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财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教育专题研讨会上的发言
同志们: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先后三次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严的基调、严的标准、严的措施管党治党。这次党中央决定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再次释放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通过参加读书班和个人自学,逐章逐条深入学习、逐字逐句深悟要义,使我们进一步锤炼了党性修养,深化了思想认识,增强了遵纪守纪执纪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在学纪知纪中拧紧“思想之阀”,铸牢“政治底色”。党的各项纪律中,政治纪律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这次修订《条例》,通篇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部署要求,是我们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根本遵循。比如,《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二款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行为,由原来的违反工作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再比如,《条例》第五十七条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行为由违反群众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等等,对政治纪律有关内容做了进一步强调和充实。党的领导是全面的、系统的、整体的,必须全面、系统、整体加以落实。通过学习《条例》,使我们进一步深刻认识到,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做好财政工作的根本保证。党委、政府当家理财,财政部门作为执行部门、服务部门,必须不折不扣把党的领导贯彻到财政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牢固树立“以政领财、以财辅政”理念,准确把握财政工作的政治属性和财政部门的政治定位,始终紧盯中央政策导向和省市主攻方向,切实做到中央决策和省里部署到哪里、财政政策资金保障就要跟进到哪里。具体来讲,今年就是要聚焦“增收、三保、提质、增效、化债”等关键词,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心,“看准了就抓紧干”的执行力,“能多干就多干、要干就干好”的主动性,进一步健全制度机制,强化资金保障,全力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在明纪守纪中增强“纪律定力”,做到“知止行止”。财经纪律是党的纪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次《条例》修订,第三十条专列一款对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行为作出专门规定,体现了党中央严肃财经纪律的坚定决心和鲜明导向。财政部门肩负着执行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的重要职责,必须对标对表《条例》,以实际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