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督促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
(一)加强疫情管控
(二)开展食品安全自查
(三)严格执行风险报告制度
(四)落实原料进货查验和产品出厂检验制度
(五)严格执行禁止野生动物交易要求
(六)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期间商品价格要求
三、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监管
四、进一步加强执法办案力度
五、做好疫情防控配合和宣传引导工作
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强化食品生产企业监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场监管局:
为强化食品生产企业监管,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场监管总局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保证我市获证食品生产企业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食品生产企业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市场监管局要进一步提高对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的首要任务,按照各级党委政府部署,细化疫情防控措施,减少疫情传播风险,严格履行监管职责,从严从重从快处治违法行为,保证食品生产安全。
二、督促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
(一)加强疫情管控
各区市场监管局要督促企业强化疫情管控,做到“六个必须”。一是全体员工上岗前必须测量体温;二是全体员工必须佩戴口罩上岗;三是生产场所和生产设备设施必须每日清洁消毒;四是产品出厂前必须做好必要防护;五是废弃物必须当日全部清除;六是必须合理安排班次,避免人员聚集;
(二)开展食品安全自查
各区市场监管局要严格按照《天津市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和风险问题报告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督促本辖区企业节后复产前必须开展一次食品安全自查,并按时上报系统。重点对企业人员健康状况、生产场所环境卫生、原材料验证、生产过程控制等情况开展自查。自查发现疫情隐患的,要及时处置并报告。
(三)严格执行风险报告制度
企业在日常生产过程中生产条件、关键岗位人员发生变化或发现未严格遵守进货查验、出厂检验等管理制度,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问题,应当针对上述问题填写风险问题报告单,并按规定的时限要求向辖区市场监管局报告。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处置,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落实原料进货查验和产品出厂检验制度
各区市场监管局要督促辖区企业切实落实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和产品出厂检验制度。食品生产企业要查验食品原料,特别是动物源原料供货者提供的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检疫标志,并做好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