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自觉履行“两个责任”努力开创XX风清气正新局面——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这次会议,目的就是贯彻落实省委、市委有关精神部署,统一思想,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落实,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到实处。下面,我着重讲三个问题。
第一、认清形势,把责任扛在肩上
认清形势才能把握大势。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新高度,通过狠抓作风建设、加大整治力度、创新体制机制等一系列措施,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反腐败的发条越拧越紧,制度的笼子越织越密,在全党全国形成了反腐倡廉的高压态势和强大气场。中央提出,“矫枉必须过正”、“开弓没有回头箭”,让广大党员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等等,都可以强烈地感受到中央抓反腐倡廉建设的坚定决心。中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落实“两个责任”,是中央站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高度,进一步厘清了党委和纪委的角色定位和职责分工,使过去混淆的责任更加清晰、明确,在理论上实践上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格局。
省委指出,X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多问题?根本原因还是在于没有从严治党,没有从严治吏,没有履行主体责任。要坚决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严治党的八项要求落实到X党的建设和全部工作中。要把从严治党的八项要求贯彻到反腐败斗争和作风建设的全过程,坚持把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作为净化政治生态的关键举措,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腐败,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着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下一步,全省还要深入开展“X”学习讨论实践活动。
市委指出,要抓住主动权,种好“责任田”,树牢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实现党风廉政建设由纪委推动向党委上手直接抓转变,由重点抓、抓重点向经常抓、抓长效转变,由“软性抓”向“硬性抓”转变;切实选好干部、管好干部,坚决反对腐败,加强作风建设,以主体责任的落实促进改革发展各项事业。
对于中央、省委、市委的部署和要求,我们必须要有深刻的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准确判断上来,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扛在肩上,抓在手中、落到实处。
一是在思想上要时刻清醒。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少数党员干部认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太严了,紧箍咒太紧了,反腐败太过了,出现“过头论、刮风论、影响论、矛盾论”等错误论调。有的认为反腐反狠了,干部查多了,过头了,人人自危。有的认为作风抓严了,矫枉过正,感叹“为官不易”,担当精神、进取意识和工作激情退化,“为官不为”。有的认为当前作风建设和反腐败来势凶猛,但可能是“一阵风”,刮一刮就会过去,不会持久。有的认为反腐倡廉与经济社会发展难以协调统一,抓党风廉政建设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当清官就不能当能官,当能官就不能当清官。以上这些论调和倾向在一些党员干部群体中和社会上有一定的市场。在我县也不例外,如果不及时纠正此类错误认识,任其蔓延,“两个责任”就不能落到实处,势必损害反腐倡廉的大好局面、影响改革发展大局。对此,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始终保持思想上的清醒。
二是在立场上要十分坚定。在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大会上,我讲过,对作风状况不能估计过高,对反腐败斗争的艰巨性不能掉以轻心,在干部队伍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就是“四无”干部、“四无”表现、“五字”症结,要引起我们的重视,并切实予以解决。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上,县委的态度是一贯的、鲜明的。我们采取县委点题抓执行、纪委常委联乡镇、源头治理重透明、专项督查正风气等多种措施,以重点责任的落实带动了全面责任的落实。重点查办了职能部门失职渎职、执行不力,医疗卫生系统和社区等损害群众切身利益,涉及煤焦、工程建设等领域的农村干部腐败,教育系统腐败问题等典型案件,做到了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起到有力的震慑作用,在全县保持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高压态势。今年截至6月份,立查案件X件,结案X件,党政纪处分X人,其中,乡科级干部X人,撤职以上重处分X人,移送司法机关X人,挽回经济损失X余万元。这些数据,既反映了我们对抓党风廉政和反腐败的态度和决心,但也暴露出我们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反腐倡廉方面,还有不少难题和问题。一是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力。一些乡镇和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够到位、责任还不够明确,少数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意识还不够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管失之于宽、使之与软。二是上级决策部署执行不力。一些乡镇和部门出现“中梗阻”现象,执行力差,跟不上县委、政府的工作节奏,该落实的落实不了;一些领导干部大局意识不强,一事当前往往考虑部门利益,小团体利益,不顾整体和大局。三是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违规违纪现象还有发生。四是工作纪律执行不严。一些干部和工作人员在岗不尽责,效率低下,服务群众不尽心,履职尽责不到位,为官不为;还有些单位和工作人员对待群众态度冷漠、推诿扯皮。五是还有极少数党员干部甚至顶风违纪。这些问题的存在,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两个责任”没有真正落实到位。面对复杂严峻的反腐败形势,面对存在的问题,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只有真正把“两个责任”担负起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才能抓铁有痕,深入推进。
三是在行动上要高度自觉。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既要谋划部署,又要身体力行,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当好表率。其他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既管事又管人,做到工作职责和掌握的权力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
第二、突出重点,把责任抓在手里
落实好“两个责任”,首先要消除长期以来形成的一些误区:一是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委一家的事,一见到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或纪检监察方面的任务,统统交给纪检监察部门,把纪检监察部门的“协助”职责变成了“主责”、“全责”;二是认为党风廉政建设主要领导过问了、参加会议了,责任就算到位了,工作做得好不好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事,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份内之事。大家不要忘记,自己除了担任行政职务外,还有党内职务和应当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三是认为我们对干部进行了教育和监督,建立了制度,如果干部还出问题,是干部自身的事,与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没有直接的关系;四是认为只要自己不贪不拿,本部门本乡镇本单位出现腐败案件和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与自己就没有直接的关系。
落实好“两个责任”,要把握“两个责任”的内涵和关系。从党委的主体责任看,履行好主体责任,必须从后台走向前台,从依靠走向主动,从局部走向全局,负全责、负总责,挂帅出征。监督责任强调纪委是监督者、协调者、推进者,必须聚焦主业、突出主责、执纪监督,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贯彻执行和党的队伍纯洁提供保障。从“两个责任”的关系看,党委主体责任与纪委监督责任是同一责任体系的两个方面,落实主体责任是纪委履行好监督责任的基本前提,落实监督责任是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保障,必须各尽其责、共同发力。
坚决落实“两个责任”,我做两个方面的强调。
履行好党委主体责任,要做到“五个坚定不移”:
一是要坚定不移抓好选人用人,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干部。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要坚持从严教育,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把学习摆上更加突出位置,切实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增强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补足精神之“钙”。要坚持从严选任,把选人用人作为“第一关口”,明确树立“与工作实绩挂钩、与社会公论挂钩,不与社会关系和金钱挂钩”的“两挂钩、两不挂”用人导向,突出全委会票决选任干部方式,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切实把刷新吏治的要求落到实处。同时要坚决抵制打招呼、拉关系、托人情等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在这里,我还是要重申,对跑官要官、或者在干部调整中扇风拉票的,要列入“黑名单”,酌情处理;对在纪检部门查案期间,说情、包庇、袒护、阻挠、干扰的,要视作同案犯。要从严管理干部,严是一种爱、是一种关心,不要把对干部的管理庸俗化,看起来是爱护干部,实际上是在害干部。治世以大德、不以小惠。古人讲,行善止恶是最大的功德。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我们宁愿受到干部的误解和怨恨,也不愿看到干部出事后悔恨;宁愿听到干部的骂声,也不愿听到干部高墙里的哭声。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