区)干部外出观摩调研,启发发展思路;四是将乡风文明评议、信用村覆盖面等工作纳入评比指标,召开基层党建工作推进会,推动信用村建设工作落地落实。
(4)针对“推动党建提升基层治理存在短板”问题。一是持续深化党建引领,下发网格划分“回头看”工作提示函,出台《关于推行“党建+全科网格”引领乡村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将各类网格整合成“一张网”;二是建立健全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联系社区、小区(网格)制度,建强基层治理工作队伍,制定联席会议工作机制等,推动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落细落实;三是健全“区-街道(镇)-社区-网格”四级治理体系,吸收有调解经验的在职党员等进入网格党组织,夯实基层治理基础;四是有效整合各类基层治理平台和力量,督促镇村处理好群众反映问题。
(二)选优配强领导班子,打造高素质干部队伍,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深入方面
3.领导班子建设不够过硬,履行职能职责有差距
(5)针对“领导班子建设不够过硬,履行职能职责有差距”问题。一是全面梳理区管领导班子岗位职数,定期分析,统筹配备;二是全面梳理区管领导干部情况,核准干部信息,为领导岗位的分析研判、科学配备提供参考;三是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举办科级干部进修班等,培训290余人次;四是用好公务员招录等机会,持续补充紧缺型专业干部;五是广泛摸排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干部,统筹考虑配备到相关单位;六是加大年轻干部培养选拔使用力度,持续优化区直单位领导班子年龄结构;七是动态掌握年轻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信息和底数,持续加大女干部、党外干部教育培训及选拔使用力度;八是加大干部挂职锻炼力度,累计选派6名干部赴先发地区跟班学习,提升能力素养。
4.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不够严谨,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规范
(6)针对“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不够严谨,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规范”问题。一是提高干部基础信息管理精细化水平,为领导干部科学配备提供参考;二是干部考察过程中注重加强对干部平时考核情况的了解,综合考虑平时表现与考察情况,动态分析干部日常表现;三是区委常委会等会议研究干部任免事项时,严格落实回避规定;四是提升干部任免文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