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
(二)在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
(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
(四)在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
(五)在带头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方面
二、原因剖析
三、下步整改措施
县纪委书记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五个带头)
根据县委关于召开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的统一部署,我紧扣本次民主生活会主题,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基础上,对照“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带头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等五个方面,深入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现将个人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
一是在运用政治眼光观察分析问题上还不够敏锐深刻。面对新形势下监督执纪执法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时更多地从业务角度、纪法规定去衡量和处置,对问题背后潜藏的政治风险、政治危害认识不够到位,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仍需进一步提升。例如,在2025年上半年牵头对县内部分国有平台公司进行常规监督检查时,我将监督重点主要放在了财务制度执行、项目招投标流程等“硬指标”上,对于一家公司通过复杂股权设计、引入特定民营资本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利益输送风险,最初仅作为一般性经营风险提示,未能第一时间从维护经济安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这一政治高度进行深入研判,导致后续专项核查介入稍显滞后。
二是将党中央决策部署转化为纪检监察具体行动的创造性、时效性有待加强。在推动党中央大政方针、决策部署及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落地见效的政治监督中,有时存在按部就班、照搬上级纪委监委工作方案的现象,结合我县实际进行再研究、再细化、再创新的力度不足。比如,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加强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上级也下发了相关指导意见,但在谋划我县2025年度粮食安全领域专项监督时,初期制定的方案更多是围绕粮食储备数量、仓库安全等传统环节,对于供应链安全、种业自主可控等更深层次的风险点监督覆盖不够,方案的针对性和前瞻性打了折扣,未能完全做到“指哪打哪”,而是“大水漫灌”。
三是在同错误思想和行为作斗争的政治担当上偶有顾虑。在履行监督责任,特别是对同级党委和“一把手”进行监督时,虽然能够坚持原则,但有时会考虑到维护班子团结、保持工作平稳推进等因素,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的提醒、函询等方式较为委婉,批评的“辣味”不足,斗争精神没有完全拉满。在一次县委常委会上,讨论一项涉及重大项目资金分配的议题时,我察觉到个别同志的发言有“打招呼”“递条子”的倾向,当时仅以“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决策程序”作了原则性提醒,而没有当场旗帜鲜明地指出这种风气的潜在危害,错失了及时“红脸出汗”、防微杜渐的最好时机。
(二)在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
一是理论学习的“内化”和“转化”结合不够紧密。虽然能够坚持参加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县纪委常委会的集体学习,但有时满足于“学过了”“记下了”,在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立场、观点、方法转化为指导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具体思路和举措上,思考得不够深、不够透。例如,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时,对其“九个以”的实践要求理解很深,但在如何结合我县实际,创新监督方式,有效破解熟人社会监督难题,推动“两个责任”贯通协同上,缺乏系统性的破题之策,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存在一定的“两张皮”现象。
二是在党内政治生活中锤炼党性的主动性还不够强。作为班子成员,能够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但在一些日常工作的讨论中,有时存在“多栽花、少栽刺”的好人主义思想。对于其他同志分管领域的工作,若非原则性问题,大多持肯定和支持态度,提出不同意见时比较含蓄,怕影响团结、伤了和气,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运用得不够经常、不够充分。这实质上是党性锻炼不足,斗争精神有所弱化的表现,没有真正做到对党的事业负责、对同志负责。
三是践行为民宗旨的情感深度和实践力度尚有欠缺。虽然经常告诫自己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必须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但在实际工作中,与群众的直接联系还不够紧密。下基层调研时,多是带着任务、带着主题下去,坐在会议室听汇报、看材料的时间多,深入田间地头、农家小院与群众面对面、心贴心交流的时间少。比如,在督导某乡镇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时,我重点核查了账目和项目进度,但对于项目建成后群众的真实满意度、后续管护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等“软件”问题,听取汇报多于实地走访,导致对基层实情的掌握不够鲜活、不够全面。
(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
一是落实“四下基层”制度有时流于形式。虽然全年也多次带队下访,但有时急于解决具体信访问题,把下访变成了“下访接案”,而没有真正沉下去解剖麻雀,深入了解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2025年夏季,为化解一件持续多年的土地征用补偿款信访积案,我带队到当事村召开现场协调会,虽然最终推动问题解决,但回过头看,整个过程更像是一次“现场办公”,对于该村存在的其他类似矛盾隐患、基层干部工作作风等深层次问题,未能进行系统梳理和源头治理,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效果未能最大化。
二是在执行民主集中制上存在思想偏差。作为纪委“班长”,在主持纪委常委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特别是讨论重要案件线索处置、干部处分等议题时,我深知发扬民主的重要性。但有时为了提高议事效率,在会前与个别同志沟通酝酿后,会上可能会不自觉地引导讨论方向,虽然程序上符合规定,但客观上可能影响了其他委员独立思考、畅所欲言,使得民主决策的质量打了折扣。这反映出内心深处对集体智慧的倚重不够,对程序的敬畏之心需要进一步增强。
三是在权力运行的自我监督上存在薄弱环节。始终对纪法保持高度敬畏,严格要求自己和家人,但在一些细节上,对特权思想的警惕性还不够高。比如,偶尔会因公务繁忙,让办公室同志代为处理一些个人事务,虽然都是按规定付费,但无形中占用了公共资源,也容易在干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在案件查办过程中,我坚守不干预、不插手的底线,但在一些非涉密的常规工作协调上,有时会直接打电话给相关部门负责人,而不是通过规范的公函程序,这实质上也是一种权力运行不规范的表现,是需要深刻反思和纠正的。
(四)在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
一是运用新发展理念指导纪检监察工作的能力不足。面对我县“十五五”开局之年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如何使监督工作更加精准地服务保障大局,思考谋划不够深入。在围绕新质生产力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任务开展监督时,方法还比较传统,习惯于查阅资料、开展谈话,对于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进行嵌入式监督、动态监督的探索和实践步伐较慢。例如,在对全县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中,我们发现了一些窗口单位服务效率不高的问题,但对于如何通过数据比对,精准发现背后可能存在的吃拿卡要、推诿扯皮等深层次作风问题,还没有建立起有效的监督模型。
二是面对复杂矛盾和历史遗留问题时存在求稳心态。在工作中虽然能够做到迎难而上,但在处理一些涉及面广、利益关系复杂、长期未能解决的“硬骨头”时,有时会因为担心引发不稳定因素或激化矛盾,表现出一定的畏难情绪和“缓一缓”的思想。例如,在推动解决某县属改制企业职工反映多年的社保历史遗留问题监督工作中,考虑到问题成因复杂、涉及多个部门,我牵头组织的协调会开了几次,也提出了监督建议,但当相关部门以“政策限制、资金困难”为由进展缓慢时,后续跟进监督的力度和韧劲有所减弱,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