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区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
西藏自治区党委书记 王君正
(2022年12月26日)
今天,自治区党委、政府隆重召开全区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主要任务是,全面系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表彰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总结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对我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进行再安排再部署,进一步动员组织全区各族干部群众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而团结奋斗。国家民委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专门发来贺电,充分体现了对我区民族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
刚才,我们表彰了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几位同志作为代表作了很好的发言,讲得既有高度、又有深度,非常朴实、非常感人,而且都来自于真实的基层生活实践,充分体现了我区民族团结欣欣向荣的良好局面。在此,我代表自治区党委、政府向受到表彰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表示热烈祝贺!向全区奋战在民族工作战线上的同志们表示亲切慰问!向长期关心和支持我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各族各界人士表示衷心感谢!希望受到表彰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创佳绩。希望全区各族干部群众以他们为榜样,对标先进、比学赶超,为新时代我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团结就是力量,团结才能胜利。未来五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期。踏上新的时代征程,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增强政治领悟力、政治判断力、政治执行力,始终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作为事关全局的大事认真抓紧抓实,按照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自治区党委十届三次全会和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的部署,持续深化拓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在西藏落地见效、开花结果。
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我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突出成效
近年来特别是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自治区党委、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始终把民族团结作为各族人民的生命线,作为战略性、基础性、长远性任务,带领全区各族人民团结一心、奋勇向前,锚定“四件大事”“四个确保”,聚焦“四个创建”,努力做到“四个走在前列”,推动各项事业取得全方位进步、历史性成就,全区呈现出政治安定、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民族团结、宗教和睦、边防巩固、人民安居乐业的生动局面,“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成为时代强音。
全面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推动形成了新时代民族工作的强大合力。
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定全面推进新时代西藏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部署实施“四大工程”“六项行动”,有形有感有效地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创建工作,“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更加深入人心,涌现出一批全国和自治区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模范个人,5个地(市)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地(市),63家单位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8家单位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
坚决落实“三个赋予一个有利于”要求,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夺取了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62.8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74个贫困县(区)全部摘帽,千百年来困扰各族群众的绝对贫困问题得到历史性消除,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中华民族凝聚力不断增强。
高度重视依法治理民族事务,首次出台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地方性法规,颁布实施《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填补了西藏自治区立法体系的一项空白,为全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出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规划等配套政策,不断健全完善模范区创建工作体制机制,努力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
深入推进兴边富民战略,制定实施边境小康村建设规划、兴边富民行动规划、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推动政策、资金持续向边境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倾斜,全面建设628个边境小康村,惠及边民近25万人,有力促进了民族团结和边境发展。
坚决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落实“五个有利于”标准,积极推进藏传佛教中国化,建立健全宗教治理长效机制,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和宗教活动,在全社会特别是宗教界深入开展“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宣传教育,旗帜鲜明开展反分裂斗争,消除宗教消极影响,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并取得新的成效。
特别是新冠疫情发生后,党中央高度重视,有关兄弟省(市)大力弘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支持我区有效控制疫情,全区各族人民深切感受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显著优势,感受到祖国大家庭的温暖。各族干部群众心手相系、团结一心、共同抗疫,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的信心更加坚定,建设美丽幸福西藏、共圆伟大复兴梦想的意志更加坚强,着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努力做到民族团结进步走在全国前列迈出坚实步伐。西藏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生动实践,充分证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是完全正确的,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是完全正确的。
二、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推进新时代我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民族团结之本。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加强和改进党的民族工作,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要用党的二十大精神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牢牢把握团结奋斗的时代要求,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以更加昂扬的姿态向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奋勇前进。
第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夯实思想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继承我们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创造性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开辟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新境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党的民族理论政策的创新发展,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也是我们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的根本指南。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强调政治归属和政治认同,是国家层面最高的社会归属感、面向世界的文化归属感,核心是不断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不断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治意识。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是维护各民族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是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必然要求,是党的民族工作开创新局面的必然要求。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西藏民族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指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我国民族工作的主线,也是西藏工作的战略性任务。这为我们做好新时代西藏民族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注入了强大动力,提供了根本遵循。西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助于增进西藏各族人民的“五个认同”,有助于藏族优秀传统文化的繁荣发展,有助于西藏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助于祖国统一、民族团结、边疆巩固和新时代西藏长治久安。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做好西藏民族工作,必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谆谆嘱托,牢牢把握民族工作新的历史方位,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主线,正确把握共同性和差异性的关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各民族意识的关系、中华文化和各民族文化的关系、物质和精神的关系,站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站在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的高度,站在推进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上来,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上来,筑牢国家统一之基、民族团结之本、精神力量之魂,为建设团结富裕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凝聚强大合力。
第二,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打牢物质基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一个民族都不能少。西藏是特殊的边疆民族地区,由于历史、经济、自然条件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相对滞后。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加快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不仅是重大经济问题,也是关系党的执政基础的重大政治问题。要立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正确认识我区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进程中的使命和任务,坚持所有发展都要赋予民族团结进步的意义,都要赋予维护统一、反对分裂的意义,都要赋予改善民生、凝聚人心的意义,都要有利于提升各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