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7日
河源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2019年11月27日
“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编制实施好市“十四五”规划,绘就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第一个五年的全市发展蓝图,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为确保顺利完成规划编制任务,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若干意见》、省政府《广东省“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以及国家和省发展改革委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编制任务、程序和时间安排
市“十四五”规划体系包括市发展规划(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以及县(区)规划。编制程序包括前期研究、文本起草、衔接协调、征求意见、规划论证、审批发布等环节。编制工作从2019年10月启动,到2021年初完成。具体安排如下:
(一)前期重大课题研究。
坚持立足当前、谋划长远,加强发展环境分析,深化对市情和各领域发展阶段、发展水平的认识,围绕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长期性、深层次、战略性重大问题进行深入研究、科学研判,为提出“十四五”时期发展思路奠定基础。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完成相关领域的前期重大课题研究(见附件1-1),撰写研究报告,于2020年1月底前交市发展改革局。
(二)市“十四五”规划纲要。
市“十四五”规划纲要是社会主义现代化战略在规划期内的阶段性部署和安排,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和全市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职能的重要依据,是编制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以及县(区)规划的依据。市“十四五”规划纲要由市政府组织编制,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后,由市政府发布并组织实施。具体编制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9年10月到2020年1月,市发展改革局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并结合前期重大课题成果,提出“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
第二阶段,2020年1月到市委“十四五”规划建议出台前,市发展改革局组织开展规划纲要框架重大专题研究,研究测算“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指标,组织各县(区)、各部门研究提出纳入市“十四五”规划纲要的重点任务、重大工程项目、重大政策、重大改革举措等,起草形成规划纲要的框架。
第三阶段,市委“十四五”规划建议通过后,市发展改革局按照市委“十四五”规划建议起草“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广泛征求各县(区)、各部门、市人大和市政协有关专门委员会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方面的意见,组织专家进行深入论证,并与省“十四五”规划纲要进行衔接,2020年底前报市委、市政府审定。2021年初,市政府将“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并于批准后公开发布。
(三)市级专项规划。
市级专项规划是以市“十四五”规划纲要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原则上限定于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且需要政府发挥作用的市场失灵领域,是指导特定领域发展、布局重大工程项目、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制定相关政策的重要依据。市有关部门负责市级专项规划的组织编制,市发展改革局负责市级专项规划与市“十四五”规划纲要,以及市级专项规划之间的衔接协调。
市级专项规划分为需报市政府批准的专项规划和市各部门自行编制或批准的专项规划两类,其中报请市政府批准的市级专项规划包括市级重点专项规划。市级重点专项规划范围限于交通、能源、水利、信息化等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保、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社会保障、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财政等公共事业和公共服务,服务业、工业、金融等重大产业发展,以及法律、法规和市政府要求的其他领域。
市级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2019年10月到2020年1月。各专项规划牵头部门会同参与单位制定编制工作方案、开展前期研究、起草规划草案的基本思路。第二阶段,2020年1月到6月底前。各专项规划编制单位完成规划初稿,并报市发展改革局与市“十四五”规划纲要进行衔接。第三阶段,2021年3月底前。各专项规划征求各县(区)和市相关部门意见,经过专家论证和衔接协调后,形成送审稿,并经市发展改革局审核后,由规划编制牵头部门联合市发展改革局上报市政府批准,并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实施。
(四)市级区域规划。
市级区域规划是以市“十四五”规划纲要确定的重点地区、跨行政区且经济社会活动联系紧密的连片区域以及承担重大战略任务的特定区域和综合功能平台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指导全市特定区域发展和制定相关政策的重要依据。市级区域规划由市发展改革局牵头、有关县(区)和市相关部门配合编制,与市“十四五”规划纲要衔接后,于2021年3月底前形成送审稿,上报市政府批准实施。
(五)市级国土空间规划。
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落实国家和省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对市域内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具体安排,是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修复的重要依据。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要求,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