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工干部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理论中心组交流发言提纲
各位领导、同志们: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向党内顽瘴痼疾开刀,以雷霆万钧之势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根本上扭转了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其中,总书记围绕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更是为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指明了前进方向。近期,通过在网上学习《习近平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论述摘编》,我更加深刻的体会到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意义。下面,我就学习过程中体会最深的一句话,结合近期工作思考,与大家分享我的见解,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2014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发表的《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增强组织纪律性》这篇文章中讲到“要好好抓一抓组织纪律,加强全党的组织纪律性,组织观念、组织程序、组织纪律都要严起来,不严起来就是一盘散沙。”,它深刻阐明了加强组织纪律建设的极端重要性。严明的组织纪律不仅是党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保障,也是党在复杂多变的政治环境中保持团结统一、提高战斗力的基础。我们党百年奋斗的历史充分证明,什么时候党的组织纪律执行得比较好,党的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就比较强,党的事业就发展得比较顺利。反之,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就会遭到削弱,党的事业也会受到影响。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党遵守组织纪律和组织规矩的情况总体上向好,但客观来讲,当前在组织纪律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有的干部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冒头,目无组织、目无纪律,不服从组织安排、跟组织讨价还价。(如:云南省绥江县两名女干部拒绝提拔事件);有的干部漠视工作标准,忽视组织程序,工作错误百出(如:违规发展党员);有的干部不严守保密纪律,泄露传播组织秘密(如:一些民间组织部、消息灵通人士肆意散播还未公开的人事信息,弄得人心浮动,影响干部工作生活)等等。这些问题如果听之任之,就会损害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从而动摇党的执政根基。在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做了新增和调整。目的就是不断提高党员组织纪律。组织部门作为党的政治机关,承担管党治党的重要职能,肩负管干部、管党员、管人才的使命和任务,更需要时刻绷紧组织纪律这根弦,以“吾日三省吾身”的自觉,时时警醒自己、处处检点自己、事事约束自己:
一省:自我组织观念如何,是否做到心中有戒尺?政治属性是党的根本属性,组织部门必须始终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对党绝对忠诚、对事业绝对热忱,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做到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坚决当好“两个维护”的排头兵。正如入党誓词中所写: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这就要求我们做到对党组织的安排和决策绝对服从,作为组工干部,需以焦裕禄、孔繁森等时代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