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
(二)在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
(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
(四)在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
(五)在带头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方面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三、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XX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五个带头)
根据县委关于召开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本人在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特别是近期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基础上,紧扣会议主题,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并与班子成员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在此基础上,我围绕“五个带头”要求,深入查摆自身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现将个人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
一是在融会贯通上存在差距,对上级精神的“本土化”研究不深。面对中央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新理念、新战略,有时满足于学习原文、领会要义,但在如何将其与XX县山地多、平地少、生态脆弱的县情相结合方面,思考得不够系统、研究得不够透彻。例如,在推进耕地“进出平衡”工作中,初期我主要精力放在如何从数量上完成指标任务,对于如何在XX县复杂的山地丘陵地貌中,科学规划和实施高质量的补充耕地项目,使其不仅“补得上”,更能“产得出、稳得住”,缺乏深入的、前瞻性的政策转化研究,导致部分项目在落地初期遇到了技术和效益方面的挑战。
二是在谋篇布局上站位不高,对潜在风险的“前瞻性”预判不足。习惯于从分管的“一亩三分地”看问题,对全局性、长远性问题的战略考量尚有欠缺。在分管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时,对于一些重大项目选址,虽然严格履行了规划符合性审查程序,但对项目可能引发的生态、社会等领域的深层次、连锁式反应预判不足。比如,在审核一个山区旅游开发项目的用地规划时,我更多关注了其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生态保护红线要求,但对项目大规模建设可能对下游流域水土保持和生物多样性带来的长期潜在影响,未能组织进行更充分的论证和压力测试,政治敏锐性和风险洞察力有待加强。
三是在辨析是非上定力不够,对复杂舆情的“免疫力”有待增强。在处理涉及土地征收、矿产开发等敏感问题时,虽然能坚守政策底线,但在面对网络上一些夹杂着群众真实诉求与不实信息的复杂舆情时,偶尔会产生“先缓一缓、看一看”的迟疑心态。去年在处理一起关于某历史遗留矿区环境修复的群众网络反映时,面对部分网民的过激言论和片面解读,我第一时间想的是如何尽快平息事态,而不是立即组织力量,以最清晰的事实、最权威的数据、最诚恳的态度进行正面回应和引导,反映出在复杂斗争面前,政治定力仍需锤炼。
(二)在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
一是理论学习“深”度不足,存在以干代学的现象。作为业务分管领导,日常工作中事务性会议多、文件审批多、现场检查多,个人学习时间被严重挤压。对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其中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论述,虽然能够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等方式进行跟进,但静下心来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的时间偏少。学习笔记往往变成了工作要点的记录,未能真正做到入脑入心、学思践悟,有时不自觉地把抓好具体工作等同于加强理论修养,存在“重干轻学”的倾向。
二是知行合一“转”化不畅,存在学用脱节的现象。虽然在理论学习中深刻认识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辩证关系,但在实际工作中,偶尔还存在“重发展、轻保护”的惯性思维。例如,在面对一些能够带来显著短期经济效益但对生态环境有一定影响的产业项目时,内心深处有时会不自觉地在环保标准上寻求“变通”的可能性,而不是坚决地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去审视和引导项目。这说明理论认知和实践行为之间还存在一道“隔膜”,未能将党的创新理论完全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
三是党性锤炼“严”格不够,存在自我要求的松懈。随着工作年限和职务的提升,艰苦奋斗、严格自律的意识偶有淡化。虽然能够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但在一些“小节”上对自己的要求有所放松。比如,在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时,有时会因工作繁忙而“过程从简”,发言准备不够充分,满足于“随大流”;对于一些非原则性的问题,有时会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辣味不足,反映出在不断锤炼党性修"为的“永远在路上”这根弦绷得不够紧。
(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
一是深入基层听取民意不够“接地气”,调查研究存在走马观花的倾向。落实“四下基层”制度还不够扎实,下基层往往是带着问题、带着任务去的,听取汇报、检查工作多,而真正沉下身子、解剖麻雀式的蹲点调研少。在去年开展的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工作中,我虽然跑遍了所有乡镇的重点隐患点,但多是与乡村干部和技术人员交流,与受威胁群众面对面、心贴心的交流不多,对于他们最关心的搬迁安置政策、后续生计保障等具体困难和诉求,了解得不够全面、不够深入,导致后续制定的部分避险搬迁方案在细节上考虑不够周全。
二是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讲程序”,建言献策存在思虑不周的现象。在参加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等集体决策时,能够做到坦诚发表个人意见,但有时急于推动分管领域的工作,在发言时对工作的困难和问题强调得多,对其他同志分管领域的工作了解和考虑得少,未能完全站在全县自然资源工作一盘棋的高度来思考问题。例如,在一次讨论年度土地整治项目计划的会议上,我力推一个能有效补充耕地指标的项目,但在论证其可能对区域交通、水利设施造成的压力时,数据准备不够充分,未能给其他班子成员提供最全面的决策参考。
三是规范权力运行不够“守边界”,日常监管存在失之于宽的现象。在行使审批权和监管权时,虽然能坚守廉洁底线,但“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树得不牢。对于分管科室和下属单位的一些非原则性、非方向性的工作瑕疵,有时碍于情面,多以提醒代替批评,处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比如,在土地执法监察工作中,发现个别乡镇对新增乱占耕地问题的查处存在“时紧时松”的现象,我虽然在会议上多次强调了其严重性,但未能下狠心采取约谈、问责等刚性措施进行督办,导致问题整改的力度和速度未达预期。
(四)在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
一是攻坚克难的“锐气”有所消减,面对遗留问题存在畏难情绪。面对一些历史时间长、牵涉面广、处理难度大的“硬骨头”,有时会滋生畏难情绪和求稳心态。例如,我县有几宗历史形成的土地权属争议问题,多年来悬而未决,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我在分管此项工作后,虽然也组织了多次调查和协调,但考虑到问题本身的复杂性和敏感性,未能下定“一抓到底”的决心,采取更有力的措施推动问题彻底解决,而是停留在“维持稳定、逐步化解”的层面,缺乏敢于担当、啃硬骨头的斗争精神。
二是改革创新的“闯劲”有所弱化,习惯于按部就班的惯性思维。在自然资源管理领域,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涌现,但在推动工作创新上,思想还不够解放,步子迈得还不够大。例如,在推广应用“无人机+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