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纲举目张之统领
(一)固本铸魂
(二)令行禁止
(三)参谋辅政
二、以同舟共济之协同
(一)架构优化
(二)决策规范
(三)监督闭环
三、以善作善成之笃行
(一)队伍建设
(二)基层导向
(三)发展赋能
副书记在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研讨交流会上的发言
同志们:
近日,中共中央正式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这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巩固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成果、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一项重要举措。修订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强化了对党的工作机关的政治要求,规范了其设立和运行。作为市委领导班子的成员,我深感学习贯彻《条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这不仅是提升我们工作机关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的制度保障,更是确保党的事业在地方层面高效推进、行稳致远的根本要求。下面,我结合自身分管领域的工作实际,谈几点初步的学习体会和落实思考。
一、以纲举目张之统领,建强政治机关筑根基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习近平总书记这一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党的全面领导的根本原则。《条例》开宗明义,将“坚持政治机关定位”作为首要要求,并明确了工作机关必须遵循的五大原则,为工作机关的一切活动立起了“纲”和“魂”。学习贯彻《条例》,必须首先在强化政治属性、把准政治方向上聚焦用力。
(一)固本铸魂,在深化理论武装中淬炼绝对忠诚。《条例》第二条明确要求,党的工作机关必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这不仅仅是写在纸面上的要求,更是必须融入血脉、见诸行动的政治自觉。作为分管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等方面工作的副书记,我深感责任重大。必须在工作中率先垂范,推动各级工作机关将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建立健全常态化的学习研讨机制。要引导党员干部不仅“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将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谋划工作、制定政策、部署任务、推进落实的全过程。
(二)令行禁止,在贯通执行体系中确保政令畅通。《条例》第十一条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确保党中央令行禁止”置于工作机关职责的首位。这要求我们必须构建起反应灵敏、运转高效、闭环管理的执行体系。反思我们的工作,有时存在对上级精神理解不透、结合不紧、转化不力的问题,导致政策效果“衰减”。下一步,必须着力健全从学习领会、任务分解、督促检查到效果评估的全链条落实机制。特别是要发挥好党委办公厅(室)作为综合部门的枢纽作用,完善督查、评估、反馈流程,确保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不偏不倚地在本地落地生根。
(三)参谋辅政,在服务中心大局中彰显政治站位。《条例》将“当好党委参谋助手”作为工作机关的核心职责之一,要求及时报告情况、反映问题、提出建议。市委副书记的岗位,承上启下、协调各方,参谋辅政的责任尤重。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将工作置于全市发展全局中去审视和推进。例如,在推进乡村振兴、社会治理、群团改革等分管领域工作时,不能仅满足于事务性落实,更要善于从政治高度分析研判形势,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提炼具有前瞻性、操作性的建议,为市委科学决策提供高质量参考,真正做到“身在兵位、胸为帅谋”。
二、以同舟共济之协同,优化体制机制提效能
“坚持优化协同高效”,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原则,也是《条例》对党的工作机关设立和运行提出的明确要求。工作机关体系如同一艘航船,各部门只有协同配合、同向发力,才能破浪前行。学习贯彻《条例》,必须在完善体制机制、促进协同高效上持续深化。
(一)架构优化,在明晰权责边界中促进规范有序。《条例》对工作机关的设立、职责、领导机构、内设机构等作出了系统规范,强调“职责明确、权责一致”,并实行总量控制和限额管理。这为解决实际工作中可能存在的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权责脱节等问题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协同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对照《条例》规定,对我市各级党的工作机关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进行一次全面的审视和优化。重点是厘清党委职能部门、办事机构、派出机关之间的职责边界,确保该由党委履行的职责不授予工作机关,确保各工作机关在其职责范围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