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
(二)在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
(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
(四)在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
(五)在带头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方面
二、原因剖析
(一)理论武装不够扎实
(二)宗旨意识有所淡化
(三)党性锻炼有所松懈
(四)责任担当压得不实
三、今后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一)持续强化理论武装
(二)牢固树立宗旨意识
(三)大力发扬斗争精神
(四)全面压实政治责任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发言提纲(“五个带头”)
根据市委关于召开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的统一部署和局党组工作安排,本人紧扣会议主题,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研读党章党规党纪,重温初心使命,并深刻汲取学习教育成果的基础上,聚焦“五个带头”具体要求,广泛征求了班子成员、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党员干部和部分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本人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紧密联系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践和个人思想、学习、工作实际,进行了全面、深刻的自我检视和党性分析。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本人始终将对党绝对忠诚作为立身从政之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努力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但对照更高标准、更严要求,仍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对标对表中央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的创造性落实尚有差距。在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时,有时存在路径依赖,习惯于不折不扣地执行上级文件要求,但在结合我市产业结构、资源禀赋和环境容量实际,进行创造性转化、战略性落地上思考谋划不够深。例如,在落实国家关于推动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发展新质生产力等要求时,对如何将我市“年产10万吨铝棒和年产5万吨铝型材新材料生产基地”等传统优势产业的绿色化升级改造,深度融入国家新材料产业战略布局,前瞻性地构建区域性循环经济产业链、零碳/低碳产业示范园区等方面,虽然进行了推动,但战略层面的系统性谋划、创新性政策设计不足,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未能完全实现上级战略意图与地方发展潜力的最优结合,政策红利释放不够充分。二是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领域重大风险的政治预见性和敏锐性有待增强。面对复杂严峻的生态环境安全形势,虽然树立了底线思维,但对潜在风险的识别、研判和预警有时存在“时差”。比如,在服务保障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虽能依法依规开展环评审批和监管,但对项目建成后可能带来的长期性、累积性、跨界性环境风险,以及伴随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周期波动可能诱发的次生环境问题缺乏更具前瞻性的模拟推演和压力测试,制定的应急预案针对性、实战性有待提升。对“邻避”效应等可能引发的社会风险,在项目前期论证和环评公参环节的敏感性、应对准备的充分性上还需加强,未能完全做到“见微知著、防患未然”。三是统筹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政治能力需进一步提升。面对保护与发展的双重压力和多目标平衡的复杂局面,有时在思想认识和工作摆布上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倾向。例如,在推动一季度重大项目集中开工、服务经济“开门红”时,将较多精力放在保障项目环评审批效率、指导落实环保“三同时”上,但对如何同步推动这些项目采用更先进的清洁生产工艺、更严格的污染治理技术,以及如何借此契机优化区域产业布局、从源头减少排放等方面,系统研究、主动介入不够。在处理一些历史遗留的环境信访积案或跨区域、跨流域环境纠纷时,有时囿于部门视角和专业思维,在协调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生保障与生态保护的关系上,系统性、整体性思维不足,未能完全实现多方共赢的最优解。
(二)在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本人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注重加强党性修养和锤炼。但深刻反思,对照新时代共产党人的党性标准,自身在思想根基的筑牢、党性原则的坚守上仍有提升空间。一是理论学习的深度转化和实践运用存在“温差”。能够按时参加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完成个人自学任务,但有时存在“事务性冲淡学习”现象,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关于绿色发展、低碳转型、美丽中国建设等重要论述的学习,停留在把握基本内涵和要求层面,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上用力不均。例如,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时,更多关注其在农村环境整治方面的具体做法,对于其中蕴含的系统观念、为民情怀、久久为功等理念方法,如何创造性运用于我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生态乡村建设,特别是破解农业面源污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难点问题,缺乏从理论高度进行深刻领悟并转化为具有我市特色创新举措的系统设计,学习成果向治理效能转化的“最后一公里”尚未完全打通。二是党性锻炼融入日常工作的自觉性、经常性不足。有时存在“业务工作搞好了就等于党性增强了”的模糊认识,将严肃的党性锻炼简单等同于完成工作任务。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时,有时因业务工作繁忙,会前准备不够充分,发言多以领导干部身份谈工作要求、部署任务,以普通党员身份进行深刻思想剖析、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不够主动自觉,批评与自我批评有时“辣味”不足,触及灵魂不够。党内政治生活的“熔炉”作用、党性修养的“净化”功能未能得到充分激发和体现。三是艰苦奋斗、攻坚克难的革命意志有所弱化。随着工作条件改善,有时不自觉地滋生了安于现状、求稳怕难的情绪。面对一些长期存在的“硬骨头”问题,如重点流域的持续性治理、部分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深度治理推进缓慢、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资金需求大周期长等,有时会产生畏难情绪和“等靠要”思想,缺乏“钉钉子”精神和“敢啃硬骨头”的决心。在推动环境监测能力现代化建设、环保科技研发应用等打基础、利长远但短期难以显现政绩的工作上,投入的精力、研究的深度、推动的力度,相比一些能快速体现工作成效的专项执法行动或整治工程,存在一定差距,反映出党性锻炼中斗争精神和奋斗姿态有所懈怠。
(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本人始终牢记党的根本宗旨,恪守组织原则,严守纪律规矩。但对照“三个敬畏”的严格要求,反躬自省,仍有不到位之处。一是践行生态环境为民的群众路线不够深入扎实。虽然能够落实“四下基层”要求,经常深入企业、园区、河流湖泊一线调研,但调研的深度和实效有待提高。有时调研“被安排”成分较多,沿着既定路线、看典型样板、听汇报介绍多,“四不两直”、随机走访、蹲点调研少。例如,到重点排污企业或环境治理项目现场调研时,更多关注排放数据、治理设施运行等“硬指标”,与一线操作工人、周边居民面对面深入交流、倾听他们真实感受和诉求的时间不足,对群众反映的“异味”“噪声”“黑水”等身边环境问题的复杂性、反复性体察不够真切,有时掌握的情况经过基层单位“过滤”,未能精准捕捉到那些政策覆盖盲区或监管薄弱环节的民生痛点。二是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质量和效果有待提升。作为局党组书记,能够注意发扬民主,维护班子团结。但在局党组会议讨论某些专业性较强、时间要求较紧的议题时,例如审议重大复杂项目的环评批复意见、讨论重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时,有时会因自己事先已掌握情况、有了初步判断,在讨论中不自觉地先定调、作引导性发言,希望尽快统一思想、形成决议,客观上可能影响其他班子成员充分发表不同意见,特别是反对或补充意见,导致决策前的酝酿讨论不够充分透彻,集体智慧未能得到最大限度发挥。三是对权力运行的自我约束和边界意识需进一步强化。能够时刻告诫自己依法用权、廉洁用权,但在一些具体工作场景中,对“微权力”风险的警惕性有所放松。例如,在服务企业、优化营商环境过程中,为了体现支持力度和工作效率,有时会对个别重点企业的环保诉求反应过快、协调过频,虽然坚持了原则底线,但可能让企业产生不当预期,也可能给一线执法人员带来压力。在公务接待、会议活动等方面,虽能严守规定,但偶尔存在“为了推动工作、体现重视”而模糊标准界限的想法,认为“情有可原”。这种思想上的“弹性”和“松动”,实质是纪律规矩意识在具体情境下的淡化,必须警醒。
(四)在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面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城市的繁重任务,本人始终保持干事创业的热情。但对照“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积极担当作为的精气神,仍感不足。一是树立和践行正确生态政绩观尚有偏差。在工作中,有时不自觉地将注意力更多放在能够量化考核、快速见效的指标上,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地表水断面达标率、污染减排任务完成率等,对于需要久久为功、持续投入的基础性工作,如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提升、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等,虽然重视,但在资源投入、精力分配、机制创新上相对不足。在迎接上级督察检查时,有时存在急于展示“显绩”的心理,对工作中存在的深层问题、短板弱项揭短亮丑不够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