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高思想认识
二、突出重点行业领域
(一)道路运输方面:一要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二)公路方面:要做好节日期间保畅通工作
(三)交通综合执法方面:加强源头检查指导和动态执法检查
(四)内河水上交通方面:要指导督促县乡村落实渡船安全管理责任
(五)工程建设方面:要加强复杂地质条件下的各类隧道施工、高墩大跨径桥梁施工、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施工
(六)机关内部管理:节前要做好机关内部管理
三、落实落细各项防范措施
四、做好节日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交通检疫工作
五、加大执法力度
六、强化应急响应和处置工作
xxx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综治维稳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局相关股室,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公路养护服务中心、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运输企业:
中秋、国庆将至,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股室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国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省委省政府常委常务会议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市局工作部署要求,根据县政府、市局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工作要求,端正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以极端认真负责态度狠抓交通运输行业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生产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全力维护中秋、国庆两节期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狠抓责任落实
中秋、国庆节期间各类生产经营活动繁忙、大型节庆活动集中,也是生产、运输、经营和旅游旺季,必须扎实抓好这期间的交通安全生产工作。各单位、股室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把做好两节的安全生产工作抓细做实。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通过召开会议、组织督导督查等多种形式,对中秋、国庆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认真研究和周密部署,制定具体方案和措施,建立健全严格的节日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分兵把口、分块负责、层层压实责任,为“两节”期间营造安全稳定的交通运输环境。
二、突出重点行业领域,深化隐患排查治理
(一)道路运输方面:一要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加强道路客运企业安全源头防范,强化客运站的安全检查,严禁“三品”进站上车,有效落实 “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的规定;要落实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检测,落实车辆日趟检制度,严防车辆带“病”上路;特别加强节日期间旅游包车管理,充分利用车辆动态监管系统等信息手段,做好数据分析和安全研判、管控。企业对存在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且拒不执行制止措施仍然违法驾驶的,要依照《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办法》要求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并在事后解聘驾驶员。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指导督促各类运输企业加强部位管理,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加大隐患排查工作,提高企业自身“治病防病”能力。二要根据省厅《关于切实做好危化品运输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紧急通知》(闽交安明电〔2020〕41号)、《关于进一步深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闽交安函〔2020〕15号)和市局《关于切实做好道路危化品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紧急通知》(漳交运明电〔2020〕41号)、《漳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漳交运〔2020〕21号)等部署要求,国庆节前进一步深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特别要盯紧看牢运输易燃易爆危险货物的车辆等,逐一落实管控措施、应急预案、救援力量,坚决杜绝重特大泄漏、燃爆事故。落实隐患治理“五定”(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完成人,定整改验收人),其中属于重大隐患的按规定挂牌督办,确保隐患闭环管理;要强化动火、进入受限空间、危险货物车船装卸等特殊作业环节安全管控。
(二)公路方面:要做好节日期间保畅通工作,对正在施工的路段,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设置警示标志;要加强路面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影响公路畅通的各类隐患;要加强工作协调联系,积极主动配合公安部门,做好道路拥堵疏导工作。
(三)交通综合执法方面:加强源头检查指导和动态执法检查,在车辆上要突出以“两客一危”、农村客运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在时间上,要针对道路运输的特点,加强出行高峰期间、午间、夜间的检查力度;在内容上要以突出不按规定线路行驶、超范围营运、超载、超速、疲劳驾驶和非法经营行为。要针对近年来农村旅游发展的特点,加强辖区水道巡查,及时查处、严厉打击水上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四)内河水上交通方面:要指导督促县乡村落实渡船安全管理责任;节前要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加大船舶的安全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三无”船舶和非客渡船载客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