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保险福利待遇
六、劳动纪律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三)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
(三)严重失职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一)乙方患病后者非因工负伤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一)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的
(二)因防治工业污染源搬迁的
(三)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伤残等级的
(二)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在甲方连续工作10年以上
(五)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六)建设征地农转非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七)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八)集体协商的职工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自担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内的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八、劳动合同的终止、续订
(一)合同期限届满的
(二)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三)乙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产、解散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甲乙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届满后
九、经济补偿与赔偿
(一)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
(二)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
(一)经与乙方协商一致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
(三)本合同期限届满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
(二)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三)甲方裁减人员的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本合同书可作为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使用
二、用人单位与职工使用本合同书签订劳动合同时
三、经当事人双方协商需要增加的条款
四、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五、本合同应使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
劳动合同书样本
劳动合同书样本
编号:
甲 方: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乙方: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
出生日期:年月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年月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街道(乡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
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为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年月日止。
本合同于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
40小时。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
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
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
工资报酬。
乙方加班工资基数为每日元或按执行。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
作规程、工作范围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第七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 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元或按
执行。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
第九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元或按执行。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
第十一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二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
六、劳动纪律
第十四条 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条 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一)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第十七条 当事人依据第十六条第(二)项的约定,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应将变更
同意变更本合同。
第十八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按照甲方单位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可以接触劳动合同的;
(三)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
乙方:
(一)乙方患病后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
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甲方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
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一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全体职工说明情
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一) 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的;
(二) 因防治工业污染源搬迁的;
(三) 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第二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解除本合同:
(一) 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伤残等级的;
(二)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在甲方连续工作10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
(五) 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六) 建设征地农转非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七) 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八) 集体协商的职工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自担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内的。
第二十三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予已办理相关手续。但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期限界满后,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关系
的,劳动关系即行解除。
八、劳动合同的终止、续订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