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思想政治引领
1.深入理论学习
2.贯彻会议精神
(二)夯实党建工作基础
1.加强党组织建设
2.规范党员发展管理
(三)狠抓党风廉政建设
1.明确廉政责任
2.强化纪律教育
3.开展廉政监督
(四)加强作风纪律整顿
1.健全监督体系
2.严肃工作纪律
(五)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1.党建与业务融合
2.提升实战能力
二、存在问题
1.思想教育深度不够
2.党建工作创新不足
3.监督机制有待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及措施
(一)深化思想政治教育
1.丰富教育形式
2.加强思想引导
(二)创新党建工作模式
1.打造党建品牌
2.拓展党建载体
(三)完善监督机制
1.整合监督资源
2.强化监督措施
2025年上半年公安局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2025年上半年,**公安局党委在党中央、区市党委、政府以及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系列全会精神,积极探索党建与公安业务深度融合的新路径,认真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不断提升全体民辅警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现将上半年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思想政治引领,筑牢忠诚警魂
1.深入理论学习。始终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议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多种形式,组织全体民辅警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习近平关于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党的二十大以来的重要文件精神等,引导全体民辅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确保学习效果,安排专人精心制定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讲座与交流研讨相结合的方式。截至2025年6月,共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6次,开展专题研讨6次,各党支部组织集中学习123次,全体民辅警撰写学习心得234余篇。
2.贯彻会议精神。在党的重要会议召开后,迅速组织专题学习活动。例如,在党风廉政大会召开后,第一时间召开全局动员大会,传达会议精神。党委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基层党支部进行领学,组织全体民辅警观看会议相关视频资料,开展专题知识竞赛等活动,掀起学习热潮。同时,征订各类学习资料342本,分发到每个党支部和民辅警手中,确保学习资料的全覆盖。
(二)夯实党建工作基础,提升队伍凝聚力
1.加强党组织建设。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对全局党支部进行全面梳理。针对部分党支部存在的组织架构不健全问题,及时指导*个党支部进行了支部委员会的改选和增补工作,优化了基层党组织设置,提高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深入开展“最强党支部”创建活动,按照“政治功能强、支部班子强、党员队伍强、作用发挥强”的标准,打造了一批标杆党支部。各党支部积极开展特色党建活动,形成了“一支部一品牌”的良好局面,如有的党支部开展“警民共建平安社区”活动,有的党支部打造“党员先锋岗在窗口”等特色党建项目。
2.规范党员发展管理。严格按照党员发展程序,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选拔和培养。2025年上半年,共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人,发展预备党员*人,预备党员按期转正*人。通过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等方式,加强对党员发展对象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党员发展质量。建立健全党员动态管理机制,利用信息化手段对党员的组织关系转接、参加组织生活、党费收缴等情况进行实时跟踪管理,确保党员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三)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保持队伍纯洁性
1.明确廉政责任。制定了《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局党委与各党支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廉政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部门和岗位。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廉政工作,分析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记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对新任职的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提醒其廉洁从政,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2.强化纪律教育。组织全体民辅警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活动。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题讲座、案例分析等形式,提高民辅警的纪律意识和法律意识。抓住元旦、春节、五一、端午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节前廉政提醒,发送廉政短信*余条,组织廉政谈话*余人次,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同时,加强对民辅警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建立家属联系制度,引导家属当好“廉内助”。
3.开展廉政监督。充分发挥纪委的监督职能,建立健全廉政监督机制。加强对执法办案、行政管理、物资采购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群众举报等方式,及时发现和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上半年,共开展各类监督检查*次,发现问题*个,均已及时整改到位。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对存在轻微违纪问题的民辅警及时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上半年,共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民辅警*人次,起到了良好的警示作用。
(四)加强作风纪律整顿,提高履职能力
1.健全监督体系。构建了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体系,整合内部监督资源,形成纪检监察、政工、督察等部门协同作战的监督格局。建立了日常监督、专项监督、重点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对民辅警的工作纪律、执法规范、服务态度等方面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加强信息化监督手段的应用,利用视频监控、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对民辅警的执法执勤过程进行实时监督。同时,建立了群众投诉举报快速处理机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2.严肃工作纪律。针对部分民辅警存在的工作纪律松弛、执行力不强等问题,开展了作风纪律专项整顿活动。制定了严格的工作纪律规定,明确了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值班备勤制度等,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进行严肃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