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二、工作内容
(一)坚持预防为主
(二)开展集中治理
(三)做好法治宣传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二)畅通信息渠道
(三)做好排查情况上报
(四)认真总结经验
关于做好2020年春节、“两会”期间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通知
各司法所:
为切实做好2020年春节和全国、自治区、南宁市“两会”期间的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维护辖区和谐与稳定,保障全区人民过上一个安定、祥和、喜庆的节日,现就做好2020年春节、“两会”期间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各司法所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预防为主,调防结合”的工作原则,认真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二、工作内容
(一)坚持预防为主,认真开展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各司法所要动员和组织开展辖区内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以及重点人、重点事、重点上访和重复上访对象进行重点排查,要把征地拆迁、劳资纠纷、医疗纠纷、邻里纠纷、拆迁安置等易发多发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列为重点排查范围。积极主动地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帮助群众解疑释惑、理顺情绪、排忧解难。排查中遇到实际困难的,各司法所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汇报;对有激化苗头的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要全力以赴,跟踪调处,妥善化解;一旦发现有关群体性事件的信息、隐情,要及时主动地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沟通。
(二)开展集中治理,切实做好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对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要根据其性质、规模和危害程度进行认真梳理,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对重点纠纷及突发事件要及时介入,防止事态扩大,严防纠纷激化;对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纠纷,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支持,妥善加以解决,避免群体性事件发生;要进一步巩固和深化访调、警调、诉调、仲调等对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对不能及时化解的,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做好稳控工作。
(三)做好法治宣传,努力营造良好氛围。各司法所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大力宣传人民调解工作的优势,在群众中形成“有纠纷,找调解”的法治思维,最大限度地把各类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