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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汇编(23篇)VIP专享VIP免费


2023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汇编(23篇)


目录


1.

2023XX市经信局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要点 3

2.2023XX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7

3.2023年全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 16

4.2023年全市农业农村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6

5.2023年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37

6.2023年全县农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44

7.2023年全县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49

8.XXXX区安全生产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 56

9.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 71

10.区管理处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86

11.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90

12.2023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97

13.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 102

14.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要点 117

15.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121

16.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127

17.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143

18.县安全生产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 151

19.县安全生产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 163

20.县安全生产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 177

21.县安全生产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 184

22.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199

23.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9



2023XX市经信局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要点

 

2023年市经信局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市安委会消委会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推动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以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和“三个狠抓”专项行动为抓手,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依法治理、安全基础,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着力防控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尽力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一、统筹发展和安全,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纳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落实每季度组织研究1次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突出问题。按照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和运行机制建设,加强责任落实,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压实各级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所属单位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织密安全风险防控责任网,提升安全生产水平。依法履行监管执法职责,制定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监管执法计划,加大督查指导检查,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二、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和消防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在重大活动、重大节日期间,采取“四不两直”执法检查、专家指导服务、主流媒体曝光等措施,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常态化明查暗访。建立并落实部门间风险会商研判机制,强化协调联动。巩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持续开展定期检查、季节性检查、专项检查和重点督查,督促所属单位开展全覆盖全时段检查,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并消除在萌芽状态。持续推进办公场所、电气和季节性火灾防控安全等各项综合治理工作,紧盯重点场所,加大执法检查和惩戒力度,消除安全隐患。各类企业要组织经常性自查自改,持续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要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主管部门和职工代表大会双报告和定期公示制度,要制定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督促相关企业向全体员工、社会公开企业安全生产有关情况,建立各类企业内部投诉举报方式,完善落实奖励制度,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加强失信惩戒,从严监管。

三、持续推进“铸安”行动和“三个狠抓”专项行动。持续推进“铸安”行动,以“严执法、排隐患、强管理、保安全”为主题开展常态化监管执法,建立问题、责任、整改“三个清单,实现监管行业全覆盖,持续推进“铸安”行动常态化实效化。在局属单位、相关企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狠抓主体责任落实、狠抓规章制度执行、狠抓常态化高质量监管”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以民用爆炸物品、船舶、非煤矿山、铁路无人监护道口为重点的安全问题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狠抓主体责任落实、狠抓规章制度执行、狠抓常态化高质量监管,有力有效全面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升安全生产支撑和保障能力

深入推进民爆行业领域“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推广先进装备和技术的使用。推进“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计划落实。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的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抓好单位及企业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开展岗位技能培训,不断提升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能力素质提升,加强奖惩力度,形成“人人想安全,人人都安全”的良好氛围。不断创新“安全生产月”、“消防安全日”、“安全生产江淮行”“安康杯”竞赛等活动组织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充分利用线上线下资源,发挥群众力量,群策群力,进一步提升全行业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

五、提升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完善民爆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健全应急预案体系,有效应对突发事故。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方案,检验应急预案成效。督促相关企业开展不同形式和内容的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员工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应急物资准备和应急预案的演练培训工作,全面提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2023XX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统筹做好2023年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根据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要求,特制定本要点。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系统观念和问题导向,统筹发展和安全,不断完善安全生产体系,切实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深化依法治安,夯实安全基础,加强安全监管和精准执法,推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坚决杜绝发生交通运输生产安全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等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全力实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

二、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

(三)强化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干部职工学习计划的重要内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月至少组织1次集体学习,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推动行业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紧迫意识,着力提高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

(四)精心组织落实。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各级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研判,研究制定针对性工作措施,科学谋划、认真落实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三、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五)完善责任体系。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交通强国甘肃方案》《甘肃省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甘肃省“十四五”公路水路交通发展规划》安全生产相关工作任务,加快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全面责任、隐患排查、监督管理、宣传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大体系,提升行业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和水平。

(六)强化安全监管。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强化“一把手”责任,每季度召开1次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研判会,组织开展1次安全生产检查和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节前安全生产督查,辨识重大安全风险,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督促企业强化隐患排查整治,确保问题隐患整治闭环管理。

(七)压实企业责任。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督促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法》要求,抓好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构建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严格规范企业关键岗位人员责任落实和依法诚信安全生产,推动企业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动企业提高安全生产规范化水平。建立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行业管理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实行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

四、提高安全监管效能

(八)厘清监管职责。制定并履行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职责清单,做到分级负责、齐抓共管。对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和“一案四查”原则,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综合运用安全生产警示约谈、挂牌督办、通报曝光等手段,及时提醒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整改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九)推进执法监管。制定年度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针对重点时段、重点领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明查和专项督导检查。确保企业监管执法全覆盖,加强普法宣传力度,实现监管“无处不在、无事不扰”。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典型执法案例公开曝光,严格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及时开展安全生产约谈,解决安全生产工作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安全监管执法能力。

(十)推进信息监管。推进信息技术应用深度,建立健全企业分级分类监管机制,提高监管及时性、精准性、有效性。持续扩大“甘肃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工程质量管理信息系统”覆盖面,利用信息系统开展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信用管理。

(十一)开展联合监管。推进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实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信用监管,充分发挥信用评价在安全监管中的作用,加强失信惩戒,将企业分类结果与行政许可、“双随机”抽查、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等相结合。会同公安部门加大车辆超限超载重点货运源头企业责任倒查力度,严肃查处货运源头企业违法装载配载行为。

五、深化安全风险防控

(十二)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指导局属各单位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安全生产季节性特征和风险防范化解的指导意见》《平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强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防控实施方案》,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坚决把住安全风险源头管控关。加强安全生产风险源辨识、评估、管控及检查考核,摸排重点领域系统性、区域性、突发性安全生产风险,建立重大风险基础信息、防控责任、监测监控、防范措施、应急处置5个清单,确保底数摸排到位、防控措施到位。建立健全企业安全风险警示和报告制度,严格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重大危险源)登记报备,实行重大风险监测管控“一企一策”“一项一案”制度,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信息化、图斑化、精准化管理。发挥行业专家作用,根据需要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进行风险辨识评估和管控指导服务。

(十三)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加强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督促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加强事故暴露问题的整改,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督促企业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通报、报告等全过程闭环管理,建立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行业管理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实行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严格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对隐患排查治理不力、未按督办要求整改,或存在重大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的交通运输企业,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十四)管控重点时段,确保形势稳定。统筹做好国家及省市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春运、暑假、汛期等重点时段和寒潮大风、冰冻雨雪等极端天气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和服务保障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值班员24小时在岗值班,强化预警预防、规范信息报送,及时开展工作调度,督促行业各单位落实保障措施、做好应急准备,一旦发生风险事件,及时妥善处置。做好农忙时节,农民工集中返乡返岗等重点时段客运服务,引导群众乘坐合规客运车辆,保障群众集中出行需求。

(十五)汲取事故教训,开展事故分析。加强事故警示教育,开展重大、典型事故(事件)深度分析,深化事故发生的规律性认识,剖析典型事故暴露出的管理和技术原因,堵塞安全管理漏洞。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工作,充分发挥事故调查处理对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推进提升行业安全管理水平。

六、强化重点领域监管

(十六)强化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监管。强化长距离省际道路客运班线监管,推动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500公里以上省际道路客运班线依法有序退出市场。会同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加强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违规运营精准协同治理,推动建立道路运输安全协同监管机制。强化农忙时节、农民工集中返乡返岗等重点时段农村客运服务供给,引导群众乘坐合规客运车辆,推进农村客运公交化,保障群众安全出行需求。开展新业态协同监管,定制客运、互联网道路货运平台公司依法合规开展经营。

(十七)强化危险货物运输领城安全整治。严格道路运输车辆达标核查工作,持续巩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及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工作成效。持续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全链条安全协同监管,推进运单电子化,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运输,加快推进危货营运车辆智能主动安全防御系统的安装应用。组织专家对危货运输重点监管企业开展指导服务。会同公安等有关部门严格特大型公路桥梁、特长公路隧道、饮用水源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协同监管,畅通危险货物运输通道。推进部门间危货运输车辆违法违规信息通报机制。

(十八)持续推进公路运营安全整治。会同公安部门联合开展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推动事故易发多发和车辆通行高风险等重点路段问题隐息治理。强化大件运输许可监管,会同公安部门深入推进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持续强化实施管辖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急弯陡坡、连续下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的安全隐患治理;实施公路危旧桥梁改造,推动公路长大桥梁结构健康监测系统建设。加强公路、桥涵防汛安全管理,及时组织修复水毁公路和桥涵等设施,保证防汛道路畅通。

(十九)强化工程建设领城安全监管。组织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安全治理能力提升行动,全面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完善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推行现场网格化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条件,推动工程标准化建设,加强现场防护规范化管理。加大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事故责任单位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深入推动“平安工地”建设全覆盖,努力实现“零事故”安全管理目标。严格重大基础设施施工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和出借资质等行为。督促做好在建交通工程临时用电、动火作业以及恶劣气象、复杂地质条件下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在建工程防汛管理,督促建设、施工单位落实防汛安全保障措施。强化工程项目对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预防,降低对工程建设影响,确保施工驻地和作业场地安全。

(二十)加强行业消防安全风险防控。落实行业消防责任,部署开展本行业本领域消防安全排查整治与宣传培训,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相关要求,指导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和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加强对施工工地、客运场站、交通枢纽、客货运输企业和办公场所等重点领域的火灾防控;督促本系统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相关单位全部签订消防设施维保合同,接入远程监控系统,消防控制室值班员持证上岗。

七、夯实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二十一)推进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持续做好“甘肃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工程质量管理信息系统”的推广使用,充分利用信息系统开展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信用管理。运用“互联网+监督”的方式,加强安全监管信息化管理,实现安全生产信息化监管和网上监督检查,推进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和重点监管为主、信息化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二十二)加强安全文化宣传。强化安全生产舆论引导,在行业媒体开设专题专栏进行宣传教育,部署开展“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五进”“11.9全国消防宣传日”“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宣传周”等活动,营造良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氛围。着力推动平安交通创新案例申报推选工作,做好创新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的推广复制。

(二十三)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扎实推进全民安全防灾教育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关键岗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实施行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全覆盖。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开展新进人员入职培训、在职人员继续教育,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职业素养。组织全县“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营运驾驶员开展应急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督促行业企业图绕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等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推进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考核。

(二十四)加强安全管理队伍建设。配强安全监管人员和执法力量,开展安全生产轮训,提升安全监管执法队伍业务素质和专业化水平。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开展新进人员入职培训、在职人员继续教育,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职业素养。督促企业围绕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等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持续推进运输企业和城市公共交通企业“两类人员”等重点岗位安全考核。

 




2023年全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

为了加强全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市委六届二次全会、区第十四次党代会、区委十四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控较大事故、防较大灾害”为目标,加快数字赋能,强化党政履职,严格监管执法,压实主体责任,深化专项整治,加强应急准备,构建大安全大应急框架,全力推进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以高水平安全服务保障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年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3%以上,切实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杜绝因灾导致的群死群伤责任事件发生。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数字赋能,提升基层基础。

1.实施城市安全数字赋能行动。以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为指引,聚焦重点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全面排查、辨识、分析、评估城市安全运行的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针对性部署添设监测监控点位、设备等。利用物联网、视频识别等感知技术,打造立体化感知网络,加快汇聚基础数据,形成城市安全大数据资源池,建设集日常管理、监测预警、应急指挥、辅助决策等功能于一体的“城市安全智慧大脑”,以信息化赋能监测预警、风险管控和调度指挥,推动全区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23年年底前,完成燃气安全、重大危险源监测、防汛抗旱、森林防火等应用场景数字化建设。

2.实施森林防灭火能力建设提升行动。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工作方针,围绕“常态防范、监测预警、就地响应、区域协同、整体作战”五大能力提升目标,从严从紧扎实推进《巴南区森林山地防灭火能力建设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试行)》各项清单任务落实,推进区域协作联动中心标准化建设和“智慧应急”数字化建设,强化部门职能职责精准化落实和监督,提升各级灭火队伍实战化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我区森林山地防灭火能力。

3.实施防灾减灾基础建设行动。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系统化治理,开展冬春季灾害防治基础建设,新建森林防火标准化检查站1个(建在道路口符合条件的检查站可兼具交通安全劝导站职能)、火情智能监控点82个,加快消防水池、阻隔带等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完成23项抗旱基础工程、3项水毁修复工程建设;完成中小型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2处;加强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建设,在主要地段、人员密集场所初步实现地震预警覆盖率达到80%,完成龙洲湾小学地震预警设备调试、试运行和验收。

4.实施基层“五有”规范化建设行动。围绕有机构、有人员、有条件、有能力、有规则的“五有”标准,启动镇街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功能区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2023年年底前,基层“五有”建设达标率不低于30%,办公场所规范化建设率、救援力量覆盖率以及应急救援、执法装备标准配备率达100%

5.实施安全科技推广应用行动。积极推广安全生产先进实用的技术、产品、工艺等科研成果,实现“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配合市应急局开展应急管理领域科学理论、政策法规以及事故预防、监测预警和应急救援等技术研究。

6.实施全民安全素养提升行动。深化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进校园、进农村活动,创新开展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安康杯”企业安全知识技能竞赛、“安全文化示范企业”“最美应急人”“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等活动。推进镇街、村(社区)安全体验馆(室)等安全科普体验基地群建设,配合市应急局推出安全科普教育精品。强化重要节点、重要事项、重要政策安全宣传和新闻发布。

(二)完善体制机制,强化党政履职。

7.强化党政领导干部务实履职。坚持党政领导干部清单履职,制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将发现和解决问题作为履职的重要标准。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工作纪实报告制度,强化重要时段、重要节点履职调度。落实安全生产述职评议制度,将责任落实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常态化警示曝光机制,严格落实通报约谈、末位发言等措施。

8.强化行业部门安全监管职责。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以及业务相近原则,厘清新产业、新业态等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不断消除监管盲区。强化建设、交通、水利等重点在建项目行业与属地分责共管,理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燃气、自建房、电动自行车等行业领域全链条安全监管责任,落实老旧楼栋电梯加装、家庭装修、外立面(城镇风貌)整治、非A级旅游景区、游乐设施等安全监管责任。

9.强化区安委办、区减灾办实体化运行。探索区安委办、区减灾办实体化运行,强化区安委办、减灾办牵头抓总作用,加强对各镇街、区级有关单位部门、区属国有公司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定期上报安全履职及督查考核情况。优化“两委十一办四指”组织架构,建立专项安全办公室月报告、年述职机制。

10.强化“实名制”安全监管。聚焦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重点管控企业(单位),规范开展“分级监管、划干分净、落到人头”实名制监管。根据安全风险和规模大小,按区、镇街分级明确行政负责人、行业监管部门负责人、企业(单位)责任人“三个责任人”,及时调整优化,统一挂牌公示。严格“三个责任人”履职标准,行政负责人、行业监管部门负责人每月至少开展1次检查指导,每半年完成1次挂牌企业(单位)指导检查全覆盖,在重要节点、复工复产、出现险情、发生事故等特殊时期必须到场履职。

(三)坚持依法治安,严格监管执法。

11.坚持严格执法总基调。严格执法检查,科学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落实“日周月”执法检查要求,在重要时段、重要节点加密执法检查频次。严格执法规范,强化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三部曲”闭环执法,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过程全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法处罚,坚持执法“清零”和执法“三个强度”提升,对突出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严格执法问效,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要求,加强对执法监管人员失职渎职等行为的调查追责。严格“互联网+执法”,重点企业信息录入率、执法人员信息录入率、线上执法率、监管行业覆盖率达100%

12.加强事故灾害调查处理。坚持“有案必查、一案双查、三责同追、四不放过”,严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对道路运输、建设施工、生产经营性火灾等重点行业领域典型事故实施挂牌督办。强化自然灾害调查评估,严格执行地质灾害调查评估暂行办法。加强应急与公检法等部门协作联动,落实安全生产与灾害防治“行刑衔接”制度。

13.加强问题隐患警示曝光。落实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办法,分行业领域建立完善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交通、建设、消防等重点行业部门要常态化开展典型事故责任单位通报约谈,对存在突出问题、事故多发和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进行警示曝光。

14.加强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机制,深化举报奖励工作宣传发动,扩大有奖举报知晓率、参与率。加强举报奖励系统平台建设,提高平台使用效益。抓实抓好线索依法查办和举报奖励兑现,提升群众积极性和主动性。

15.加强安全监管法治宣传。对将修订完成的《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重庆市消防条例》《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重庆市防汛抗旱条例》,对将制定的《重庆市应急救援管理条例》,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并严格执行。严格执行将出台的工贸行业企业维修作业安全规范、网约车经营者安全生产运营规范、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安全检查细则和执法标准等地方标准。

(四)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管理。

16.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以标准化为统领,构建符合企业生产实际的安全管理体系,推动企业达标、专业达标、岗位达标。组织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和内部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深化“日周月”隐患排查,分级制定清单,严格排查整治。落实关键环节总工程师制度,危险化学品、矿山、工贸、建设、交通等行业领域重点企业要设置总工程师岗位,提升安全管理效能。强化一线岗位规范操作,按照全员、全过程、全岗位要求,全面推行岗位风险清单、职责清单、操作卡、应急处置卡“两单两卡”制度,确保“记得住、说得明、做得到”。

17.压实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等重点单位,水库、堤防护岸、城市大型综合体、综合交通枢纽、隧道桥梁等重点设施,以及山洪和地质灾害易发区、旅游景区、城镇(工业园区)易涝区等重点区域管理单位,要清单化明确洪涝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做好责任公示、风险研判、安全巡查、隐患整治、监测预警、紧急管控等重点工作。

(五)着眼两个根本,深化专项整治。

18.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治理。立足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将有效经验固化为制度性成果,建立落实重点行业领域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长效机制。

19.深化“两重大一突出”集中整治。围绕道路交通、建设施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工商贸、文旅、消防、特种设备、自然灾害等重点领域,集中精力深化开展‘9+N’专项整治。道路交通领域,深化“三化六体系”和农村“两站两员”建设,严格“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管,开展客运车辆、9座以上租赁客车、旅游包车、货运车辆违法行为整治,建设农村公路生命防护工程20公里,改造公路危旧桥梁4座。建设施工领域,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开展建设施工“两防”和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专项整治。非煤矿山领域,推进“四化六体系”建设,落实“一统四抓”安全管理,打造全生命周期安全绿色智慧矿山。危险化学品领域,加强重大危险源、高危细分行业、危险化学品产业转移项目、化工园区、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风险防控,实行分类整治。工商贸领域,持续开展“四涉一有限一使用”专项整治,加强城乡接合部中小微型工业企业安全专项整治。燃气领域,加快老旧管道更新改造,推进燃气安全装置加装和设施智能化改造,严查第三方施工破坏行为。消防领域,深化高层建筑、厂房库房、老旧小区等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推进特种设备安全乘梯守护行动。‘N’即其他新情况、新风险涌现的行业领域,结合工作实际,针对性开展的专项整治。如,非法养老服务场所专项整治、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专项整治等。

20.深化“打非治违”专项治理。健全部门联动打非工作机制,严厉打击矿山无证非法开采、超层越界开采、以建代采等行为;严格整治危险化学品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非法储存油气、非法运输销售成品油等行为;严查烟花爆竹非法经营销售行为;大力整治建设施工违法分包转包、资质挂靠等行为。

21.深化中介服务整治。严格落实《重庆市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建立畅通申诉、投诉、举报、约谈、通报等机制,强化专家服务监督管理。聚焦“两虚假”“两出借”等问题开展检查督导,严格查处超资质承揽业务、重复收取费用、擅自扩大收费范围等行为。

(六)加强应急准备,筑牢最后防线。

22.加强应急预案管理。统筹抓好区级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专项预案、部门应急预案修订和应急演练工作,情景化编制各类现场处置方案。加强预案信息化管理,实战化开展应急演练。

23.加强监测预警和应对处置。强化灾害风险普查成果应用,实施灾害风险区划管理。加强风险定期研判和临灾会商研判,强化信息化智能化监测预警。全面推行重要预警信息“叫应”机制,完善区域、行业、单位、部位灾害预警“熔断”机制。落实“断、禁、停、撤、疏”紧急管控措施,有效防范应对各类极端灾害事件。

24.加强救援力量建设。完善“专常群”应急力量体系,加强区综合救援队伍正规化建设,建立财政保障机制、执行任务费用补偿机制,解决队伍“易建难养”问题。2023年,推进区专业救援队伍正规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镇街应急队伍建设完成率达100%

25.加强指挥和通信保障。强化专业技术现场指挥官制度,提高应急救援组织指挥和处置应对能力。加快应急指挥平台建设,推进区、镇街指挥中心标准化建设。加强应急指挥通讯保障,提升现场通信网络开设、通信紧急恢复等保障能力。

26.加强物资装备保障。采取实物储备、产能储备和企业代储等模式,加强应急物资装备储备,推进物资装备信息化管理,强化周边区县救灾物资保障应急联动,确保区级救灾物资满足5000人紧急转移安置需要,及时运抵受灾区域。及时开展灾后倒损民房重建工作,建立“一卡通”救灾资金发放机制,确保受灾困难群众“五有”生活保障率达100%

27.加强救援协调联动。强化与周边区县重大事故灾害应对处置联动,加强跨区救援协作。完善邻近区县应急联动机制,推动重点镇街制定突发事件联合应急预案,推进军地应急力量训练资源开放共享。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区级有关单位部门、区属国有公司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推动各项安排部署落实到位。严格规划管控和产业安全准入,推动一批有利于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和长期发展的项目落地实施。持续实施安全专项资金机制,强化突发事件和抢险救灾资金保障。

(二)强化激励约束。加大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督查力度。严格落实奖惩制度,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镇街、部门单位实行奖励支持,对出现特定情形的严格“一票否决”。

(三)强化队伍建设。推行应急系统准军事化管理,推进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整合改革。加强对应急管理干部的关心支持,做好应急管理津贴补贴实施工作,建立应急管理立功授奖机制。加强应急人才队伍建设,努力提升做好新时期应急管理工作能力水平。




2023年全市农业农村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以坚决预防和遏制农业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聚焦重点领域,巩固“一年小灶”“三年大灶”成果,坚持不懈落实十五条硬措施,坚持“小切口、抓关键”,坚持预防为主、精准治理、强基固本、落实责任,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确保全市农业生产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工作目标

全面完成省农业农村厅和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强化履行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责任落地落实,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体系,提升安全生产治理水平,有效消除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有责事故和有较大社会影响的事故。

三、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统筹发展和安全。

1.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以胸怀“国之大者”的站位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以“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要求守牢安全生产底线,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担当扎实做好农业领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以实际行动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责任单位:局各相关处室和单位)

2.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和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理论学习重要内容。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及时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部署、安全生产法律规范、警示案例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动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讲活动,深化理解认识、增强行动自觉。(责任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机关党委、办公室、局各相关处室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 认真落实全市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按照《宿迁市“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主要指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分工方案》要求,按序时推进安全风险防控能力等重点工程工作,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责任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科技教育处、种植业管理处、畜牧兽医管理处、渔业渔政管理处、农田建设管理处、农机监督管理处、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4. 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不断强化“隐患无处不在、成绩每天归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细化制定局领导班子成员2023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建立一把手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将安全生产履职情况作为局领导班子和个人年度述职的必备内容,把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知识纳入干部培训内容。在干部职务职级晋升、评优评先等方面,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责任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人事处、机关党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 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宿迁市市级有关部门及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任务清单》(宿编〔202060号),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突出重点领域、重点时段和重点问题,按照“三管三必须”和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的要求,健全完善责任链条,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2次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督促农业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发挥专家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技术支撑作用,建立渔业生产、农机作业和农业危化品使用安全专家检查指导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局各相关处室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压实农业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督促指导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总责。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升全员安全素质。督促指导企业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推行安全生产承诺制度推动落实企业主动报告安全生产风险制度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健全风险管控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科技教育处、种植业管理处、畜牧兽医管理处、渔业渔政管理处、农田建设管理处、农机监督管理处、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7. 深化企业安全风险报告。认真落实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推动工业企业按时完成安全风险定期报告。加强检查督促和风险报告运用,深入排查分析全市畜禽屠宰等工业企业存在的主要风险问题,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精准执法,推动企业由“报风险”向“报管并重”转变。督促企业健全完善安全风险防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实施分级管理,防早防小化解各类安全风险,遏制事故发生。(责任单位:畜牧兽医管理处、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8. 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聚焦“三个责任”落实、专项整治巩固提升,以及问题隐患整改等方面,各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上下联动、同频共振、同向发力,重点时期、重大节假日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并督查检查。对因作风不实、消极应付、推诿敷衍、弄虚作假、慢作为、不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责任人要严肃问责或追究法律责任,切实以追责问责倒逼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责任单位:机关党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局各相关处室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切实强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

9. 巩固提升抓整治。围绕渔业生产、农业机械、农业危化品使用安全、农田机耕桥梁、消防安全5大重点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行动,坚持小切口、抓关键,聚焦“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集中整治一批重点难点问题隐患,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对集中整治阶段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实施“清零”行动,持续加强事故隐患的源头治理和过程管控。(责任单位:局各相关处室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0.渔业生产安全。压实乡镇属地责任,强化对渔港设施、渔港水域、渔船集中停泊点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中国渔政亮剑”等专项行动,重点对渔船不适航、船员不适任、渔港水域安全消防等方面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渔船冒险入湖作业、非法载客、非法捕捞、非法运输、非法观光、不按规定配备救生设施,以及“电、毒、炸”鱼等违法违规行为,动态清理涉渔“三无”船舶。建立与公安、交通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每季度至少组织2次联合监管执法。扎实开展防寒潮大风、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预防预警等工作,持续开展职务船员教育培训,不断提升操作技能及安全生产意识。(责任单位:渔业渔政管理处、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1.农业机械安全。推进农机安全网格化平台实体化运行,充用利用网格化监管平台,及时发现并处置农机安全隐患,进一步压实镇村属地责任和农机经营服务组织主体责任。认真开展“平安农机”示范县、镇、示范服务组织创建活动,沭阳县、泗阳县和泗洪县确保年内均创建为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县。狠抓农机安全源头监管,强化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检验、驾驶人考试工作,全市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检验率稳定在92%以上。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扎实开展“铁牛卫士”、运输用拖拉机违法行为等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无牌作业、无证驾驶等涉牌涉证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农机安全设施不全、违法载人、疲劳驾驶操作等违反农机安全操作规程行为,确保年内无道路外农机亡人事故。加强与公安、交通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协调联动,每季度至少组织2次联合监管执法,切实堵塞监管盲区漏洞。加强农机质量监督,全面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和政策性保险保费补贴,实现安全护农,加固农机安全保障。(责任单位:农机监督管理处、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2.农业危化品使用安全。盯住爆炸、中毒、火灾等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深入开展农业、渔业、畜禽屠宰重点业务领域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风险集中治理,不断巩固农业危化品使用安全整治成果。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机制,务必做到重大风险隐患排查见底、防范治理措施落实到位,真正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实施智能化提升工程,6月底前完成所有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智能化改造提升,实现现场作业人员再减少10%。(责任单位:种植业管理处、畜牧兽医管理处、渔业渔政管理处、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3.农田机耕桥梁安全。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整治2.0版,巩固提升农田机耕桥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成效,深入研究机耕桥安全运行长效机制,落实落细农田机耕桥梁安全属地责任、管养责任;健全完善农田机耕桥梁清单管理、动态更新、闭环整改工作机制;按照行业管理职能督促各县区开展日常巡查和不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类安全和隐患。(责任单位:农田建设管理处)

14.消防安全。强化对畜禽屠宰、饲料加工、无害化处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休闲农业、农机合作社、农村沼气等涉及高压高温、粉尘涉爆、燃气或沼气使用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安全秩序排查整治力度,重点排查整治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厂房、违规电气焊作业、违规改变厂房内部使用性质、违规混存货物、违规占用通道、违规留宿人员等突出问题;督促指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做到消防安全培训到位、疏散演练开展到位、消防隐患整改到位“三个到位”;督促农(兽)药、饲料和农资经营门市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强火灾隐患自查自改;督促企业精细化治理粉尘风险,每日清扫可燃性粉尘并及时报告;督促各单位在消防设施器材上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并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督促各单位在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提示”、“禁止”类消防标识;做好农村沼气设施、秸秆收储利用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程,强化用气、用电等安全管理;加强温室大棚、危旧畜禽舍以及水电线路、通风降温、自动喂料等设施的排险加固;指导农业经营主体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做好燃气使用安全防范工作;加大对重点地区农事野外用火管控力度,彻底消除烧荒、烧田埂等森林火灾隐患;加强办公区域、实验室及其他责任区等重要场所的安全管控,落实安全措施,及时排查安全风险、消除火灾等安全隐患。(责任单位:畜牧兽医管理处、科技教育处、种植业管理处、农机监督管理处、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乡村产业发展处、办公室、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农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市畜牧兽医站、市水产技术推广站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

15.提高农业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切实加强农业安全监管队伍作风建设,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将安全生产作为述职考核的重要内容,督促广大干部职工履职尽责、动真碰硬、担当作为,担负起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加强农业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常态化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不断提升执法人员专业化水平,切实提高执法精准化、规范化、智能化水平。(责任单位:局各相关处室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6.加强精准执法。聚焦易引发事故的农机、渔业等重点领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把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与“中国渔政亮剑”、“铁牛卫士”、“春雷行动”、夏季百日执法等活动有机结合,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倒逼生产经营者主动履行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坚决纠正执法“宽松软”问题。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执法与普法结合,将服务寓于执法之中。(责任单位:法规处、渔业渔政管理处、农机监督管理处、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7. 常态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抓好春节、全国两会、19届亚运会、国庆等重大活动、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工作,各业务领域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强督导检查,强化监管执法。切实以督压责、以督促改、以督提效,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按规定时限及时交办相关主管部门,推动安全防范各项任务措施有效落实。统筹做好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管理等工作,抓好寒潮、大雾、台风、汛期等突发事件安全防范。(责任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局各相关处室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8. 推动社会协同治理。加强与有关部门联系沟通及联合执法,对排查出的跨部门、跨边界的农业安全重点难点问题,及时通报重要信息,避免监管真空,确保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对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发生有重大社会影响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坚决纳入 “黑名单”管理,强化联合惩戒力度,提高企业违法成本。对“打非治违”、执法检查、事故调查中发现的典型案例,在主流媒体公开曝光警示,营造依法治安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局各相关处室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持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19.严格安全生产准入。将安全作为企业和项目准入审查的重要条件,严把审批、建设的安全关口,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规划布局、达不到安全标准的,一律不予立项、审批。严格按照我市危化品“禁限控”目录要求,持续压降农业危化品使用企业数量。(责任单位:种植业管理处、畜牧兽医管理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加强对专项和部门应急救援预案的动态修订完善,增强预案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按照“居安思危,有备无患”的原则,立足实用实战,有针对性地周密组织实施应急预案演练,同时要配备必要的救援装备、设备、器材和物资,以确保救援物资的储备。认真做好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应急救援队伍进行业务学习、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应急互动能力和应急救援能力,确保关键时刻能调得动、用得上、顶得住。(责任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办公室、畜牧兽医管理处、渔业渔政管理处、农机监督管理处、市畜牧兽医站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1. 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认真组织开展“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和“科学用药进万家”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农村等群众性宣传活动,着力提升全民防灾减灾和安全素质;开展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十一)等普法宣传;强化“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意识,将安全生产知识教育融入业务培训和高素质农民培训之中,一方面,压实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另一方面,深入开展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教育培训,各相关业务条线每年至少组织1期安全生产专题培训。(责任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局各相关处室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23年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2023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和《郴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含铁路专用线,下同)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部、省、市、县有关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系统观念和问题导向,统筹发展和安全,不断完善安全生产体系,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化依法治安,夯实安全基础,全力打好“安全生产巩固提升仗”,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努力遏制较大事故,保障全县交通运输行业2023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统筹发展和安全,打造“平安交通”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部署及部、省、市、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要求,全面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县局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研究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及时组织集体学习,将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业务培训重要内容,着力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各级各部门内设机构、二级机构要按照各自职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加强基层基础基本功建设,做好各领域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二)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领导同志要求。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有关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研究制定针对性工作措施并部署落实、跟踪督办,确保落地见效。

(三)打造“平安交通”。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把安全发展理念贯穿到交通运输各领域和全过程。加强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和源头治理,持续推动公路水运安全生产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平安交通”建设。

三、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四)继续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推动乡镇政府履行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职能职责机制有效运行,落实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责任制。

(五)强化责任意识。在“放管服”改革和建设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过程中,强化公路水运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意识,守牢安全红线底线。按照“三个必须”和“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履行好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强化“一把手”责任,“一把手”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六)强化履责尽责和追责问责。厘清安全生产职责,健全完善交通运输权责清单,层层抓好落实。对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的,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综合运用安全生产通报曝光等手段,及时提醒和督促相关单位整改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七)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企业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研究具有地方特点的建设指南,指导企业开展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健全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和规范,指导企业落实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并通过湖南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信息系统进行风险隐患填报,形成重大风险“一张图”和隐患排查治理清单。

四、提高安全监管效能

(八)强化制度治安。加快公路水运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制定与执行年度安全生产检查计划。明确管理部门执法管辖权限,确保对交通运输企业行政执法全覆盖。开展公路水运安全生产相关执法案例通报工作,每季度向市局安委办报送安全生产相关执法案例。

(九)强化科技兴安。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科技应用和成果转化。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企业分级分类监管机制,科学配置监管资源,在“两客一危”车辆、公交车辆、出租车、网约车、客渡船、旅游客船等重点领域加强运用“互联网+监管”手段,实施差异化监管,提高监管及时性、精准性、有效性。

(十)强化协同监管。充分发挥信用评价在安全监管中的作用,加强失信惩戒,将企业分类结果与行政许可、“双随机”抽查、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等相结合。与相关部门联合行动,加大对车辆超限超载重点货运源头企业责任倒查力度,严肃查处货运源头企业违法装载配载行为。发挥专家作用,通过“送专家进基层”等活动,指导提升安全生产基层治理效能。推动群防群治,实行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重大隐患问题举报奖励。

五、深化安全风险防控

(十一)深化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防范化解。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突出重点,持续动态更新重大风险清单。强化互联网、大数据技术运用,健全安全风险形势研判机制,及时发现和应对影响行业安全生产系统性、区域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升风险超前防范能力。

(十二)严格特护期安全风险管控。统筹做好国家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重点气象时段的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工作,加强窗口指导和动态调度,落实领导带班、预警预防、值班值守、应急准备和信息报送相关要求。

(十三)吸取事故教训,加强事故统计。深刻吸取湘西州**县“2021·09·09”等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选取相关事故开展深度分析,深化规律认识,评估整改和防范情况,发挥事故调查处理对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分析工作。

六、强化重点领域监管

(十四)道路运输领域。一是联合公安部门,部署开展信息共享协同治理重型货车疲劳驾驶违法行为。二是深化道路客运“打非治违”,持续加强道路客运安全协同监管,规范道路客运接驳运输。三是严格道路运输车辆达标核查工作,持续巩固车辆运输车及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工作成效。四是加强网约车、互联网道路货运平台公司等新业态协同监管,压实平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是进一步完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标准。持续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全链条安全协同监管,推进运单电子化。

(十五)水上交通领域。一是重点加强涉客船舶消防、救生、应急保障等方面安全隐患的检查整改。开展船员实操专项检查活动,提升船员履职和应急反应能力。二是强化对地方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执法指导监督,督促地方政府强化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严查乡镇船舶非法载客,推进共管水域相邻水域海事监管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建设。三是严格重点船舶安全管理,严查内河船舶非法涉海运输。   

(十六)公路运营领域。一是强化货车超限超载运输治理,深入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科技化,推进治超系统更大范围联网。二是推进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三是开展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长大隧道协同监管试点工作。四是开展“三保三大”专项行动,整体提升公路运营安全保障水平,加强大件运输全链条监管。

(十七)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一是组织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安全治理能力提升行动,全面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推行现场网格化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条件,推动工程标准化建设,加强现场防护规范化管理。加大施工现场安全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法律责任。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全覆盖。二是严格公路水运重大基础设施施工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和出借资质等行为。

(十八)轨道交通领域。一是推动落实安全双重预防机制,进一步完善铁路沿线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应急队伍、物资等准备,针对性开展应急演练,提升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二是推动铁路专用线(含专用铁路)安全保护区划定和货场储运作业标准化建设,加强线路和社会道口安全监督;开展在建项目“平安工地”建设。

(十九)其他专项整治工作。配合相关机构做好涉道路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校车安全、旅游包车安全、烟花爆竹港口储存、装卸作业及水上运输等相关工作。

七、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二十)强化交通设施本质安全。加快推进公路危旧桥梁改造行动。力争实现国省干线公路存量四、五类桥梁清零,推进公路长大桥梁结构健康监测系统建设,提升隧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二十一)提升人员安全素质。加强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和安全生产相关执法培训,提升安全生产监管能力、执法队伍业务素质和专业化水平。持续加强运输企业“两类人员”、危险货物港口企业主要安全管理人员和装卸管理人员、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重点岗位安全考核。加大对船员培训机构培训质量监管力度,优化船员考试评估。加强安全宣传和舆论引导,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月”、水上交通典型事故案例“双进”“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安全生产宣传“七进”等主题活动,依托宜章县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实践基地积极组织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和从业人员参观学习,营造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良好氛围。

(二十二)提高安全生产应急处置能力。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制度,持续优化预案、加强演练、更新储备、强化评估,持续提升科学应对能力。

八、其他重要工作

(二十三)按照法定职责做好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工作。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市委市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县委县政府部署的安全生产其他即时性工作任务。




2023年全县农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在市农业农村局的指导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以“三个狠抓”专项行动为抓手,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着力防控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尽力减少一般事故,减少人员伤亡,确保全年农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部署,坚持人民至上、 生命至上,统筹经济发展和安全生产 ,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 。对党员干部开展安全生产业务知识培训,着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引导,强化农业领域安全意识。(责任领导:局班子成员,责任单位:各股室、各二级机构等按分工负责)

二、统筹发展和安全,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一)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统筹协调。落实农业领域安全生产月例会制度 ,定期研判农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建立健全县农业农村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每月至少专题研究1次安全生产工作 。持续完善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履职档案”,严格落实安徽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及亳州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责任领导:局班子成员,责任单位:各股室、各二级机构等按分工负责)

(二)夯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各二级机构和各科室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持续开展农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优化完善安全生产领域管理和服务事项。对新业态新领域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及时提请明确责任科室。 

(三)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指导有关涉农企业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 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总责 。推动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带队全面检查1次、 每季度至少组织研究1次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新入职、转岗位等员工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四)强化事故调查处理。全面实施生产安全事故“ 复盘 ”制度 、警示教育制度,做到发生一起复盘一起, 开展警示教育一起。严格落实安全生产“ 一票否决 ”和约谈、问责等制度 。严格依法追究瞒报、谎报、漏报、迟报责任。

(五)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消防安全日”等活动,常态化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利用网站、微博微信、“村村通”等线上线下资源,面向广大农民群众开展安全生产法规知识宣传,提升广大农民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三、排查风险隐患,推动农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

(一)加强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 加大领导督查督办力度,确保重大隐患按期整改到位。在重大活动、重大节日期间,采取“ 四不两直 ”执法检查、专家指导服务等措施,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常态化明查暗访。建立并落实部门间安全风险会商研判机制,强化协调联动。实施隐患全公开、全督办,做到及时整改销号。

(二)加强农机安全风险防控。结合农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江淮行”活动,持续深化“平安农机”创建。紧盯重要农时、重点节假日和重大活动关键时点,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突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积极配合公安交管、交通运输部门开展农机道路联合执法,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日常监管,严厉打击上道路农机涉牌涉证、违法载客、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深入推进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确保清零后不发生反弹。督促农机经营服务组织和农机手严格落实农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安全生产意识,以查促防,从源头上防止各类农机事故发生。

(三)加强渔业安全风险防控。深化“平安渔业”创建活动,构建渔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全面排查治理船员持证情况、渔船救生、消防设备配备等情况,全面消除渔业安全监管的漏洞和盲区。定期组织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检查,全面消除渔业安全监管的漏洞和盲区,认真做好重大活动、节假日和岁末年初等关键时点的渔业安全督导检查,全面排查、整改渔业安全隐患。

(四)加强畜牧业安全风险防控。加强对屠宰、兽药、饲料加工企业进行安全隐患检查,对特种设施设备和岗位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许可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指导畜禽养殖场做好消防安全,重点排查集污池和沼气池等是否有防护设施、消防器材是否配备、电气设备及线路是否定期维护和安全运转等。

(五)加强农药安全风险防控。强化源头监管,促指导农药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突出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门店的日常检查,加大农药产品监督抽查力度,加强检打联动,坚决打击违规生产经营假劣农药行为。强化使用监管,加大农药使用记录及安全间隔期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添加使用禁限用药物,超范围使用保鲜剂、防腐剂等违法违规行为,防范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六)加强农村沼气和秸秆能源化工程安全风险防控。严格落实农村沼气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农村沼气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培训,提高安全生产防范意识,深入开展沼气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推动农村沼气设施安全处置,秸秆能源化工程重点排查秸秆收储和加工过程中是否存在的风险隐患,是否设置醒目防火标牌、备齐灭火设备、储水设备等消防器材,是否采取分垛、打隔离带、开辟消防通道等应急措施。

(七)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安全风险防控。要切实加强设计单位监管,将安全生产与工程设计同步落实,把井、桥、路、渠等重点工程的安全性审查,列为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的重要内容。加强施工企业监管,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施工安全责任。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督促管护主体,履行工程管护和安全使用义务、责任,在道路、桥梁、泵站、沟渠等工程醒目位置,设立安全标识。各方责任主体要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所在工程项目采取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督导检查。在夏季高温、雨季和冬季等重点时段,加大对农田水利建设施工等事故隐患的排查力度,采取安全预防措施,将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



  

2023年全县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23年全县水利安全生产工作主要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决落实水利部和省市县委、省市县安委会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不断完善安全生产体系,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依法治理、安全基础,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认真履行“三个必须”法定责任,全面落实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深入推进全县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拔钉除患”专项行动,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着力防控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县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加快打造“富美长兴”美好未来提供坚实水利安全保障。

一、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安全生产重要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全县水利系统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作为全县水利系统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和宣传工作重点,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及广大职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提高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办公室牵头,计划建设科、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

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2.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三个必须”安全生产责任,深入贯彻落实《长兴县水利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强化分级监管与上下联动,综合监管和业务监管相结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将安全生产有关要求融入水利高质量发展各领域、全过程。(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组织领导,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1次全体会议,研究解决水利安全生产重大问题,部署开展重点工作。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督促指导、跟踪督办,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计划建设科牵头,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配合)

3.压紧压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按照综合监管与业务监管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督促指导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与教育培训。指导推动水利工程施工等高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带队检查1次、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属地乡镇负责)加大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和事故通报力度,对事故多发、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的单位加强督导和问责。(计划建设科牵头,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配合)

三、推进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

4.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以省级“六项机制”试点单位为示范样本,组织开展交流学习,迭代升级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将“六项机制”工作情况作为安全生产状况评价和安全生产检查的重要内容,加强督促指导,持续推动“六项机制”落地见效。(计划建设科牵头,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负责)

5.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推动各单位加快整治重大安全隐患。(计划建设科牵头,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负责)全面开展水库溢洪道、山塘、河道堤防、在建水利工程等重点环节部位汛前检查。(防御科牵头,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负责)针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山塘整治、防洪工程设施水毁修复、中小河流治理和水库、水闸、堤防险工险段、水文测站、农村供水工程、大中型灌区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对安全风险大、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领域、地区和工程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有关成员负责)

6.强化水利工程建设安全整治。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资质管理,加大监管力度,依托水利“透明工程”平台及时公开施工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资质以及生产安全事故等行政处罚信息,严格追究资质方责任,依法依规开展失信联合惩戒。组织开展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加强工程质量重点环节管控,推动在建工程质量有效提升。深入推进省委“七张问题清单”未整改突出隐患问题销案工作,强化在建工程安全度汛管理,对穿(破)堤施工的在建水利工程实行重点监管。加强对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的指导。(计划建设科牵头,防御科、农水科、环湖办、苕溪办、河湖科、质安中心负责)组织开展水利工程稽察和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巡查指导服务。(计划建设科牵头,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负责)

7.强化水利工程运行安全整治。督促指导各责任主体全面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和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汛前基本完成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设施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开展水库安全度汛抽查,严格落实病险水库安全度汛措施,对因责任不落实、质量不过关等造成垮坝的严肃追责问责。加强堤防水闸安全管理,加快推进水闸安全鉴定,强化堤防险工险段管理。(防御科牵头,水文站、水库管理中心配合,属地乡镇负责)推进山塘整治安全风险隐患整治,进一步落实农村供水工程和大中型灌区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农村供水工程和大中型灌区标准化管理。(农水科、农饮办负责)

8.强化水文监测安全整治。加强水文测验安全生产管理,强化水上作业、外业测量、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管理等水文安全监管。(水文站负责)

9.强化局属单位安全整治。推动局属单位及所属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保障安全经费投入,加强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做好应急管理工作。将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单位从业人员实施安全生产统一管理和安全教育培训。督促指导所属或控股生产经营单位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严格规范履责。做好局机关、局属单位办公区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冬春等重点时段消防安全整治,严防火灾等事故。(计划建设科牵头,办公室、局属各单位负责)

四、加强安全生产依法治理

10.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标准体系。督促各乡镇(街道、园区)、各单位及时制定修订本单位、本业务领域有关安全生产制度,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体系、强化责任落实、加强事前预防。加强水利工程管理标准化评价,严格执行《大中型水库管理规程》《大中型水闸运行管理规程》等制度标准,夯实安全制度基础。(计划建设科、防御科牵头,办公室配合,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属地乡镇负责)

11.强化水利安全生产监督执法。严格落实“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要求,清晰执法事项和权限,加大水利安全生产领域执法力度,及时向综合执法部门移交违法线索,严厉打击水利工程安全管理中高发频发违法行为。(办公室、计划建设科分工负责)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清理整治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会同公安机关加大对危害河湖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保障河道行洪通畅和河湖安全。(防御科、河湖科分工负责)

五、持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12.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推进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现代化,推动水利工程管理标准化迭代升级。(防御科、农水科、河湖科负责)指导推动水利施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创建与自评(计划建设科牵头),大力推进水利建设工程标准化工地创建,加大安全生产先进工艺技术推广应用。(计划建设科牵头,质安中心、河湖科、农水科、环湖办、苕溪办负责)

13.提高应急保障能力。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园区)、各单位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做好救援队伍、装备、物资、通讯等应急保障措施准备。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保持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做到险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坚决防止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计划建设科牵头,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属地乡镇负责)

14.持续推进“安全监管+信息化”。利用水利安全生产信息采集系统,强化安全风险分析和预警。推动水利安全生产管理数字化应用上线,为水利安全监管提供决策支持,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规范化建设,推进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对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开展监督检查。(计划建设科牵头,办公室、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配合)

15.完善安全生产社会化机制。出台水利行业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意见,推进水利建设施工项目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大力培育水利安全服务市场,鼓励和引导水行政主管部门、有条件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借力第三方机构力量开展安全服务。将安全生产监管情况与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监管联动,加大联合惩戒力度,运用制度化手段倒逼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计划建设科牵头)

16.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规范实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开展水利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培训,加强对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的监督检查。(计划建设科牵头,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负责)创新宣贯《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组织好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月”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计划建设科牵头,办公室配合,属地乡镇负责)加大违法行为曝光力度,畅通社会公众监督渠道,及时核实处置群众反映的涉水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计划建设科、办公室分工负责)



XXXX区安全生产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

 

2023年区安委会的主要任务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推动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以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和“三个狠抓”专项行动为抓手,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依法治理、安全基础,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着力防控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全力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统筹发展和安全,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部署,贯彻落实省市工作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纳入各乡街党(工)委和部门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作为区委党校培训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引导,强化社会面安全意识。(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区委宣传部,各乡街党(工)委、各部门党委(党组))

2. 推动各乡街党委政府落实安全生产属地责任。3月底前,结合年度区安委会工作要点,制定区安委会负责同志年度“工作清单”。(责任单位:区安委办)推动各级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持续完善园区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强化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建设,推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落实落地。(责任单位:区安委办牵头,区委编办、区应急局、XX消防救援大队、XX经开区分工负责)推动各乡街行政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组织研究1次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定期研判重大安全风险,主动协调跨区域跨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单位:区安委办)严把项目审批安全关,对落地我区的产业项目,不达安全标准的不得立项。(责任单位:区发改委会同各有关部门负责)

3. 加强安全生产统筹协调推动工作。发挥危险化学品安全联席会议协调推动作用。(责任单位:区应急局)落实道路交通、文化旅游、水上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开展信息通报、联合执法、隐患排查、会商研判等。(责任单位:XX公安分局、区文旅局、区应急局、区住建交通局、XX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牵头负责)推进能源、民爆物品、农业(农机、渔业)、特种设备、商贸流通行业、城镇燃气等领域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联席会议机制。(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经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城管局等单位牵头负责)推进区安委会办公室实体化运行,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动态调整充实区安委会办公室组成人员,明确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协调解决跨领域跨地区安全生产突出问题。(责任单位:区安委办)推动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内设安委会或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主任或组长,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单位: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4. 夯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完善区安委会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和突出问题交办单制度,并加强跟踪督办,限时办结。(责任单位:区安委办)各行业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每月应当结合分管领域工作,带着专家、专业人员、执法人员开展 次隐患排查。(责任单位: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动态调整完善安全生产领域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优化完善安全生产领域管理和服务事项。建立新产业、新业态监管职责动态调整机制,填补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空白。(责任单位:区安委办牵头,区委编办配合)抓实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监管责任,加强醇基燃料、高风险旅游项目、综合管廊等场所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区经信局、XX公安分局、区住建交通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XX消防救援大队、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委、区城管局、XX资规分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5. 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全区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完善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述职评议制度,强化安委会对各部门、各乡街和XX经开区安全生产落实情况的监督。强化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实行过程性考核和结果性考核相结合,推动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建立考核结果通报制度,将安全生产工作绩效与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履职评定、职务职级晋升、奖励惩处相挂钩。(责任单位:区安委办牵头,区委组织部协同)结合行业领域工作实际,完成区安委会安全生产和消防考核工作。牵头做好市对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并建立整改问题清单。(责任单位:区安委办)

6. 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指导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总责。推动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带队全面检查1次、每季度至少组织研究1次安全生产工作、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专项演练。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规范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报告工作,推动企业完善“双重预防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各乡街、XX经开区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工作。加强对改革重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督促指导。以外卖配送、网约车、网络货运平台、车辆租赁企业等为重点,推动落实互联网平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从业人员合法劳动权益。(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住建交通局、区人社局、区市场监管局)督促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依法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各有关部门牵头,各乡街、XX经开区协同)进一步完善区属企业安全生产考核机制。(责任单位:区安委办、区财政局协同负责)

7. 强化事故调查处理。落实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职务违法犯罪问题线索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约谈和失职失责追责问责等制度。严格依法追究瞒报、谎报、漏报、迟报责任。完善调查评估机制,依法开展事故调查,推动调查重点延伸到政策制定、制度建设、标准技术等方面,完善事故挂牌督办制度,建立责任追究、整改措施落实等情况评估机制,加强事故统计分析和预警。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倒查事故责任,加大对安全生产犯罪的预防惩治力度。按照《刑法修正案(十一)》的有关规定,加大事故前严重违法行为刑事责任追究。加强对未遂事故和人员受伤事故的调查分析,严防小风险酿成大事故。定期开展较大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回头看”制度。完善事故调查机制,建立事故暴露问题整改督办制度,加强对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跟踪评估。(责任单位:区应急局牵头,区总工会等相关涉及部门)

二、排查风险隐患,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

8. 加强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在春节、元旦、五一、十一、党和国家重要会议等重要时间节点,采取“随机督导”“四不两直”执法检查+专家指导服务等措施,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常态化明查暗访。建立并落实部门间安全风险会商研判机制,强化协调联动。巩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创新经验做法。(责任单位:区安委办)按照省、市《安全生产“三个狠抓”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各部门单位应建立安全问题风险隐患清单化管理机制,分级分类建立台账,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确保闭环整改。(责任单位:各乡街、XX经开区、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发挥区政府网站宣传优势,集中宣传报道专项行动期间行之有效经验做法,及时曝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突出单位和企业,强化震慑警示和教育引导。(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9.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控。持续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聚焦“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货车和农用车违法载人、非法改装、违法超限、“大吨小标”等非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区住建交通局、XX公安分局、市交警二大队、市交警五大队)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销售改装货车、变型拖拉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常压罐车、超标电动车等行为,督促车辆生产企业落实生产一致性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经信局、区农业农村局)大力实施铁路沿线存量安全隐患集中治理销号行动,加强铁路货物运输安全,推进在高速铁路隧道口等重点区段安装、设置周界入侵报警系统。推动农村道路客运高质量发展,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加快通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建设。(责任单位:XX公安分局、区住建交通局、市交警二大队、市交警五大队)

10. 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防控。强化对危险化学品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环节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安全管理。深化开展老旧装置安全风险评估整治、非法违法“小化工”整治和精细化工“四个清零”回头看。(责任单位:区应急局、XX公安分局、XX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交通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

11. 加强消防安全风险防控。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开展消防车通道治理。强化冬春等重点时段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集中开展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大型批发零售市场、地下场所、石油化工、劳动密集型企业、仓储基地、养老院、文博单位等高风险场所,经营性自建房、群租房、“九小场所”、沿街门店、“三合一”、老旧小区等低设防场所,密室逃脱、“剧本杀”等新兴业态,重点整治违章搭建使用彩钢板、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电气焊作业、电源火源管理不到位、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安全隐患。健全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等新材料新设备新业态火灾风险预估预判机制,优化落实本质安全措施。加强基层“一镇一委一站”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建设,加强乡村火灾隐患整治,强化对园区、特色小镇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管理,推进农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推进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服务、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商场市场、旅游景区、医疗卫生、宗教场所、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等行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推动建立基层消防网格化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和城市消防大数据库。统筹水上消防能力建设。完善政府年度消防工作考核、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消防安全重大问题问责、火灾事故调查评估制度等。全面推行单位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风险申报制度。(责任单位:XX消防救援支队牵头,区消委会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各乡街协同)

13. 加强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安全风险防控,突出做好乡自用船舶管理和青少年防溺水工作。压实水上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渔业船舶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区住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督促指导长风、新洲两乡镇用船舶安全监管责任,加强乡自用船舶非法载人危害性宣传,加强乡自用船舶登记和管理,切实消除乡自用船舶安全隐患。依法依规加强管辖水域的巡查管理,严禁乡自用船舶进入管辖水域非法开展各类活动,对私自进入管辖水域活动的要联合公安部门严肃查处。(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交通局、区水利局、XX公安分局分工负责)5-10月份,组织开展防溺水专项行动,全面加强宣传教育,全面排查隐患,进一步完善监护管护措施、健全安全提示提醒机制,全面压实责任,严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加强家校联动和宣传引导,营造家庭、学校、社会全面深度参与的防溺水工作格局。(责任单位:区教体局牵头,XX公安分局和各乡街协同)

14. 加强建设市政领域安全风险防控。深入推进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健全自建房屋全过程管理制度,完善相关政策,健全自建房屋安全管理机构和队伍,持续动态推动安全隐患房屋改造,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强跟踪整改,实施闭环管理,有序推动城市更新,建立自建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区住建交通局牵头,区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协助市级推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强化公路、水运、电力、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控,开展公路危旧桥梁改造,严格落实建设单位安全生产首要责任和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强化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监管,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既有房屋和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管理,依法查处违法改建扩建等行为。强化对生产经营单位内部有关建设施工活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责任单位:区住建交通局、区发改委、区水利局、区市场监管局、XX公安分局、区城管局、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等分工负责)

15. 推进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深化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常态化推进燃气行业管理部门牵头,公安、交通运输、商务、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机构)参与的排查整治工作,并组织餐饮经营场所依法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严格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燃气具行为,有序推进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严格实施燃气经营企业市场准入和安全生产标准化,推动“小、散、弱”企业整合提升,规范燃气市场秩序。(责任单位:区城管局牵头,区发改委、XX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住建交通局、区商务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XX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持续推进液化石油气中掺混二甲醚整治及危险化学品相关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等排查整治。(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

16. 加强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控。以粉尘涉爆等为重点强化安全隐患整治;继续在粉尘涉爆、机械铸造、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行业领域,加大专家指导服务工作力度。(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经信局、XX经开区)持续开展特种设备超期未检整治行动、电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黑气瓶”整治巩固提升行动,深入开展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移动式压力容器等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认真排查和消除排涝站安全隐患,认真开展水利设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强化民用爆炸物品、军工企业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区经信局、XX公安分局、区人武部)加强公共场所人群聚集活动安全管理,严格安全许可审批和公众聚集场所许可管理。(责任单位:XX公安分局、区文旅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环保设施设备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探索实施学习实验室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责任单位:区教体局)

17.开展文化旅游场所安全综合整治。加强旅游景区游乐设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严格落实旅行社旅游包车“五不租”制度;加强公共文化场馆消防器材维保;开展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图书馆、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用火用电用气、疏散通道等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单位:区文旅局牵头,区住建交通局、区市场监管局、XX消防救援大队等分工负责)

18、加强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聚焦公共安全,突出抓好超期未检设备、“黑气瓶”、公众聚集场所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危化品承压设备、压力管道、建筑机械等重点领域、重点设备的专项整治。扎实开展“双随机”抽查、安装维保质量抽查、证后跟踪抽查、重点时段检查等专项检查,及时排查和消除特种设备安全隐患,重点查处举报反映问题较多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持续推进特种设备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系统、气瓶充装质量追溯系统和“96366”电梯应急处置平台的作用,推行电梯无纸化维保,实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电子证书,促进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升。(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牵头)

三、严格监管执法,全面提升依法治安的能力和水平

19. 完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体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宣贯。(责任单位:区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牵头)积极推动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规章落实。(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司法局)

20. 严格精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开展执法机构业务标准化建设,推动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人员、职责运行流畅、保障到位。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集中整治严重违法行为。全面推广“互联网+执法”,推进执法全过程“上线入网”。稳妥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制度,推行“说理式”执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加强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工作,依法惩治安全生产犯罪行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坚持重点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差异化执法方式,推动精准执法。实施执法效能考核评价,进一步规范检查程序,探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模式。用好长三角一体化平台,找准短板不足,学习先进、打牢基础、夯实本领,不断提高执法质量(责任单位:区安委会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成员单位牵头)

21. 规范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优化安全生产举报投诉处置流程和统一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生产举报件转办机制。依托应急部和省应急厅安全生产举报平台,拓宽举报奖励宣传渠道,鼓励社会公众通过政务热线、举报电话、网站、来信来访等多种方式,对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进行举报。用好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度,鼓励企业内部员工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明确负责处理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举报事项机构。强化按规定受理举报、兑现举报奖励、依法保护举报人和信息员的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区应急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

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升安全生产支撑和保障能力

22. 强化安全生产规划落实。落实好“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安全生产规划各项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区安委办牵头,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

23. 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提质扩面。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推广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合肥模式”的意见》,在城市生命线安全一期工程基础上,因地制宜拓展特色应用场景。积极配合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区城管局)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按照《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细则》《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指南(试行)》的规定,大力推进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责任单位:区安委办)

24. 加快应急管理数字化转型。完成“数字应急”项目建设,推进省建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等系统应用;积极推进各领域应急系统和监测数据互联互通,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互联互通和信息归集,提升监测预警、指挥调度、抢险救援能力。(责任单位:区应急局)

25. 加强安全生产科技支撑。深入推进高危行业领域“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开展危险化学品、消防等行业领域安全避险、应急救援等关键技术攻关及先进适用装备研发。推进国家安全(应急)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推动全面建成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科技局、XX消防救援大队分工负责)

26. 推进安全生产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积极配合“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计划落实。(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发改委、区应急局)持续推进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落实农村道路“三必上”(警告标志、减速带、路侧护栏)和“五必上”(警告标志、道路标线、减速带、警示桩、路侧护栏)及农村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责任单位:区住建交通局、XX公安分局、市交警二大队、市交警五大队)配合推进城市地下老旧管网改造。(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等分工负责)加大对城市重点道口“平改立”和线路全封闭的推进力度。(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经信局、XX公安分局、市交警二大队、市交警五大队)

27. 提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水平。加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先进适用装备配备水平,推进装备物资储备库和战勤保障储备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区应急局、XX消防救援大队)持续推动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住建交通局)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管理。严格落实灾害事故应急联动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区应急局)

28. 推进长三角区域应急协作。积极参加长三角应急救援队伍技术竞赛,参与第二届长三角国际应急减灾和救援博览会;推动建立跨区域应急救援力量调动机制、区域内应急救援绿色通道机制,加强区域应急保障共享互助。(责任单位:区应急局)

29. 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社会化机制。建立明查暗访工作常态化,加大安全风险隐患和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曝光力度。鼓励企业建立内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激励奖励机制办法。(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委宣传部)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及其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财政局)落实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发挥社会职业化人员在安全管理中的作用。(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应急局、XX消防救援大队)加大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力度,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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