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二、目标原则
三、主要内容
(一)打造友好便利的投资环境
1.深化准入准营“一体化改革”
2.深化投资建设“一体化审批”
3.深化工程建设项目“一体化验收”
4.深化水电气办理“一体化服务”
5.深化不动产登记“一体化办理”
(二)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
6.推进线上线下服务标准化
7.推进高频事项办理便利化
8.推进利企便民政策直达化
(三)打造公平透明的法治环境
9.强化行政执法规范机制
10.强化市场公平竞争机制
11.强化合法权益保护机制
12.强化商事审判提速机制
13.强化企业破产重整机制
14.强化新型信用监管机制
(四)打造包容有序的开放环境
15.构建投资贸易国际化市场体系
16.构建跨境贸易“中性监管”体系
17.构建跨境资金流动管理体系
18.构建企业“走出去”支撑体系
19.构建国际人才柔性服务体系
(五)打造优质普惠的要素环境
20.保障产业用地动态供应
21.保障企业融资降本增效
22.保障企业用工灵活无忧
23.保障要素流动精准有序
(六)打造活力充盈的创新环境
24.提升安全韧性保障能力
25.提升成果应用转化能力
26.提升中小企业竞合能力
27.提升创新人才集聚能力
28.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能力
四、特色亮点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统筹协调推进
(三)聚焦重点突破
(四)深化区域协同
(五)强化督查激励
(六)营造良好氛围
市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努力把xx建设成为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城市,积极争取纳入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现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对标国际高标准市场规则体系,主动推进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以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为方向,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主题,以数字赋能系统集成为重点,以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为评判标准,探索实施一批突破性、引领性、彰显xx特质的改革举措,着力提升xx营商环境的系统性竞争力,以建设本质公平、整体便利、相对便宜、全面安全、持续开放的营商环境,为全面建设人民满意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典范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原则
以全球营商环境各领域最高标准为“参照系”,强化国际视野高点站位;积极推动各项改革走向“集成化”,以更大的担当破冰前行;持续提升为企服务的“覆盖面”,展现xx这座城市最大的诚意;围绕四个“更”,打造“市场主体向往、人民群众满意”的营商环境。
——更高标准对标国际一流水平。主动对接国际先进的市场规则,充分吸收借鉴营商环境先进地区经验做法,以更加积极的姿态全力争取国家和省级赋能赋权,将xx的营商环境植入更高的对标体系,切实提升营商环境首位度,以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支撑城市实现更高质量发展。
——更深层次推进系统集成改革。从市场主体视角出发,聚焦其成长发展过程中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以刀刃向内的勇气革除积弊,全方位提升改革质效;强化系统集成改革,实现重点领域流程再造、规则重构、机制创新、场景迭代,显著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
——更大限度降低企业综合成本。聚焦政策创新和制度供给,着力解决“最先一公里”“最后一公里”两个问题;高效落实减税降费,推进政策直达快享,提高智敏感知能力,将最为契合的优质服务、最为优渥的发展环境嵌入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为市场主体提供拥有更多机会的造梦空间、圆梦舞台。
——更强力度保障市场高效运行。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实现市场准入畅通、开放有序、竞争充分、秩序规范,促进市场主体自主经营、公平竞争。
三、主要内容
(一)打造友好便利的投资环境。推进行政审批集成改革,优化项目落地全周期服务,实现全流程提速,推动前期项目早开工、施工项目早竣工、竣工项目早投产。具体包括深化“五个一体化”:
1.深化准入准营“一体化改革”。持续精简企业开办流程,实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办结”。试行企业登记“无感审批”,通过数据内部流转实现并联审批、企业“全程无感”。持续优化准营审批,探索“告知承诺”“不见面备案”,深化“证照分离”改革,逐步实现“准入即准营”。扩大“一业一证”改革试点,探索行业综合许可制度。探索“展品变商品”“首店绿色通道”机制,提升审批时效性和便利性。
2.深化投资建设“一体化审批”。优化升级工程建设项目全在线审批、全过程监管和全流程展示。推行以“告知承诺+事中事后监管”为核心的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探索将城市更新类项目纳入低风险项目范围,打造“主题式”“情景式”简易审批模式。推进“用地清单制”改革,直接引用清单内的评估论证成果,避免重复评估,实现“拿地即开工”。深化“多测合一”,推进实现“一次委托、统一测绘、成果共享”。持续扩大区域评估改革范围,扩展更多项目评估事项。
3.深化工程建设项目“一体化验收”。综合运用承诺制等多种方式灵活办理验收手续,加快项目投产使用。推进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主管部门“一口受理”,现场出具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试行对已满足使用功能的单位工程开展单独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可单独投入使用。
4.深化水电气办理“一体化服务”。将企业水电气申请环节并入工改主流程,及时推送企业立项、规划、设计等相关信息,实现“免申请”,在土地出让前先行接入区划红线。探索水电气外线工程容缺受理和承诺备案制度,符合条件的项目作出书面承诺后,可直接组织施工。设立线上“水电气”公共事业服务报装联审模块,推进水电气线上线下“一事通办”。
5.深化不动产登记“一体化办理”。利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推进实现不动产登记“线上全能办”,提升不动产登记及涉税业务办理效率和办理体验。探索开展不动产登记信息及地籍图可视化查询,可在电子地图上依法查询不动产自然状况、权利限制状况、地籍图等信息。推广面向房屋经纪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服务平台,提供关联业务的线上服务。
(二)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深入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创新政务服务方式,实现关联事项“打包办”、高频事项“简化办”,政策兑现“指尖办”。具体包括推进“三个化”:
6.推进线上线下服务标准化。完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扩大电子证照、电子签章等应用范围,实现线上全程可办。在各级政务大厅设立综合窗口,实行一站式办理和跨部门联动审批工作模式。推进政务自助服务机四级全覆盖,xx分钟就近可达,xx小时全时段服务。推进政务服务全市通办、跨区域通办,实现全市无差别、同标准受理,高频精品事项异地通办。进一步推进涉企经营“一件事”标准化,持续扩大“一件事一次办”范围。
7.推进高频事项办理便利化。探索整合企业所得税和财产行为税综合申报表,统一不同税种征期,压减申报缴税次数。推进就业登记、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劳动用工备案登记“三合一”办理。拓展社保线上申报范围,深化住房公积金“全程网上办”,实现“全域办”“全时办”。简化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查,免于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深化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推进评标专家资源共享、数字证书(CA)互认。在公证服务中选取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使用频次较高或获取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8.推进利企便民政策直达化。为政策配套丰富、生动、具象场景的细则、实施方案,创新政策解读形式,扩大知晓渠道,让企业和群众听得到、看得懂、够得着、用得上。建设推广“x企通”惠企综合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政策发布、匹配与申报、兑现等一站式、全流程政策服务,实现“免申即享”。推动“先解决问题再说”机制向基层延伸,促进问题及早解决。
(三)打造公平透明的法治环境。建设服务型法治政府,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避免过度化监管、简单化执法,保障经济活动良性运行。具体包括强化“六个机制”:
9.强化行政执法规范机制。建立常态化跨部门联合抽查“综合查一次”长效机制。强化区域协作,构建“信息互通、监管互认、执法互助、人员互派”的区域协作监管体系。完善执法人员库建设,探索制定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办法、行政执法人员尽职免责制度,鼓励执法人员开展包容审慎监管、容缺监管。
10.强化市场公平竞争机制。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全覆盖,及时纠正妨碍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清除隐性壁垒和排斥潜在竞争者行为长效机制,取消企业差别化待遇。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力度,预防和制止市场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
11.强化合法权益保护机制。探索建立企业合法利益受损补偿救济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恶意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治理力度,强化社会监督和约束惩戒。细化知识产权侵权案件惩罚性赔偿裁量方法,加大对故意侵权及侵权情节严重行为的打击力度。定期梳理投资者权益保护典型司法案件,多渠道公开发布,进一步发挥司法审判的引导、示范作用。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积极整改。各级政府部门不得“吃拿卡要”,不得以设立“影子公司”等方式破坏营商环境。
12.强化商事审判提速机制。探索构建证券纠纷示范判决机制和立体化证券纠纷集体诉讼模式,推动证券群体性纠纷案件集约化审理。依法扩大标的额较小、符合相关诉讼请求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范围,提高维权效率。建立完善创新药物、疫苗、医疗器械等特殊领域知识产权侵权、假冒快速处理机制,推进“接诉即办”,促进侵权纠纷快速解决。发挥商会商事调解作用,健全商会调解与诉讼对接机制及司法确认机制,推进纠纷多元化解。
13.强化企业破产重整机制。健全企业重整期间信用修复机制,探索重整计划执行期间赋予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招投标、融资、开具保函等资格。进一步完善破产管理人选任制度,提高破产办理效率。探索实施破产预重整制度,降低重整成本、提高重整成功率,帮助危困企业摆脱困境。
14.强化新型信用监管机制。完善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机制,推进信用风险管理与专业领域监管有效结合。深化上下联动,选取部分重点领域(行业)为试点,建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