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聚焦重大任务
二、紧扣执法特点
三、改革成果初显
公务员工作推进会发言2
分类管理是公务员科学管理的基础,是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的重要举措。近年来,上海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探索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分类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聚焦重大任务,稳步推进改革。
为贯彻落实中央“放、管、服”改革要求,积极协同推进我市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努力促进政府管理重心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在市委领导下,按照“稳中求进、稳慎操作、稳步实施”的思路,我们开展了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
一是科学确定实施范围。组织开展调查摸底,对全市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单位和人员全面梳理,研究将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规划资源、水务执法、劳动监察、社团监察、医保监督等X支执法队伍列入改革范围,共涉及市、区两级X家单位。
二是分类分层稳步推进。先综合执法、后专业执法,先区级单位、后市级单位,分批开展改革。考虑到市场监管、城管管理既是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的重点,又是行政执法队伍的主体,牵牛要牵牛鼻子,我们选择在这两个系统率先启动改革,最后扩展到其他几支执法队伍。
三是细化职位设置范围。坚持执法力量下沉一线,规定城管系统行政执法类职位不低于其编制数的X%,市场监管系统不低于其编制数的X%。其他几支执法队伍全部设为行政执法类职位。
二、紧扣执法特点,加强科学管理。
改革以来,围绕贯彻公务员法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我们瞄准高素质专业化队伍建设目标,制定出台一系列配套文件,积极构建体现行政执法类特点的分类管理机制。
一是探索建立分类招录制度。单独组织行政执法类招录,根据职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