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领导带头
(二)坚持分类指导
(三)坚持突出重点
(四)坚持主动服务
三、具体制度
(一)调查研究制度
1.坚持问题导向
2.坚持统筹兼顾
3.坚持求真务实
4.坚持服务决策
(二)基层联系点制度
1.广泛联系参与
2.明确联系任务
3.建立长效机制
(三)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
1.坚持领导带头
2.改进接待方式
3.把握政策法规
(四)与干部群众谈心制度
1.注重日常工作谈心
2.完善民主生活会谈心
3.与基层党员群众谈心
4.改进谈心谈话方式
(五)征集群众意见制度
1.方式要多种多样
2.范围要广泛全面
3.意见要分析研判
(六)党员承诺践诺制度
1.明确承诺主旨
2.细化承诺内容
3.丰富承诺载体
四、组织领导
(一)创新联系方式
(二)加强宣传教育
(三)强化督查检查
党员领导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
党员领导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态化制度化措施
为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凝聚推动我区发展的强大合力,现就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最大的政治优势,也是党长期执政的根本保证。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有利于改进党员干部作风,有利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对党的信心,对于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做好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忠实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党的群众路线,以维护群众利益为核心,以直接联系为主要方式,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了解群众、学习群众、服务群众、引导群众为主要任务,进一步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领导带头、加强分类指导、突出工作重点、尊重群众主体地位,更好地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共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二、基本原则
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坚持领导带头。从领导干部和机关抓起,从区委常委做起,从各办事处、先进制造业集聚区管委会、区委各部委、区直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党政一把手做起,一级带一级,层层带头,层层跟进。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始终牢记联系服务群众的神圣职责,满腔热忱地投入到联系服务群众中去,在全区形成群众工作大家做的生动局面。
(二)坚持分类指导。把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放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把握,为强总体设计,科学制定方案,确保有序推进。明确不同领域、不同部门、不同层级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的重点和具体任务。区级党员领导干部侧重于宣传好、执行好党的政策,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机关党员干部侧重于把本职工作作为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主阵地,把维护群众利益的要求贯穿于本职工作始终;基层干部和普通党员侧重于了解反映民情、做好面对面的思想工作和力所能及的帮扶工作,通过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联系带动群众。
(三)坚持突出重点。区分轻重缓急,从最需要帮助、带动效应最显著的群体着眼,优先解决群众最关心的利益问题,并拿出更多精力解决普遍性、全局性问题。统筹用好“四议两公开”、党员志愿者活动、结对帮扶等联系群众的有效平台和载体,整合力量和资源,综合运用各种方法,切实增强联系群众的直接性、针对性、长期性,确保联系工作有力有效。
(四)坚持主动服务。始终围绕全心全意服务群众这个中心,紧紧扭住协调解决群众利益问题这个关键,尊重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尊重群众主体地位,发挥群众首创精神,激发群众内生动力,支持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不包办、不代替,紧紧依靠群众智慧和力量推进各项事业发展。
三、具体制度
(一)调查研究制度
1.坚持问题导向,明确调研主题。要紧扣影响和制约经济发展的重大课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明确调研主题,开展调查研究。区委常委重大调研课题,每年年初由区委办公室同各办事处、先进制造业集聚区管委会、区直各部门各单位沟通衔接提出建议,经区委常委会审定后,按照调研方案分头开展调研。其他区级领导干部根据各自分管和联系工作确定调研课题,各办事处、先进制造业集聚区管委会、区直各部门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调研课题,由本部门本单位根据实际确定。
2.坚持统筹兼顾,保证调研时间。坚持区委书记、办事处党工委书记、社区党组织书记“三带头”,积极开展区级领导干部走遍办事处、办事处领导干部走遍社区、社区干部走遍居民户的“三走遍”活动,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每年到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35天,区委常委每年到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30天,其他区级党员领导干部每年到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25天。区直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年到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20天,其他科级党员干部不少于15天。
3.坚持求真务实,改进调研作风。党员干部到基层调研,要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多到居民院落、企业车间、学校医院等地方去,多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去,了解基层真实情况,倾听群众真实想法,真正掌握第一手资料。要坚持轻车简从,不迎来送往,不走马观花,不弄虚作假,不影响基层正常工作,不给群众增加负担。
4.坚持服务决策,用好调研成果。区级领导干部每年至少完成2篇有分量、有价值的调研报告。办事处党政主要负责人、区直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完成1篇调研报告。其他科级党员干部定期向本部门本单位党组织专题汇报调研成果,为党组织决策提供参考。
(二)基层联系点制度
1.广泛联系参与。区级领导干部、办事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建立基层联系点,原则上联系到办事处、社区。坚持区、办事处、社区三级联动,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广泛参与,每个办事处都要有区级党员领导干部联系,每个社区都要有区直机关单位联系,每个贫困户都要有党员干部联系。联系点原则上不重复交叉。
2.明确联系任务。党员干部到联系点联系服务群众主要任务是及时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了解社情民意、反映群众利益诉求,谋划发展思路、解决发展难题,疏导群众情绪、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帮助建强基层组织,总结推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典型经验,充分发挥联系点的辐射带动作用。
3.建立长效机制。区级党员领导干部作为联系基层的牵头领导,应注重加强联系基层单位力量整合和面上工作指导推动,每年到联系点不少于12次。联系社区单位原则上每年进社区不少于12次,时间不少于12天。每名联户党员干部每年入户不少于6次,时间不少于6天。基层联系点一次确定联系对象,分期分批进社区入户,并将此项制度长期坚持,保持全年联系工作不断。
(三)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
1.坚持领导带头,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实行区委、区政府领导信访接待AB角,区委书记、区长原则上采取重点约访方式,每月安排一天时间接待群众来访;分管、联系工作相近的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领导通过互相协商衔接、主动调整补位,采取重点约访和定点接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包案督办的重点信访问题和分管联系工作范围内的重大信访问题定期或不定期预约接访、带案下访,并轮流参加全区区级领导信访接待活动。区人民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按上一级法、检系统要求的方式和时间接待群众来访,同时根据需要参加区级领导信访接待日活动。办事处及区直部门单位党员领导干部随时接待群众来访。
2.改进接待方式,方便群众反映诉求。党员领导干部接访可采取定点接访、重点约访、专题接访、带案下访、上门回访等多种方式,方便群众参与。特别是要通过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领导包案、领导阅批等方式,解决群众来访中的突出问题。接访要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承办单位和责任人,以便督办落实和答复来访群众,真正做到有访必接、接访必办,办结必复。对人数较多的集体上访,在依法规范、依法处置的同时,党政班子党员领导干部要出面接访、化解矛盾。区委、区政府班子党员领导干部要及时处理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