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刻反思
二、强化举措
三、落实责任
(一)严格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
(二)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
(三)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四)严格落实责任追究
在防范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约谈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召开约谈会的主要目的是通报我市近期发生的两起煤矿事故,深刻反思在煤矿安全监察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堵塞漏洞,坚决遏制煤矿事故发生。今天的约谈会,一是要求高。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印发了书面通报,明确要求市政府安委会对事故发生县区政府进行约谈,约谈结果要在月底前书面函告省安委会办公室。二是针对性强。这次约谈会是专门针对XX县“XX”意外死亡事故、XX区“XX”顶板事故召开的。三是压力大。我市X天之内发生两起煤矿事故,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安监局等相关部门在市政府的组织下,一并对XX县、XX区政府及相关同志进行约谈,这对被约谈对象而言,压力不小。四是意义重要。约谈是手段,通过约谈,剖析问题,分析原因,加强整改,确保不发生类似事故才是目的。前面定虓同志传达了通报精神,有关县区进行了深刻剖析,态度积极,提出的整改措施务实可行。X煤监分局、市安监局作了很好的发言,我都赞同。下面,我再强调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深刻反思,认真汲取事故教训
第一,事故的不良影响务必正视。在省安办通报的三起事故中,XX占了两起,而且间隔时间短,X天之内连续发生两起。XX县“XX”意外死亡事故、XX区“XX”顶板事故各死亡X人,终结了我市煤矿安全生产连续X个月“零事故”的纪录,给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了不良影响。
第二,事故暴露的问题务必重视。尽管XX县“XX”死亡事故是一起意外事故,但是在开展煤矿主体责任和安全监管责任倒查过程中,也暴露出了安全监管方面的问题。事故的发生归根到底还是安全监管不到位,制度执行不到位。企业无视复工复产的基本程序,盲目冒进;主管部门违规审批,复工复产审查把关不严;煤矿日常监管责任未有效落实,关键环节管控不到位,重排查、轻整改,重规定动作、轻跟踪督办。这些问题,我们务必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要求落实到具体行动中。
第三,事故查处务必从严从实。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一步查明原因,查清责任,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市安监局要将事故的查处结果,及时依法向社会公布,形成“通报、约谈、分析、督导、查处”的问责追责机制,做到“一矿出事故、万矿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市受警示”。
二、强化举措,坚决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总体上看,我市煤矿安全生产领域工作扎实,成效较好。今天的约谈,也只是就某一方面、某一时期工作的警示谈话,并不否定全局性工作。但事故的发生,也为我们敲响了警钟,有关县区要结合发生的事故,举一反三,增添措施,把红线底线意识落实到煤矿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切实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一要注重预防,加强源头管理。要加强对企业和员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让企业和职工牢固树立正确的安全理念,增强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落实物防、技防、人防的各项措施。各级安监部门必须加大对停产停工矿井和停产整改矿井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1名副科级干部“真盯”。XX分局和市安监局要密切配合,按照“四不两直”的方式抽查检查,发现落实不到位的一律通报。对借整改隐患之名,行盗采煤炭之实的煤矿,直接按照省上文件规定依法依规予以关闭。
二要加强排查整改,强化过程管理。要坚持“深入查、查深入”,“反复查、查反复”,“经常查、查深入”的常态排查检查机制,对排查出的隐患,要采取停产、停建、停输、停运、停电、停止供给火工产品等强制措施,督促隐患整改,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确实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限期整改解决不了的,要无条件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