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职数配备
(二)拓宽选人渠道
(三)优化班子结构
(四)候选人条件
(一)准备阶段
(二)选举阶段
(三)总结完善阶段
(一)建立组织
(二)强化指导
(三)严明纪律
(四)宣传发动
村党组织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组织部、县民政局关于全县村党组织委员会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定办发〔20XX〕35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全镇村党组织委员会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时间安排
全镇村党组织委员会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从20XX年7月开始到9月底结束。村党组织委员会选举安排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前进行。村党组织委员会换届选举原则上从7月上旬开始,至8月初结束;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原则上从8月初开始,至9月中旬结束;9月下旬做好换届选举后续工作。
二、选配要求
(一)严格职数配备。要严格控制村“两委”成员职数。村“两委”班子成员职数,一般每村3至7人。人数在3000人以下(含3000人)的村,“两委”成员总数一般不得超过5人,有大学生村官的,报经同意,可增加1至2人;人数在3000人以上的村,“两委”成员总数一般不得超过7人。
(二)拓宽选人渠道。要鼓励现任优秀村干部、致富能人、大学生村官、复员退伍军人、回乡大中专毕业生等积极参选。本村没有合适人选的,可通过公开选拔、跨村任职等办法产生村党组织书记。全面推动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进村“两委”,要积极引导和支持到村任职满1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参加村“两委”换届选举,原则上担任村“两委”班子正副职的大学生村官应占大学生村官总数的30%以上;到20XX年平均每个乡镇要有1至2名大学生村官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副主任。
第四批选派干部、省直单位联系帮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驻点干部,应参加村党组织委员会选举,不占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职数,不参加村委会主任竞选。
(三)优化班子结构。村“两委”成员中,35岁以下、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比例以及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人兼”、村“两委”交叉任职的比例要明显高于上届。原则上每个村“两委”班子要有1名35岁左右干部。新任村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加大女干部的推选力度,注意选配优秀妇女同志进村“两委”班子,村“两委”中女性正职比例要进一步提高,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鼓励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提倡村党组织书记通过选举担任村委会主任。注重从党员中推荐提名村委会成员,村委会成员特别是村委会主任中党员比例要比上届有明显提高。
(四)候选人条件。村干部是贯彻执行农村方针政策的骨干,是带领党员群众建设小康社会的带路人。“选好一届,受益三年”。要大力选拔政治素质高、群众威信高和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双高双强”型人才进班子,特别是要选准选好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努力建设发展型、服务型、奉献型的农村基层组织带头人队伍。村“两委”成员候选人的基本条件是: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坚决贯彻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决定;思想政治素质好,能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公道正派、作风民主、热心为群众办实事;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善做群众工作;身体健康,有足够精力从事居委会日常工作;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要严格候选人提名条件,认真执行“十个不选”的规定。
三、方法步骤
(一)准备阶段
1、制定方案(7月10日前)。各村要做好调查摸底工作,重点了解村“两委”现状以及干部群众思想动态,总结以往换届选举经验,制定出本村具体的、科学的、操作性强的方案。
2、培训骨干(7月12日前)。镇将举办村“两委”统一换届选举工作培训班。各村要认真组织好人员参加培训,使参与换届选举工作的同志学法、懂法、知法、用法,依照法定程序开展工作。
3、评议和审计(7月15日前)。全镇要逐村开展村干部考核评议,结果作为确定候选人的重要依据。各村要组织村选举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部分村民代表和财务人员对各村的财务收支、债权债务、现有集体资产、筹资款的使用以及五分之一以上村民要求审计的其它项目进行审计,做好村级财务清理和村“两委”成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农经部门要加强对审计工作的指导。评议和审计结果报镇备案,并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将评议和审计结果作专题报告,再以村务公开形式张榜公布。
(二)选举阶段
1、村党组织委员会换届选举。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安徽省村党支部换届选举“两推一选”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全面实行“两推一选”,分步进行。要结合实际,注意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准备工作(7月17日前)。换届前,村党组织召开党组织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决定》,并向乡镇党委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请示的内容包括:召开党员大会的指导思想、时间、议程和下一届村党组织委会委员名额,以及“两推一选”的具体安排等。
乡镇党委批复后,村党组织及时召开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和党小组长会议。传达乡镇党委的批复精神,讨论研究召开党员大会的相关事宜。
(2)党员推荐(7月19日前)。村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推荐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参会党员超过党员数的三分之二,会议有效。党员大会吸收非党的村委会成员、配套组织主要负责人参加。
党员大会听取本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的述职报告,公布候选人条件,全额推荐下一届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现场公开计票。推荐结果及时报告乡镇党委。
镇党委根据推荐票的多少和候选人条件,按照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名额两倍的人数,研究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
若推荐的候选人初步人选不足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名额的两倍时,不足的名额,经到会代表半数以上同意,可以进行第二轮推荐,也可以不再推荐。
(3)群众推荐(7月21日前)。村党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镇党委批复的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信任投票,现场公开计票。参会的村居民代表超过村居民代表数的三分之二,会议有效。推荐结果及时报告乡镇党委。
镇党委在村民委员会代表推荐票过半数的人选中,按照比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名额多1至2人的差额和候选人条件,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若村民代表推荐过半数的人选不足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名额时,经到会半数以上代表同意,可以再次组织推荐,也可以按照推荐票的多少和候选人条件,足额确定候选人。
(4)组织考察(7月25日前)。镇党委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实行预告制,广泛听取党员、村干部和群众的意见。
镇党委根据推荐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批复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按照比应选人数多1人的差额确定。
(5)党内选举(8月5日前)。村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听取和审议本届村党组织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酝酿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和党组织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确定正式候选人;通过选举办法;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要切实改进候选人的介绍方式,在选举大会上,要统一组织候选人发表竞职演说,使广大党员对候选人有充分的了解。
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数额超过应到会党员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不赞成票可以另选他人。选举人不能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照选举人的意志代写。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缺额的可以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从未当选的得票多的候选人中按比缺额多1人的差额确定候选人。
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产生后,应及时召开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村党组织书记。选举可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