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
(二)注重上下联动
(二)坚持标本兼治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在巡察监督以及审计、财会、统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方面
(二)在聚焦党中央及各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方面
(三)在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四)在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二)在督促、动员、号召行政事业单位、非公企业、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方面
(三)在推进“期转现”工作方面
(四)在线上服务方面
(五)在应收账款清理方面
(六)在干部队伍结构调整方面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抓好整改落实
(二)持续巩固整改成果
(三)持续推动成果转化
中共庆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关于五届市委第五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庆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关于五届市委第五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27日至12月31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5年2月2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切实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通过党组会议研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总体协调,统筹推进整改工作。讨论制定了《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对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59个具体问题,逐项明确了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限,列出整改清单,实行台账管理。主要负责同志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担任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统筹抓好整改工作,先后6次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学习巡察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组织审议《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分析研判整改工作,研究解决困难问题。
(二)注重上下联动,推动整改落实。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主动认领整改任务,用心用力抓好牵头负责的整改事项,督促分管科室、管理部担责负责、履职尽责,推动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形成了分管领导指导督办,办公室统筹协调,责任科室、管理部负责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各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紧扣时间节点,把整改任务分解细化、靠实到人,确保每个问题都认真对待,落实到位。
(二)坚持标本兼治,提升发展质效。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以提升各项工作的规范化水平为根本,先后修订完善《业务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管理部主任办公会议制度》《机要保密工作制度》4项工作制度,补充制定《网络舆情报告处置工作制度》《机要文件管理制度》《骗提骗贷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骗提骗贷违规行为处理操作规程》4项工作制度。通过修订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提升了各项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建立健全了长效工作机制。坚持“促进住房消费、服务经济发展”的总目标,立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保障作用,调整优化9项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进一步放宽政策限制,加大保障力度,释放政策潜能,促进住房消费,有力推动了各项业务指标快速增长。截止9月底,全市归集住房公积金21.6亿元,完成全年计划25.35亿元的85.2%,同比增加4.2亿元,增长24.1%,新增灵活就业人员缴存2038人,占全年计划2210人的92.2%,归集余额103.1亿元。全市提取住房公积金15.9亿元,同比增加2.5亿元,增长18.6%。全市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118笔9.7亿元,同比增加0.72亿元,增长8%,贷款余额62.8亿元。个贷逾期率0.12‰,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据燕山大学住房公积金研究中心发布的《全国城市和地区住房公积金发展评价报告2025》显示,庆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参与评价的333个城市和地区中排名第30位。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在巡察监督以及审计、财会、统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方面。一是通过落实党组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全面落实了巡察整改工作责任,有力推动了巡察整改工作。二是通过向欠缴公积金的县(区)政府发送《关于催缴拖欠职工住房公积金财政对等补贴的函》,积极汇报县(区)政府分管领导和财政部门争取财政对等补贴资金等措施,全力催缴住房公积金财政对等补贴资金,全市2024年及以前年度财政对等补贴已全额拨付到位,2025年各县(区)住房公积金财政对等补贴均实现了按月拨付。三是修订了《庆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部主任办公会议制度》,组织开展了办公室综合业务培训,规范了县(区)管理部有关会议。四是印制了规范的出差审批单,规范了出差审批制度。
(二)在聚焦党中央及各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方面。一是研究制定了《中共庆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规则》,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系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新型房地产市场新模式重要论述、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等内容,结合我市房地产市场发展实际,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调整优化9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政策,归集、提取、贷款三项核心业务指标保持良好的增长态势。二是强化骗提骗贷、违规提取行为惩治,督促落实稽核发现问题整改。追回2名公积金缴存人骗提公积金合计16.2万元,按照《庆阳市处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暂行规定》对个人账户进行了冻结。对要件资料上传不合规的进行了补录。各管理部对2022年以来稽核通报的问题进行了梳理汇总,建立了问题清单,对通报的181条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追回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6笔17.1万元。针对上述问题,按照《庆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三是修订了《庆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制定了《庆阳市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庆阳市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违规行为处理操作规程》,规范了行政执法程序。创新逾期贷款催收方式,积极落实发放律师函、诉前调解、依法诉讼等催收措施,集中攻坚长期逾期户,截止9月底,全市个贷逾期率降为0.12‰,低于全省0.2‰的平均水平。四是对委托银行考核指出问题进行了督促整改,规范了委托银行结息、代扣代缴公积金入账、派驻人员管理等问题。五是全面强化机要保密工作。修订了《庆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保密工作制度》,制定了《庆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要文件管理制度》,开展了办公室综合业务培训,印发了《关于规范有关业务工作的通知》。各管理部、科室、中心对连接互联网计算机上存储的涉密信息、文件、材料进行了自查清理,对办公室2台办公电脑安装了保密卫士,定期对存储信息进行自查清理,确保了互联网计算机存储信息不涉密。六是规范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印发了《中共庆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关于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2025年9月1日召开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成立了庆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络舆情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庆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络舆情报告处置工作制度》,建立了工作台账。制定印发了《庆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清单》,明确了意识形态责任主体、重点工作任务和考核追责机制并严格贯彻落实。要求各班子成员、党支部、管理部、科室、中心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年度述职、工作总结、工作报告的必述内容。督促网评员完成网评任务,提高任务完成率。截止2025年7月25日,市委网信办下达2025年度工作任务186条,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任务完成率63.89%,较巡察反馈的任务完成率19.02%增长44.87个百分点,全市排名第23位,较巡察反馈的49位前进26个位次。
(三)在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一是扎实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三级约谈制度,强化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提高了拒腐防变能力,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二是各管理部严格按照《庆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银行承办住房公积金业务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明确银行驻厅工作人员职责,对未纳入委托协议内容的工作任务一律取消。三是各管理部针对业务办理超时限问题进行了全面自查,逐笔做了情况说明。督促各管理部严格按照《庆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庆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时限要求办理业务,对超时限办理的业务登记造册,注明原因。四是积极配合开展涉公职人员不良贷款收缴,累计督促2名干部职工还款31.57万元,剩余款项已通过法律诉讼程序或已与欠款银行达成还款协议。五是积极推广“亮码可办”,提高“亮码可办”业务知晓率,取消办理异地贷款相关纸质证明材料,2025年所有异地贷款业务均实现“亮码可办”。六是扎实推进信息共享。按照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工作要求,对接了部、省数据共享平台,实现了房产部门期房备案、不动产部门现房备案、人民银行征信、民政部门婚姻、税务等数据共享。七是切实规范公务接待管理。组织开展了办公室综合业务培训,明确了接待范围、接待标准和工作要求并严格遵守。深入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结合巡察反馈的超范围接待问题,剖析问题根源,明确规定要求并严格执行。八是严格审核差旅费报销,规范了差旅费的报销流程及具体要求。对不符合报销实际、报销范围的差旅费进行了全面核实,违规报销部分已按照规定上缴市财政。九是规范了县(区)管理部物业费管理。对各管理部物业费支出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据实下达了2025年度经费预算指标,确保预算数据与实际业务及资金使用一致。对不符合支出范围的物业费、取暖费预算指标,已汇报市财政局,年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