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在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
(二)在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
(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
(四)在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
(五)在带头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方面
二、原因剖析
(一)理论武装“浅表化”
(二)党性锤炼“宽松软”
(三)宗旨意识“淡淡化”
(四)担当精神“弱化虚”
(五)纪律规矩“边缘化”
三、下一步整改措施
(一)强化理论武装
(二)锤炼坚强党性
(三)激发干事热情
(四)严守纪律规矩
政法委书记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
根据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开好2025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会前,我紧扣会议主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并与班子成员、分管部门负责同志及基层党员代表开展了谈心谈话,广泛征求了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我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重点对照五个方面,深入查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并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在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一是政治理论学习的深度和系统性还有欠缺。虽然能够坚持参加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委机关集体学习,但有时满足于“学过了”,在“学深悟透”上还有差距。比如,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虽然读了原文,但对其蕴含的立场、观点、方法研究得不够透彻,未能完全将其与贵溪市情、政法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思考运用,导致在谋划推动平安贵溪、法治贵溪建设时,思路有时不够开阔,创新性举措不多。二是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有待加强。对社会上一些错误思潮和网络上的杂音,虽然能保持警惕,但有时未能第一时间从政治高度洞察其潜在危害,主动进行批驳和引导不够。在处置一些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时,有时更多关注法律程序是否到位,对案件背后可能隐藏的政治风险和社会风险研判不够深入,未能完全做到“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三是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最后一公里”有时存在梗阻。对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能够坚决拥护,但在结合我市政法工作实际创造性落实上,有时存在“等靠要”思想,主动谋划、先行先试的勇气不足。比如,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中,对于如何更好地整合我市现有网格资源、发挥社会组织作用,思路还不够清晰,有效的抓手和亮点不多,导致部分工作推进平缓,成效不够显著。
(二)在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一是党性锻炼的自觉性有待提高。参加委机关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有时不够积极主动,以普通党员身份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够强。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时,有时存在“好人主义”思想,对班子成员和分管部门负责同志存在的问题,点得不够透、不够狠,怕伤和气、影响团结,未能真正达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二是理想信念的根基需要持续夯实。随着职务提升和工作繁忙,有时不自觉地放松了对主观世界的改造,对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内涵理解不够深入,艰苦奋斗的精神有所弱化。比如,在面对政法工作中的一些顽瘴痼疾时,有时会产生畏难情绪,缺乏“啃硬骨头”的韧劲和“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三是宗旨意识树得不够牢固。虽然经常下基层调研,但有时“走马观花”多,“解剖麻雀”少。比如,到乡镇(街道)调研平安建设,多是听汇报、看亮点,与基层政法干警、网格员和普通群众面对面深入交流的时间不多,对他们真正的所思所盼掌握得不够全面、不够精准,导致一些工作部署与基层实际结合不够紧密,群众获得感不强。
(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一是敬畏之心需要时时擦亮。对“人民是真正的英雄”理解不够透彻,有时坐在办公室听汇报多,真正扑下身子走进群众、拜群众为师不够。在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诉讼难”等问题上,虽然部署了工作,但跟踪问效、一抓到底的力度还不够大,距离群众完全满意还有差距。对组织的培养和信任,有时觉得是理所应当,感恩回报、积极作为的意识需要进一步强化。在执行党的纪律规矩方面,虽然能守住底线,但在一些“小事小节”上要求不够严格,比如有时参加一些非公务的聚餐,虽然能把握原则,但对场合、人员的把关意识有待加强。二是组织观念需要进一步增强。在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有时在政法委书记办公会上,对自己分管的工作说得比较多,对不是自己直接分管的工作发表意见不够充分,存在一定的顾虑。对组织的决定能够坚决执行,但在执行过程中,有时遇到困难,主动向组织汇报思想、争取支持的积极性不够。三是法纪意识需要持续强化。虽然注重学习党纪处分条例等法规,但有时存在“与己无关”的思想,认为自己是政法委书记,主要任务是抓大局、抓方向,对具体的条规学习不够深入、理解不够精准。用身边典型案例教育警示干部做得不够,廉政谈话有时侧重于工作要求,触及思想灵魂、敲打警示不够有力。
(四)在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一是攻坚克难的锐气有所减退。面对当前政法工作中的一些难点问题,如涉稳重大风险化解、信访积案攻坚等,有时存在求稳怕乱的思想,敢于碰硬、敢闯敢试的精神有所不足。比如,在推动我市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建设过程中,遇到部门数据壁垒难题时,协调推动的力度和韧性不够,导致平台效能未能完全发挥。二是创新工作的意识有待增强。在工作中有时习惯于按部就班,凭老经验、老办法办事,运用新理念、新思维推动工作的能力需要提升。比如,在运用法治方式服务保障贵溪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思路还不够开阔,措施还不够精准,如何更好地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还需要进一步探索有效途径。三是工作落实的韧劲需要加强。对一些既定部署,有时存在“重部署、轻落实”的现象,抓工作推进缺乏“一竿子插到底”的精神。比如,在督促指导政法单位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方面,虽然多次强调,但常态化监督检查的机制还不够完善,压力传导存在层层递减现象。
(五)在带头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方面。一是“一岗双责”落实不够均衡。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倾向,抓政法业务工作投入精力多,抓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对薄弱。对班子成员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日常监督管理不够严格,谈心谈话提醒多,动真格批评和严肃问责少。二是压力传导存在“上紧下松”。对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虽然自己在大会上经常讲、反复强调,但如何有效传导给每一位政法干警,措施还不够硬、方法还不够多。对基层政法单位出现的个别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时批评教育了事,未能深挖根源、举一反三,严格追责问责不够。三是廉政风险防控需要加强。对政法委机关和政法各单位的廉政风险点排查不够深入细致,防控措施针对性不强。比如,对法官、检察官、公安干警的自由裁量权监督,以及重点岗位人员的教育管理,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扎紧制度笼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