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限公司是一家于年月日在北京市合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A”)
2.出让方在签订合同之日为A的合法股东
3.现出让方与受让方经友好协商
1.股权:出让方因其缴付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并具有公司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中国法律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任何和所有股东权利
2.合同生效日:指合同发生法律效力、在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的日期
3.合同签署之日:指合同双方在本合同文本上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之日
4.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5.合同标的:指出让方所持有的A的出资额中所出让的额度
6.法律、法规:于本合同生效日前(含合同生效日)颁布并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及其各部门颁布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章、办法以及其他形式的规范性文件
1.1合同标的
1.2转让价款
1.3付款期限:
2.1出让方向受让方声明和保证:
2.1.1出让方为合同标的的唯一合法拥有者
2.1.2本合同签署日前之任何时候
2.1.3本合同签署日后之任何时候
2.1.4在本合同签署日前及签署日后之任何时候
2.1.5出让方保证根据本合同向受让方转让合同标的已征得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
2.2受让方向出让方的声明和保证:
2.2.1受让方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之前符合法律规定的受让合同标的的条件
2.2.2受让方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收购合同标的
3.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4.1对本次股权转让合同中
4.2出让方与受让方在对外公开或宣传本次股权转让事宜时
5.1经双方经协商一致
5.1.1本次转让的股权在本协议签订且出让方收到受让方全部款项后半年内到公司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相应的备案登记手续
5.1.2双方一致同意
5.1.3出让方同意每月(如遇节假日则顺延)向受让方支付转让出资额度2%的固定红利
5.1.4受让方两年之内不得撤回投资
6.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
6.2本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而无法全部或部分地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时
6.3如果双方对于是否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或不可抗力事件对合同履行的影响产生争议
6.4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
7.1任何一方因违反于本合同项下作出的声明、保证及其他义务的
7.2如出让方之原因未按本合同之约定向受让方支付固定红利
7.3如受让方之原因未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向出让方支付合同价款的
7.4若受让方在支付转让费之日起两年内撤资的
8.1合同修订
8.2可分割性
8.3合同的完整性
8.4通知
8.4.1双方通讯地址如下:
8.5争议的解决
8.6其他
股权转让合同(典当)
本股权转让合同由以下双方在友好协商、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北京市通州区签署。
合同双方:
出让方:,身份证号:
地址:
受让方:身份证号:
地址:
鉴于:
1.有限公司是一家于 年 月 日在北京市合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A”),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住所地为:。
经营范围为:。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万元
2. 出让方在签订合同之日为A 的合法股东,其出资额为__________元,占__________注册资本总额的_____%。
3. 现出让方与受让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一致同意出让方将其对A 的出资额中的 万元,以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受让方,而签署本《股权转让合同》,此转让的出资额度,所对于的股权比例仅为本协议签订时的股权比例,若A公司后续有增资或减资情况发生时,则此次转让的出资额度所对应的股权比例随之变更(若增资时,股权比例按份额减少,若减资时,股权比例按份额增加)。
定义:
除法律以及本合同另有规定或约定外,本合同中词语及名称的定义及含义以下列解释为准:
1. 股权:出让方因其缴付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并具有公司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中国法律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任何和所有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对于公司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2. 合同生效日:指合同发生法律效力、在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的日期。
3. 合同签署之日:指合同双方在本合同文本上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之日。
4. 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5. 合同标的:指出让方所持有的A的出资额中所出让的额度。
6. 法律、法规:于本合同生效日前(含合同生效日)颁布并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及其各部门颁布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章、办法以及其他形式的规范性文件。
第一章 股权的转让
1.1 合同标的
出让方将其对A 的出资额中的 万元,以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受让方。
1.2 转让价款
本合同标的转让总价款为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整),由此而产生的全部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1.3 付款期限: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日内,受让方应向出让方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出让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全部款项后3个工作日内向受让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二章 声明和保证
2.1 出让方向受让方声明和保证:
2.1.1 出让方为合同标的的唯一合法拥有者,其有资格行使对合同标的的完全处分权。
2.1.2本合同签署日前之任何时候,出让方未与任何第三方签定任何形式的法律文件、亦未采取任何其他法律允许的方式对合同标的进行任何形式的处置,该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质押、委托管理、让渡附属于合同标的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2.1.3 本合同签署日后之任何时候,出让方保证不会与任何第三方签订任何形式的法律文件,亦不会采取任何法律允许的方式对本合同标的的全部或部分进行任何方式的处置,该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质押、委托管理、让渡附属于合同标的的部分权利。
2.1.4 在本合同签署日前及签署日后之任何时候,出让方保证本合同的标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可转让条件,不会因出让方原因或其他任何第三方原因而依法受到限制,以致影响股权转让法律程序的正常进行,该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法院依法对本合同标的采取冻结措施等。
2.1.5 出让方保证根据本合同向受让方转让合同标的已征得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
2.2 受让方向出让方的声明和保证:
2.2.1 受让方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之前符合法律规定的受让合同标的的条件,不会因为受让方自身条件的限制而影响股权转让法律程序的正常进行。
2.2.2 受让方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收购合同标的,受让方保证能够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转让价款。
第三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出让方丧失将其对A 的出资额中的 万元的权利,也不再承担任何义务;受让方根据有关法律及A章程的规定,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第四章 保密条款
4.1 对本次股权转让合同中,出让方与受让方对所了解的全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出让方、受让方、 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全部情况,出让方与受让方均有义务保密,除非法律有明确规定或司法机关强制要求,任何一方不得对外公开或使用。
4.2 出让方与受让方在对外公开或宣传本次股权转让事宜时,采用经协商的统一口径,保证各方的商誉不受侵害,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对外发表有关本次股权转让的言论、文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