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二、重点工作
(一)强化党的政治建设
1.坚持以政治建设为首要
2.提升机关党建工作质量
3.持续做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
(二)强化社会救助兜底保障
4.巩固拓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成果
5.夯实社会救助工作根基
6.加强社会救助监督检查
7.继续探索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
(三)构建多层次立体式养老儿童服务体系
8.持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9.创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模式
10.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
11.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四)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
12.抓好基层社会治理创新
13.推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五)优化专项行政管理和专项社会事务
14.抓好福利慈善事业发展
15.抓好社会事务规范管理
16.做好民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
17.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18.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19.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20.完善制度强化考核激励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严格督查考核
(三)强化责任落实
2023年民政工作要点
根据*政府部署安排以及*民政局工作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民政工作会安排部署,结合我*民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要点。
一、总体要求
全*民政系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忠实践行“民政爱民、民政为民”工作理念,牢牢把握新阶段民政工作的政治属性、重大使命、基础定位和重要职责,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快推进*民政领域“五大体系”建设,统筹发展与安全,以“起步即冲刺,开局就决战”的奋斗姿态,履行好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职责,永葆“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全力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打造*城市、助力*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贡献民政力量。
二、重点工作
(一)强化党的政治建设,推动民政事业迈上新水平
1.坚持以政治建设为首要。牢牢把握民政机关政治属性,扛牢政治责任,对标*的重大决策部署,紧扣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聚焦“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抓住民政事业发展的主要矛盾和中心任务,自觉把民政工作融入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完善研究部署、狠抓落实、追踪问效工作机制,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见效;突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聚焦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组第一议题和各级各类培训首课制度,开展*主题学习宣传教育实践活动,领悟“两个确立”重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以“三重一大”为主要内容民主集中制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做到会上讨论、会议决定,确保决策科学性;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建立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清单,遵守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时效,时刻保持上下畅通。强化政治监督,建立巡察、督查和检查工作机制,坚决把党的领导贯穿民政工作全过程。
2.提升机关党建工作质量。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意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历史重要论述,原原本本学习党的第三个历史决议,扎实开展以党史为重点的“四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断深化对历史进程的认识、历史规律的把握、历史智慧的运用。巩固拓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制定年度民生实事计划,并跟进抓好落实。充分利用党性教育基地开展党性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持续开展“四史”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强化党员教育管理,深入推进“五化”党支部建设,落实“三会一课”、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公务员平时考核制度,探索开展支部品牌创建,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开展“支部联基层”、“结对共建”等活动,推进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
3.持续做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宣讲报告会、专题辅导、专题读书班等形式,持续兴起学习宣传贯彻会议精神热潮,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切实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推动会议精神入脑入心、落实落地。通过组织集中观看、集中听讲、集中学习、集中研讨,鼓励个人自学、多层次交流等方式,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教育引导民政干部队伍读原文、悟真理,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充分运用*等,积极联动*等具有影响力的媒体,构建有力度、有信度、有效度的宣传矩阵,主动传播民政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正能量。谋划好当前及更长一个时期的目标方向、思路任务、主要举措,夯实“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职责,发挥民政部门在社会建设中的兜底性、基础性作用,当好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排头兵”,用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更强烈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强化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建设分层分类救助体系
4.巩固拓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成果。持续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持兜底保障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落实兜底保障长效机制,将符合救助条件的按规范程序纳入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专项救助范围,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执行好低收入家庭认定及救助帮扶工作,将“单人保”政策扩大到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探索解决相对贫困问题。
5.夯实社会救助工作根基。规范特困人员认定和自理能力评估,全年至少组织1次特困供养人员经济状况及自理能力的评估复核。落实照料护理费发放,加大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定期探访制度落实情况的督察力度。实施“政府购买第三方专业机构服务”新模式,购买规范、专业、有效的复核评估等服务。同时,投入资金购买特困供养人员意外伤害和疾病住院护理保险,有效解决特困人员照料服务责任落实难问题,确保制度落实落地落细。
6.加强社会救助监督检查。常态化开展“四不两直”检查工作,对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落实情况加大督查力度。持续开展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各类审计、巡察、督导发现问题的整改,举一反三,以日常监督促进救助工作提质增效。接续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积极化解社会救助领域的信访矛盾,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台账化管理信访件的书面答复。
7.继续探索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进一步深化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积极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进和优化社会救助工作审核确认流程,开展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发试点工作,并形成经验进一步进行推广。
(三)构建多层次立体式养老儿童服务体系,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养老儿童服务模式
8.持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推动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做好敬老院等级评定工作。持续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抓好养老服务领域常态化防控疫情。建立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机制,加强养老领域风险监测与防控,做好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摸排整治工作。推进敬老院公办民营改革,深化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营造静心、舒心养老环境。
9.创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模式。以居家养老为基础,通过新建、改造、租赁等方式,提升社区养老服务能力,着力发展乡镇、城乡社区两级养老服务网络,依托社区发展以居家为基础的多样化养老服务。社区负责引进助餐、助洁等方面为老服务的专业机构,社区组织引进相关护理专业机构开展居家老年人照护工作。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作用,探索“社区+物业+养老服务”模式,增加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有效供给。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农村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建设,鼓励以村级邻里互助点、农村幸福院为依托发展互助式养老服务。
10.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