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二)水污染防治工作
(三)土壤污染防治和自然生态保护工作
(四)“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
(五)生态环境执法工作
县生态环境分局2023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生态环境分局认真履职尽责,紧盯年度工作目标,攻坚克难,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七个专项行动”工作。开展城区污染点源排查,并动态更新排查清单,列入清单房建施工工地17个,道路施工工地2个,餐饮点495个。定期对县城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共发现问题点位34个,发放交办函5份。在禁燃区排查出小散煤加工厂及散煤加工点7家,全力推进整改。二是强化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开展禁放宣传,加强巡逻防控,严查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今年以来,查处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12起,治安处罚9人,现场制止准备燃放行为36起、批评教育83人,查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6起。在易放地段增设固定监控2处,新增和更换警示标牌9处。三是开展加油站和涉VOCs企业问题排查,对我县91家加油站点和20家涉VOCs企业开展了再排查,发现2家涉VOCs企业废气处理设施活性炭更换不及时问题,已完成整改。四是开展“AI+基于公共交通车辆”的大气走航监测,通过将大气监测仪器搭载在公交车上,实现以路为网的城市空气质量在线巡查,形成巡查报告16分。五是推进六安钢厂实施超低排放改造,32项超低排放改造工程项已全部完工,正在开展调试监测。六是切实抓好秸秆禁烧工作,投入XX万元对“蓝天卫士”183个监控探头进行维修更换,利用“蓝天卫士”和日常禁烧督查巡查,强力推进秸秆禁烧工作。七是全面开展“三整治一保障”专项行动。对今年以来,梳理群众投诉举报餐饮油烟问题110件,噪声扰民问题1197件,恶臭异味问题284件。督促60余家大、中型餐馆清洗油烟净化设备,下达整改通知书10份,清理占道小餐饮30余处、夜市烧烤20处,针对噪声扰民问题立行案3起,依法治安警告3人;查获5辆涉嫌“飙车”“炸街”车辆,对5名驾驶员进行法治教育。
2023年1月1日-11月14日,PM2.5平均浓度为31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为86.3%;PM10平均浓度为61微克/立方米。PM2.5平均浓度和优良天数比例均达到省市目标考核要求。
(二)水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持续推进流域水环境治理。按照《XX县城东湖水体达标方案》《XX县城西湖水体达标方案》确定的18项治理任务和48项实施计划,加大推进力度,有效改善水质。重点抓好东西湖工程类治理项目实施。投入约XX万元,城东湖二水厂取水口核心区生态修复一期工程已完工,二期工程正在开展初步设计,预计2023年12月动工,争取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XX万元。投入约XX万元,城西湖入湖河流生态强化湿地项目正在施工,预计2023年12月底前完工,及时解除了东西湖涉水项目环评区域限批。二是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定期对城东湖饮用水水源地开展巡查,对乡镇集中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环境问题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交办整改。今年以来,共开展现场巡查10次。三是持续推进涉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