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牢牢把握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正确方向
二、深入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
三、全面强化创新能力体系建设
四、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
深化国企改革文稿汇编(11篇)
目录
改革创新推动国企高质量发展 2
高质量推动国企改革深化提升 8
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战略支撑 12
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23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增强国有经济核心功能 28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34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根本遵循 43
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展现新气象取得新突破 52
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国资国企改革任务落实 60
以国企改革推动中国式现代化阔步新征程 63
在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中奋勇争先 67
改革创新推动国企高质量发展
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提高国企竞争力”。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作出重要部署,强调“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纵深推进改革创新,是推动国企更好履行功能使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国企大多分布在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是实现国家战略意图、应对外部环境变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并在吸纳就业、提供公共服务、引领产业升级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深化改革创新,推动国企高质量发展,既有利于维护我国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解决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保障各项发展目标的实现,也能使我国更好应对当前复杂的国际贸易投资环境,提升我国在全球治理体系中的话语权。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企改革深入推进,在优化布局结构、增强创新能力、提升活力效率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但一些国企仍存在现代企业制度不够完善、资产结构不优、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有待深化等问题,需坚持问题导向,从多维度协同发力,促进国企高质量发展。
其一,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助力国企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提升。
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是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的重要制度基础。推动国企治理结构和组织形态创新,破解体制机制障碍,能够引导企业提高资源要素利用效率和经营管理水平。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国企的治理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但仍存在一些深层次问题,例如治理主体权责边界不清、激励约束机制不匹配、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等。
解决上述问题,要按照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结合国企责任使命,健全治理机制,厘清相关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构建科学规范高效的治理结构。强化党建引领,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的各环节,推进党组织设置与企业组织架构运行有机统一,实现党委、董事会、经理层协调运转、科学决策、形成合力。加快构建灵活高效的市场化运营机制,进一步压缩管理层级,建立快速决策机制,在新兴产业领域探索实施扁平化管理、平台化运作等模式,不断提高市场反应速度和灵活性。完善选人用人制度,优化人才激励与容错免责机制,深化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构建更加合理合规的企业薪酬结构,规范容错免责、减责具体情形,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和干事动力。完善监督管理机制,深入推进“一业一策、一企一策”考核,不断优化考核体系,加强出资人监督和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有序建立智能化穿透式监管系统,切实提升监管效能。
其二,聚焦主责主业,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
国企发展方向的谋划需具备战略性。《决定》提出,“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关系国计民生的公共服务、应急能力、公益性领域等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立足主业实业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有助于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更广领域统筹配置国有资本,有助于强化国企核心竞争力、提高国有资本配置效率、增强国有经济整体功能、有力支撑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推进国有资本“三个集中”,需综合运用财政、货币、产业等政策工具,对国企投资总量、结构和方向进行引导。依据国企的类型、资产状况和发展定位,明晰主责主业,优化投资管理制度,防止盲目多元、一拥而上、重复建设等发展倾向,推进国企增加在应急保障、防灾减灾、医疗卫生、健康养老等民生领域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深入实施产业焕新行动和未来产业启航行动,大力推进国企的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持续在原始创新、关键核心技术等领域发力,加速产业结构跃迁升级和产业体系现代化。聚焦数字经济等新动能,推动国有资本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的投入布局,在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中不断打开新的增长空间,持续提升国企价值创造能力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能力。
其三,强化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为建设科技强国贡献力量。
国企是科技创新的主力军。国企特别是央企承担着大量国家重大科研攻关任务,拥有丰富的人才、技术、设施等资源,能够在创新资源整合中发挥枢纽作用,对于提升国家创新体系的整体效能至关重要。不少国企也是科技领军企业,在科技创新链条中位居关键环节,充分发挥其“链主”作用,能够有效提升我国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引领产业升级并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攀升。此外,进一步发挥国企的资源优势和资本市场影响力,能够推动金融资源向科技创新领域集聚。因而,强化国企的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对于优化我国科技创新体系、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科技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进一步激发国企科技创新潜力,需完善体制机制,优化科技创新考核机制,构建科技成果高效转化应用体系,健全常态化产学研成果对接机制,推进高效率创新协同、高水平创新合作,提高研发投入产出效率。突出战略导向、注重长期价值,加强在基础性、紧迫性、前沿性、颠覆性技术研究的投入力度,加快推进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与应用创新,提升关键领域国产化替代水平,更好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科技领军企业的重要作用,着力打造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积极参与国家重大科技项目以及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依托领军企业组建协同创新平台,联合各类企业开展科技攻关。用好各类政府投资基金,提升专业化市场化运作水平。推动国资出资成为更有担当的长期资本、耐心资本,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加大在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绿色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投资力度,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支持国企与民企开展广泛协作,通过组建产业联盟、实施产业共建等方式,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提升数据、技术等创新要素的流通效率,培育良好创新生态。
高质量推动国企改革深化提升
国资国企改革正在开创全新局面,形成“1+N”政策体系,有序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在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和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上都取得了明显成效。国有经济布局不断优化,持续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数据显示,全国国有企业(不含金融企业)资产总额由2012年的89.5万亿元增长至2023年的371.9万亿元,年均增长13.8%。2024年,全国国有企业(不含金融企业)营业总收入84.7万亿元,利润总额4.35万亿元,应缴税费5.88万亿元,较2012年分别增长100%、98%、75%。
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是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要牢牢把握国有企业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使命要求,聚焦其功能定位,进一步深化分类改革,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的制度保障和强大动力。当前,我国国有企业改革进入中国式现代化使命驱动的改革深化提升新阶段,更需要全面推动重要改革发展任务落实落细。
科学完善国有企业功能界定和分类,围绕增强核心功能和提升核心竞争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完善管理监督体制机制,增强相关管理部门战略协同,深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更好地发挥国有经济科技创新、产业控制、安全支撑的战略功能,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建立国有企业履行战略使命评价制度,深化分类改革,完善分类核算、分类考核评价体系,提高改革的针对性、监管的有效性、考核评价的科学性。健全国有企业推进原始创新制度安排,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弘扬企业家精神,推进从基础研究到产业化应用的全链条创新,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加快提升企业现代治理和管理能力,全面提升企业产品品牌价值创造力,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通过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各类所有制企业优势互补、高质量协同发展。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针对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出了3项任务。第一项是高质量完成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这是在完成“三年行动方案”背景下作出的重大部署,具有承上启下的战略意义。2024年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已完成70%以上的主体任务,中央企业在涉及国家安全、国计民生等领域的布局比重超过70%,98%的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子企业建立了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制度。作为“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今年需要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为“十五五”期间国有经济改革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第二项是实施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指引。深入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是增强国有企业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关键路径和主攻方向。加快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关系国计民生的公共服务、应急能力、公益性领域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需要有相应的动态指引。今年,要以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指引为指导,深入实施央企产业焕新行动、未来产业启航行动和“AI+”专项行动,加快以数字技术、绿色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大力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进一步加快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第三项是加快建立国有企业履行战略使命评价制度。这需要将战略使命评价与分类改革相结合,在进行使命导向的国有企业分类前提下,进一步具体到每家国有企业,探索明确“因业制宜”的企业功能定位、“因企制宜”的企业使命要求,建立战略使命评价模型,从战略使命界定、战略使命规划、组织架构支持、要素资源保障等方面设置战略使命评价指标体系。尤其需要明确的是,国有企业必须坚定不移向“新”发力,将发展新质生产力作为战略使命。
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战略支撑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作出重要部署,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于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的重要战略安排。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高质量完成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提出明确要求。国务院国资委党委要坚决扛起推动改革落实的重大责任,紧紧围绕新时代新征程国资国企的新使命新定位,创造性抓好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生根,扎实推动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贡献。
一、牢牢把握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正确方向,持续巩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力量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新时代国资国企改革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纵深推进,在重要环节和关键领域取得重要进展,有力推动国有企业发展方式深刻转变,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全国国资系统监管企业资产总额从2012年的71.4万亿元增长到2023年的317.1万亿元,利润总额从2012年的2.0万亿元增长到2023年的4.5万亿元,规模实力和质量效益明显提升。新征程上,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守正创新、先立后破,确保改革沿着正确方向不断向前推进。
始终把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作为根本政治原则。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新时代国资国企改革取得重大成就,最重要的就是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有效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必须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改革全过程各方面,持续完善党领导国资国企工作的体制机制,推动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统一,更好发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作用,切实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改革胜势,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始终坚守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的目标要求。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必须做强做优做大。公有制主体地位、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事关党的执政地位,事关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事关中国式现代化全局。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必须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依靠改革不断破除制约企业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既坚定不移做大、更意志坚定做强做优,促进各类企业协同发展,共同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经济支撑。
始终锚定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的中心任务。增强国有企业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国内国际形势新变化,从中国式现代化全局出发对国资国企工作思路的战略性调整。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必须胸怀“国之大者”,紧紧扭住这个中心任务,聚焦提升增加值、功能价值、经济增加值、战略性新兴产业收入和增加值占比、品牌价值“五个价值”,内强质地、外塑功能,不断增强国有企业战略支撑能力和价值创造能力,更好发挥科技创新、产业控制、安全支撑作用。
始终坚持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鲜明导向。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当前技术创新成为推动生产力发展的关键因素,新质生产力成为影响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动能转换的重要变量。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必须打破思维定势、破除路径依赖,不断增强工作的创造性引领性,促进各类先进生产要素顺畅流动、优化配置,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打造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新优势。
二、深入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动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有经济布局结构持续优化,在钢铁、船舶、海运、能源、轨道交通等领域重组形成一批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中央企业在涉及国家安全、国计民生等领域的布局比重超过70%,2023年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同比增长32.1%,收入规模突破10万亿元。但目前看,“大而不强”、“全而不精”等问题仍然存在,产业基础不牢、高端供给不足等问题仍较突出,与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要求相比还有差距。《决定》对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作出重大部署。必须立足新使命新定位,紧紧围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调整存量结构、优化增量投向,推动国资国企布局再聚焦、资源再集中、工作再协同,推动新旧动能平稳接续转换,当好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排头兵。
加快国有资本“三个集中”。这是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的内在要求,也是增强国有企业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关键路径和主攻方向。要进一步明晰不同类型国有企业功能定位,完善主责主业管理,立足比较优势,深入推进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持续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关系国计民生的公共服务、应急能力、公益性领域等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充分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功能,促进存量资产盘活和低效无效资产处置,提升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牢固树立战略投资、价值投资理念,打造市场化专业化的创新创业投资机构,支持国资出资成为更有担当的长期资本、耐心资本。
加快产业结构跃迁升级。推动产业升级是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必然要求。国有企业作为我国实体经济的骨干中坚,必须在产业升级中走在前、作表率,切实发挥引领带动作用。要坚持两端发力,深入实施产业焕新行动和未来产业启航行动。一方面大力发展科技含量高、基础支撑作用大、正向外溢效应强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培育孵化未来产业,深耕细作重点领域,引领新赛道新产业融合集群发展;另一方面积极参与“两重”、“两新”,加快以数字技术、绿色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一体推进设备更新、技术改造、工艺升级,深入实施“AI+”专项行动,加快生产、管理、营销模式变革和流程再造,促进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加快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
加快打造自主可控产业链供应链。产业大厦不能建立在别人的地基之上,发展主动权必须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国有企业在我国产业链供应链体系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必须切实扛起维护产业安全责任,紧紧围绕解决我国产业体系中的卡点、堵点、断点问题,不断增强支撑保障能力。要深入落实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聚焦航空航天、集成电路、工业母机、生物技术等领域迫切需求,扎实推进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强化行业共性技术协同攻关,从源头和底层解决我国产业体系“缺基少核”问题。加大战略性能源资源勘探开发投入,加快“沙戈荒”新能源基地等重点项目建设,推进重点矿种投产扩能,扩大我国能源资源安全战略纵深,更好助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
三、全面强化创新能力体系建设,促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近年来国有企业科研投入持续加大,在载人航天、深海深地探测、高端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取得一批重大成果,但基础前沿研究偏弱、重大原创性成果缺乏、一些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等问题尚未根本解决。《决定》对健全国有企业推进原始创新制度安排、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等提出明确要求。国有企业要自觉担负起作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重要使命,坚持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生态构建一体推进,不断提升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打造更多国之重器,为科技强国建设提供更加有力支撑。
提升原创技术供给能力。基础研究、原始创新一旦取得突破,很可能重塑产业和市场竞争格局,对生产力质态带来根本性影响。国有企业作为科技强国建设的骨干中坚,必须把提升原始创新能力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更好掌握未来发展主动权。要坚持和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强科技资源统筹,更加积极参与国家级研发平台建设,主动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任务,打造创新联合体升级版,努力产出一批原创性、颠覆性成果。加强市场导向的应用基础研究,强化技术预见、多线布局,突破和掌握更多“根技术”,推动企业创新从跟踪模仿式向开创引领型转变。健全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建立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在国家和产业急需但其他企业缺乏意愿或能力的领域坚定投入,加强对基础研究、原始创新的长期稳定支持,提高投入产出效率。
提升成果转化带动能力。科技成果敲不开“市场的大门”,大量成果被“束之高阁”,是当前制约科技实力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关键痛点。国有企业处在国家创新链条的枢纽位置,是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主体。要切实发挥企业出题人、答题人、阅卷人的作用,着眼推动技术从发明到走向产业化,着力推进高效率创新协同、高水平创新合作,推动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加快建设一批有较强行业带动力的概念验证、中试验证平台,强化技术熟化、工程化放大、可靠性验证等能力,使真正符合产业发展趋势的新技术脱颖而出。健全常态化产学研成果对接机制,推动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大规模应用示范,加大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应用力度,着力打通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
提升创新生态塑造能力。人才是科技创新的第一资源,创新生态对于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潜能具有重要意义。要优化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激励各个环节,加大战略科学家、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的引进培养力度,深入实施中央企业人才高地专项行动,加快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健全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赋予科学家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更大经费支配权、更大资源调度权,以创新创造为导向,在科研人员中开展多种形式的中长期激励,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充分调动人才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尊重科研规律,对创新活动给予足够的包容支持,持续为科研人员松绑减负,保障科研人员以“十年磨一剑”的精神潜心攻关。
四、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构建同新征程国资国企战略使命更相适应的制度体系
以制度建设为主线推进改革,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宝贵经验。科技和产业“硬实力”的竞争,一定程度也是制度“软实力”的比拼。近年来,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和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接续推进,一些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得到有力破除,但还有不少影响和制约企业发展活力动力的顽瘴痼疾尚未完全解决,支撑国有企业履行新征程新使命的体制机制还有不少短板和薄弱环节。《决定》对完善管理监督体制机制、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等专门作出部署。国有企业要加快推进治理结构、监管体制、管理机制等改革,推动标志性改革举措落地见效,从整体上提升制度竞争力引领力。
完善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成果,必须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继续完善和发展。要进一步厘清各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健全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体制机制,建设科学规范高效的董事会,推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更加“形神兼备”。健全更加精准规范高效的收入分配机制,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推动企业薪酬结构更加合理合规。深入推进企业组织形态变革,着力去行政化、机关化,压缩管理层级、减少法人户数、优化管理流程,不断提高资源要素利用效率和经营管理水平。
健全中国特色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国有企业改革要先加强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这一条不做好,国有企业其他改革难以取得预期成效。要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健全经营性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和集中统一监管制度,打造专责专业的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推进专业化体系化法治化高效化监管。完善出资人监督约束机制,用好信息化、智能化等方式,在“三重一大”等重点领域探索推进穿透式监管,强化实时监测,增强监督刚性,有效防范化解风险。坚持“放得活”与“管得住”相统一,增强各有关管理部门的战略协同,该管的坚决管住、不该管的坚决不管,充分尊重企业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
构建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有效机制。企业家是企业发展的决策主体,企业家精神是企业发展活力动力的重要源泉。要树立崇尚实干、实绩、实效的选人用人鲜明导向,完善领导人员培养、选拔、考核、评价、任用制度,把敢抓改革、善抓改革的高素质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充分激发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深入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健全尽职合规免责机制,着力消除妨碍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各种因素,强化正向激励,支持企业各级领导人员争做优秀企业家,以企业领导人员敢为带动企业敢干、员工敢首创。
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要“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完善管理监督体制机制,增强各有关管理部门战略协同,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进一步确立了国资国企分类改革的原则。第一个分类改革是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国有经济分为公益类和商业类,其中商业类又分为一类和二类。原则上,公益类企业由政府经营,商业二类企业主要处在自然垄断行业,国有资本要占据控制地位,而商业一类企业处于竞争领域,应进行市场化改造。按照这种分类,不同类型的国有企业有各自的功能定位,要明确主业和主责。
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了国有资本重点投资的领域: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关系国计民生的公共服务、应急能力、公益性领域;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这些重点布局领域大多属于非竞争性领域。在这些重要领域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而在竞争性领域,应全面推行市场化改革,坚持公平竞争和透明化管理,特别是取消财政补贴,使国有和民营企业在这些领域公平竞争。
按照我的理解,国有资本有所为、有进的就是主业,即上述提到的三个重点领域;有所不为、有退的则是这三个领域之外的竞争性领域。通过分类改革原则推进国有经济的布局优化,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就能够在各自擅长的领域发挥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推进国有经济的布局优化,国有资本、国有企业与民营经济之间将不再是“国进民退”或“国退民进”的简单对立,而是可以实现“国民共进”,即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共同发展。
第二个分类改革涉及产业内部。我们一般将产业分为竞争性和非竞争性,在非竞争性领域又分为公共产品部门和自然垄断性产业。一般认为自然垄断行业通常会存在市场失灵现象,同时需要实现国家的特定目标,国有资本在此类行业中需保持控制地位。根据此次三中全会的决定,自然垄断行业作为国家重点投入部门,国有资本应占据主导地位,但自然垄断行业可分为两部分:垄断环节和竞争性环节。根据分类改革原则,自然垄断行业中的垄断环节应独立运营,国有资本保持支配地位,这是主业中的核心部分。而在垄断行业的产业链中,下游应为竞争性环节,需进行市场化改革,应该允许民营资本进入垄断行业的竞争性环节。改革实践证明加快垄断行业竞争性环节的市场化改革可以大幅提高经营效率与供给效率。例如,电力行业可分为电网、配电和发电三部分,其中电网属于垄断环节,国有资本独立运营,配电侧既有垄断环节,也有竞争性环节,过去配电侧的市场化改革有所推进,发电侧属于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成效显著。此次会议进一步提出,要推进能源、铁路、电信、水利和公共事业等行业的自然垄断环节的独立运营和竞争性环节的市场化改革。这样的改革不仅会提高自然垄断行业的运营效率,也为民营资本的发展提供更好的空间。
第三个分类改革是完善国有企业的分类考核评价体系。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建立国有企业履行战略使命评价制度,完善国有企业分类考核评价体系,开展国有经济增加值核算”。既然国有企业类型不同,其功能也各不相同,就不能用同一个标准来考核所有企业。国有企业有多种功能和多元目标,包括共产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承载主体、弥补市场失灵、为经济发展提供基础性条件、在国际竞争中体现国家意志、追求市场效率实现利润最大化等。以上目标尽管都是重要的,但事实上单一企业难以同时实现和承担以上所有功能,需要有不同类型的企业相互配合来实现以上众多目标。如果对不同类型的国有企业实行不同的考核标准,就可以在不同的企业中分别承担相关功能,从而在整体上实现以上多元目标。
国有企业有多种类型,如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国有参股企业,这些企业不能按照同一个考核标准来评价,而应根据其所处行业的不同、股权结构不同及所承担的功能不同实施不同的考核标准。由于股权结构不同,这类企业的治理框架和治理逻辑也各不相同,考核指标也应有所区别。
即使是国有独资公司,其集团下企业也呈现不同的类型。如中石油和中石化,集团层面是国有独资,集团控制了许多子公司、孙公司甚至曾孙公司。这些子公司和孙公司不仅股权结构不同,有的是国有独资子公司,但许多是产权多元化的子公司,同时这些子公司有的分布在主业中,属于垄断环节,但也有许多子公司分布在辅业中,属于垄断行业的竞争性环节,或者直接进入了竞争性领域,直接与民营企业竞争。因此,针对这样的央企,集团总部与子公司、孙公司之间的考核指标应有所不同。例如,母公司中石油控制的主业子公司,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国有资本应占据主要地位,考核应参照集团公司的考核指标;如果控制的是竞争性环节的子公司,在混改中民营资本应更多参与;如果控制的是纯粹的竞争性领域的子公司,那么国有资本可以控股、参股甚至可以退出,考核指标就应该更多体现市场化要求。
总的来看,此次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了分类改革的三个方向:一是以分类改革为原则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二是产业内部的分类改革;三是完善国有企业分类考核评价体系。这种分类改革的原则能够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为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的优势互补、共同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基础。它不仅落实了“两个毫不动摇”的原则,还解决了民营经济当前发展中的困难,同时坚持了公有制的主体地位。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增强国有经济核心功能
国有经济高质量发展是推进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完善管理监督体制机制,增强各有关管理部门战略协同,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这表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目标是不断增强国有经济的核心功能与核心竞争力。只有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核心功能,才能更好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引领带动作用和战略支撑作用,为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创造更大空间和更好条件。
进一步增强国有经济的创新引领功能
科技创新既是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变量,更是增强企业核心功能的重要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有企业要做落实新发展理念的排头兵、做创新驱动发展的排头兵、做实施国家重大战略的排头兵”。党的十八大以来,国有经济肩负国家创新使命,在自主创新和锻造大国重器方面不断努力,不仅极大便利了人们的生活,更打造出中国“智”造的世界新名片,在载人航天、探月工程、深海探测、高速铁路等领域取得一批世界领先的标志性成果。国有企业投资了若干民营企业难以承担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性技术研发;作为开放式创新组织者,利用其资源和网络平台优势,充分联合各创新主体打造开放式创新平台,整合国内外创新资源和要素,孵化和培育了一批“专精特新”企业;作为长期资本、耐心资本和战略资本的主要提供者,推动国有资本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前瞻谋划布局未来产业。
随着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世界各国都在加快新技术研发,一系列新技术、新业态、新商业模式正在涌现,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前所未有,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周期大幅缩短。我国必须把握住“机会窗口”,依靠自主创新和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国有经济在此过程中尽管拥有一定优势并取得一系列重要成就,但仍存在创新动力不足、创新体制机制不完善等问题,需要通过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不断增强国有经济的创新引领功能。一是聚焦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通过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加快形成与之更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国有经济应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上充分发挥创新引领功能,坚持在传统产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两端发力”,以体制创新推进组织创新、机制创新、管理创新、商业模式等综合创新,激发企业创新内在动力和活力,突破一批颠覆性技术和前沿引领技术,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促进数实融合。二是突出战略导向和问题导向,健全推进原始创新、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的政策体系和制度安排。国资国企应加强基础性、紧迫性、前沿性、颠覆性原创技术研究,提升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能力。三是构建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体制机制,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国有企业牵头或参与建设全国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主动与科研院所、高等学校、民营企业等创新主体深度合作、打造创新联合体。积极开放创新资源、提供技术牵引和转化支持,构建协同、共享、互通的新型产业创新生态。四是完善人才选拔任用机制,积极参与高水平人才高地和人才平台建设,发挥聚才、引才、育才作用。国有企业应加强自身创新文化与环境建设,培育和吸引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青年科技人才、卓越工程师、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五是完善产业链链长制和产业协调机制,提升产业链关键环节的自主权与引领作用,与同类民营企业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国有经济要加强与民营经济的创新合作,共同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
进一步增强国有经济的安全维护功能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动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前提都是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没有安全和稳定,一切都无从谈起”。党的十八大以来,国有经济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进行重点布局,确保在重要资源能源领域的控制力,为维护能源安全、产业安全、粮食安全,以及维护经济社会稳定、抵御各种风险挑战提供了坚实保障。
当前国际环境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因素明显增加,安全挑战明显增多。进一步增强国有经济安全维护功能,有助于更好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安全稳定。为此,要坚持底线思维,加强安全意识,通过深化改革提升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抗风险能力。一是持续强化国有经济在国防军工和能源、粮食等领域的保障地位和供给水平。强化国有企业对关键原材料及元器件、重要设备、软件、战略物资等的备份与托底能力,推进重要能源、矿产资源国内勘探和增储上产,扩大优质煤炭产能,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提升种子自主可控和海外粮源保障体系建设,切实提升应对各类风险挑战和不确定性的底气和能力。二是统筹推进与中国式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重要基础设施建设。除铁路、公路、航空等传统基础设施外,国有经济还要加强包括金融、网络、数据等领域的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完备高效安全智能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全面提升国家竞争力和总体安全水平。三是持续加大国有资本在电网、石油天然气管网、江河主干水网、信息通信网等领域投入力度,加强新一代移动通信、人工智能、算力网络、卫星互联网、工业互联网等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更好维护国家骨干网络安全。四是优化资本投向布局,注重提升经济增加值,使投资能更好为国民经济产生增量贡献,同时优化风险防控手段,在债务、境外投资、金融、安全生产等高风险领域加大防控力度。五是协同民营经济积极维护与现代化建设相适应的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在产业链供应链关键安全节点,发挥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各自优势,进行强链、补链、延链、固链。
进一步增强国有经济的民生保障功能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国有经济在健康养老、就业、医疗卫生等方面发挥增进民生福祉、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等兜底作用,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企业主动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累计上缴国有资本收益1.5万亿元,向社保基金划转国有资本1.2万亿元,在脱贫攻坚中累计投入和引进各类资金超过千亿元,定点帮扶的246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部实现脱贫摘帽。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发展经济的最终目的,但当前我国在医疗、养老等方面仍面临不少难题,需要进一步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使国有经济在民生领域继续加强有效供给,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体系的支撑保障能力。一是建立就业服务平台,促进跨地区、跨行业人才资源整合,更好促进高质量就业。二是改革创新传统办医模式,推动医、研、产融合发展,建立符合产业特点和市场规律的医、研、产资源联动发展长效机制,鼓励以医疗健康为主业的国有企业开展医学科技创新合作,组建新型国有医疗集团,提供多样化医疗健康服务。三是积极布局普惠养老,推动大型养老企业整合资源,加快培育行业龙头企业,打造普惠型养老服务品牌,积极培育养老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四是以分类精准考核促进国有企业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提升。在公共服务的质量、成本控制、资源配置效率和应急保障能力等方面对从事公共服务的国有企业进行精准考核。五是进一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用于保障公共服务和民生领域的比例,借助国有资本提升养老、医疗、教育等的保障水平,释放内需活力,不断提高人民的幸福指数。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深化国资国企改革进一步作出重大部署,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于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的重要战略安排。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战略意义,牢牢把握改革的正确方向,全力落实好各项关键任务,以更高站位、更大力度把国资国企改革向纵深推进,更好地履行国资国企的新责任新使命,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更大贡献。
深刻认识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战略意义
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在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对于巩固公有制主体地位、更好发挥国有经济战略支撑作用、确保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更好履行国有企业功能使命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是一项前无古人的开创性事业。当前,世界百年变局全方位、深层次加速演进,国际国内形势纷繁复杂,外部环境不确定、难预料成为常态,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任务艰巨繁重。企业兴则国家兴,企业强则国家强。国有企业大多处在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是实现国家战略意图、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和重大风险挑战的重要力量。要通过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切实把提升国有企业战略功能价值放在优先位置,聚焦国之大者、围绕国之所需,更好发挥科技创新、产业控制、安全支撑作用,以发展的确定性稳大局、应变局、开新局,推动党和国家事业行稳致远。
有力提升国有企业活力效率的关键之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国有企业要搞好就一定要改革,抱残守缺不行,改革能成功,就能变成现代企业。党的十八大以来,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取得重大成就,一些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有力破除,全国国资系统监管企业资产总额从2012年的71.4万亿元增长到2023年的317.1万亿元,利润总额从2012年的2.0万亿元增长到2023年的4.5万亿元,规模实力和质量效益明显提升。但必须清醒认识到,一些影响国有企业发展活力和内生动力的顽瘴痼疾尚未完全解决,一些企业仍然存在资产收益率不高、创新能力不足、价值创造能力不强等问题,与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不适应。国有企业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通过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以增强活力、提高效率为中心,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提升现代企业治理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加快锻造发展方式新、公司治理新、经营机制新、布局结构新的现代新国企。
加快推动国有企业发展新质生产力的现实需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科技创新深刻重塑生产力基本要素,新质生产力已经在实践中形成并展示出对高质量发展的强劲推动力、支撑力。近年来,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但同时面临资源环境约束不断增多、传统生产力条件下的经济增长模式越来越难以为继等问题,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状况尚未根本扭转,对可能产生颠覆性影响的未来技术、未来产业布局还相对滞后。经济长期增长取决于全要素生产率提升,企业高质量发展关键要靠创新驱动。要通过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着力打通束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堵点卡点,不断强化创新策源,加快推动科技创新基础上的产业创新,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布局建设未来产业,开辟新领域新赛道,塑造新动能新优势,为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牢牢把握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原则要求
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作出的重大部署,必须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为统领,把好方向、守正创新,切实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这一根本原则。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各方面全过程,推动企业党的建设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切实发挥高质量党建的引领保障作用。
坚持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的总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