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及时安排部署
(二)制定整改方案
(三)统筹协调推进
二、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
1.关于“政治学习不全面
2.关于“履职尽责不够到位
3.关于“深化改革推进缓慢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有差距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5.关于“两个责任落实有差距
6.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
7.关于“工程项目监管缺失
8.关于“救助对象审核把关不严
9.关于“对下属单位财务指导、监管不力
10.关于“办公用房使用不当
11.关于“考察学习不严肃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
12.关于“党组主体责任意识不强
13.关于“三重一大决策不严肃
14.关于“选人用人不严格
15.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16.关于“党建工作薄弱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7.关于“中央专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
18.“对同级审计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力
三、下一步打算
(一)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
(二)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
(三)进一步抓好自查自纠
(四)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
中共庆阳市民政局党组关于五届市委第一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19日至11月15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民政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1月13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市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及时安排部署,明确责任分工。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和班子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机关科室负责人、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负首责、负总责,对重点问题整改亲自抓,其他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切实落实分管领域整改责任。2023年4月2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县级干部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原因,扎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把巡察反馈的问题说清楚、谈透彻,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制定整改方案,全面启动整改。制定了《市委第六巡查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选人用人工作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方案》《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将反馈的4个方面18个问题逐项分解,落实到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明确了整改时限,建立整改台账,对于存在的问题逐一对账销号,要求整改不回避问题立行立改、改出成效。
(三)统筹协调推进,全程跟踪督办。以“三抓三促”行动为契机,将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列入督查重点,实行台账式管理、全周期监督,制定《巡察整改周计划》,每周调度工作进展。对未按要求、时限完成的整改任务,责令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作出情况说明,对工作不力的严肃追责,确保整改工作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二、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
1.关于“政治学习不全面,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决策部署不够坚决有力”的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健全完善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了《2023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确定每月学习主题,年度研讨交流不少于4次。目前已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9次,研讨交流4次。局属各单位也根据实际,制订了年度学习计划,开展党的最新理论政策学习54次。二是靠实党组抓党支部建设的主体责任,制定了《2023年党组书记及班子成员党支部联系点制度》,加强对局属单位政治理论、业务学习和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督查指导。明确领导干部每年深入联系点不少于2次,为联系点党支部解决1-2件突出问题,以点带面推动党支部建设工作水平不断提升。局属各单位全面开展“书香机关”建设,印发了《市直民政系统“打造书香机关提升文化素养增强履职本领”读书学习活动方案》,通过推荐“一本好书”、开展读书沙龙、共读经典、交流读书笔记、分享心得体会等方式开展了丰富多彩的读书学习活动,局机关党委举办了3个季度读书报告会,各支部先后开展读书学习活动62场次,分享94人次,分享图书70余本,参与120余人次。建立了党支部阅览室、“读书角”,购买各类图书500余册,发放理论学习书籍700余本,读书促学习、强素质、推工作氛围逐步形成。三是加快社会救助领域问题整改清零,2023年2-6月,市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先后在8县区召开社会救助工作现场观摩暨业务座谈会,以会代训,对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工作做了安排部署,对社会救助相关制度进行了再解读再培训。各县(区)积极实施基层社会救助能力提升工程,建立购买社会救助服务考核机制,对考核不合格的实行退出机制。并采取现场观摩、进村入户、信息公开、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等形式广泛宣讲社会救助政策法规,提高了群众政策知晓率。
2.关于“履职尽责不够到位,职能发挥不够充分”的整改情况。一是对于市社会救助服务中心临时救助政策公开宣传少、县区落实救助资金发放不及时的问题,市社会救助中心制定了《2023年全市社会救助工作要点》,持续加大政策培训宣传力度,全面完成对县区、乡镇社会救助政策集中培训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庆阳市低收入人口认定及救助帮扶实施细则》,进一步优化审核审批程序,督促指导县区业务部门,对支出型临时救助审核审批要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急难型临时救助可开展“先行救助、后补手续”,根据救助对象急难情形,简化核对、评议、公示等环节,直接予以救助,确保救助资金及时发放。派出工作组赴8县(区)对社会救助各项工作进行了督查指导,各县(区)均开展了临时救助政策培训,对救助范围、业务流程、入户核查、档案资料、资金发放等重点业务进行实地查看,对工作不重视、不及时、政策执行有偏差的,进行通报批评,切实抓好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二是对于社会组织管理不力的问题,市民政局加大行政执法监察力度,对未按期接受年检的22家社会组织,发布了督办通知,督促限期提交年检资料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检查,已全部完成整改。同时,以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抓手,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年检工作。2023年1月30日,发布了《关于全市社会组织报送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公告》,3月份发布了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年检服务指南,明确了社会组织接受年检时限要求和审核工作流程。3月份开始推广应用全国社会组织年检系统,全面完成市属社会组织应检尽检。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市民政局先后制定出台了《庆阳市社会组织评估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会团体换届工作的通知》《分类晋级推进市属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标准化实施方案》《关于规范全市性社会组织党支部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指导性文件,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大“僵尸型”社会组织清查整治力度,连续开展全市“僵尸型”社会组织排查整治工作,共清理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67家,着力净化了社会组织领域的生态环境。三是对于市福彩中心对彩票市场缺少监管的问题,市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不断加强对彩票市场的定期监督检查,对全市8县区投注站进行了安全及日常运营大检查,督促重新修订完善了投注站管理规定,在网点室内悬挂服务公示牌,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对于救助管理站临时救助超过10天的人员无报备资料的问题,市救助管理站严格落实《民政部关于印发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第58条“对年满16周岁、无精神障碍或智力残疾迹象的受助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救助期限一般不超过10天。受助人员临时生活困难已解决的,救助管理机构应当协助其做好离站前准备并适时安排离站。”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12条“救助站应当根据受助人员的情况确定救助期限,一般不超过10天;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报上级民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规定,于2023年1月29日将救助期限超过10天的3名救助人员向市民政局进行了报备。印发了《关于做好救助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救助期限,建立救助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3.关于“深化改革推进缓慢,破解难题办法不多”的整改情况。一是着力培育文明向上婚俗文化,平稳有序推进“省内通办”工作,在甘肃庆阳民政公众号和官网发布了内地居民结婚登记“省内通办”公告。积极推进西峰区婚姻登记处提质改造工作,推动婚姻登记工作在规范化建设基础上取得新成效,将西峰区婚姻登记处建设成为一流的婚姻登记窗口,全面提升我市婚姻登记机关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目前8县(区)均建立了颁证大厅,把颁证仪式引入了婚姻登记流程,实现常态化颁证服务,引导群众用文明简约有仪式感的颁证仪式代替传统婚礼。设立了集婚前辅导、婚姻家庭关系调解、婚俗宣传等于一体的多功能室,开展婚姻家庭辅导、调解服务。确定西峰区、环县为省级婚俗改革试点县,镇原县、正宁县为市级婚俗改革试点县,其余县同步推进婚俗改革。加强与妇联、文明办等单位沟通协调,加大婚俗改革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和红白理事会作用,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高价彩礼、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二是持续推动落实《庆阳市全面深化殡葬管理改革指导意见》,大力整治殡葬领域突出问题,累计平迁坟574座,有效整治了占用承包地、耕地散埋乱葬问题。积极争取省级惠民殡葬和节地生态安葬奖补资金13万元,切实落实惠民殡葬政策。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170万元购置殡葬设施设备,不断提升殡葬服务保障能力。加快殡葬设施补短板工作进度,已建成运营殡仪服务单位2个,城乡公益性公墓4处,农村集中安葬区85处,3个县殡仪馆完成主体建设。三是市精神病人社会福利院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已完成地形图测绘、勘测定界、可研报告编制、立项批复、岩土工程勘察、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环境影响评估、水土保持评估、净空控制测量、净空审核、建设用地批复、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招标、不动产登记、建设工程规划、施工图图纸审查、预算编制及审核等前期准备工作,目前正在进行施工及监理招投标工作,10月中旬开工建设。四是加大对县(区)社会事务督查力度,3月以来,抽调人员分次分组对县(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清明节祭扫、婚姻登记处提质改造工作进行了调研督导,确保社会事务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有差距,重视程度不够高”的整改情况。一是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确定了局党组每半年至少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的制度,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意识形态专题学习2次。二是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牢固树立“抓意识形态工作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理念,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修订完善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等规章制度,及时调整成立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职能分工,增强了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三是严格执行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加强对下属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传导。通过会议安排、实地指导的方式,督促局属各单位进一步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召开了全市民政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作了详细安排部署。4月上旬,赴局属单位开展了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重点督查了理论学习、工作制度建立、意识形态隐患排查整改等情况。四是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严把信息发布审核关。凡向局网站、微信公众号提供信息的科室、单位,均需经过工作人员、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填报《庆阳市民政局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审批表》。五是开展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风险排查。结合“主动创稳”行动,对民政领域存在的风险进行排查梳理,梳理出当前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清单3条,明确应对措施和责任人,不断增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和主动性。六是制定《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风险工作清单》,对排查出的问题,实行销号管理,动态更新,按照标本兼治、立查立改、先急后缓的原则,迅速组织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制定了防范预案,责任到人、盯紧看牢,确保不发生事故,巩固全市民政系统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成效。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5.关于“两个责任落实有差距,压力传导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规定每季度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活动不少于1次,2月17日召开了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系统谋划,局属各单位先后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二是严格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加大对分管工作的抓促力度,督促市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廉政风险的防控力度,制定了《市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彩票超市短款追缴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门追款小组,聘请法律顾问,采取电话沟通、短信联系、面对面交流等多种措施追缴彩票赊销款。三是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集体约谈3次,约谈班子成员5人次,班子成员约谈分管科室、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11人次。四是常态化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综合运用以案说法、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强化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局党组开展了解平案专题警示教育,市社会福利院、市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市养老中心召开了职工大会,开展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反面警示教育活动,相关人员就违纪一事做了深刻检讨,班子成员现身说法,给予了批评教育。
6.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违规现象时有发生”的整改情况。一是对于市民政局机关公务接待费用不符合规定和挪用专项经费的问题,市民政局进一步规范了接待程序,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审批制度,严控接待范围,规范接待标准,控制接待费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和市委实施细则,厉行节约,坚决杜绝超标准列支公务接待费的现象。对挪用专项经费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反思,吸取教训,4月份,市民政局分管财务领导对时任单位出纳进行了约谈和批评教育。修订完善了《市民政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加强会计监督,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定期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进行跟踪审计。组织开展了局机关、局属各单位办公室、财务人员业务培训,系统学习财经法规政策,强化财经纪律,提升专业素养。二是对于市救助管理站挪用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37.43万元,用于支付临聘人员工资30.92万元、支付日常办公经费6.51万元的问题,市救助管理站深刻反思,反复核查,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经核查,市救助管理站2021年购买服务总计支出331073.2元,其中市级下达的服务管理经费支出46335.2元,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支出284738元,符合甘肃省民政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救助管理机构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甘民发〔2021〕68号)第一条“市(州)、县(市、区)民政部门和参公事业单位编制的救助管理机构可按《政府采购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等,参与受助对象救助管理工作,在救助管理机构为受助对象提供主动救助、照料护理、康复治疗、教育矫治、临时安置、返乡救助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等基本服务。”的规定。关于支付日常办公费6.51万元的问题,经核查,2021年市救助管理站水电、通讯费用支出60320.08元,车辆维修费支出3395元,更换救助人员宿舍楼玻璃支出5029.5元,共计68744.58元。市救助管理站现有新建综合服务楼和原受助人员救助服务楼各1幢,总建筑面积3323平方米,其中受助人员救助宿舍2638平方米,办公区685平方米,经测算,按比例分配救助区域的经费占总费用的80%,工作区域占总费用的20%。根据该比例分摊后,2021年救助区域内水电、通讯费支出60320.08元。以上支出符合甘肃省民政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救助管理机构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甘民发〔2021〕68号)第二条“(一)民政部门、救助管理机构、救助服务点在开展街面巡查救助中,为救助对象提供基本生活必需品及引导护送救助对象求助所需的开支。包括业务车辆在开展救助工作时产生的燃油、维修费;(二)为受助对象提供饮食、住宿、衣物、个人卫生、安全保障等救助服务所需的开支。包括救助区域内使用的水、电、暖、燃气、通讯、有线电视、宽带网络等相关费用;(七)救助管理机构应严格区分救助区域和工作区域,按使用面积分摊相关费用,在救助区域内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救助补助资金支出,工作区域内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机构工作经费支出”的规定。今后,市救助管理站将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完善财务收支审批流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专款专用。三是对于市社会救助中心2019年社会救助经费列支一般公务费2.6万元,用核对平台运行维护费印刷宣传品支出3.21万元的问题,市社会救助服务中心严格按照庆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部门预算指标的通知》(庆市财社〔2019〕1号)规定的经费支出范围支出。今后将加强财务管理,严守财经纪律,用好各项财政资金,做到资金年初有预算、支出有计划、决策有落实,时刻保持“过紧日子”思想,用好、用对各项资金,保障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和市委实施细则,严格单位财务支出,确保支出合规,对每笔经济业务,严格支出范围,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四是对于市福彩中心分别在3家银行开设单位账户的问题,市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于2月6日将银行开户问题汇报省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2月10日省中心回复《关于福彩中心开设银行账户说明的函》“甘肃省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因业务需要,在几家银行开设了公户及彩票资金专用账户。为节约运营成本,优化资金划转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市福彩中心可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