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肯定成绩
二、正视问题
三、明确方向
在XX镇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总结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镇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总结会议,主要任务是,全面总结前一阶段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和经验,深刻剖析当前工作中仍然存在的短板与不足,并就如何巩固整治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对下一阶段的重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是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家底”,是保障广大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命根子”,更是我们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夯实基层治理根基的坚实物质保障。抓好“三资”管理,事关发展大局,事关民心向背。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总结经验,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重大成果
自专项整治工作启动以来,镇党委、镇政府高度重视,将其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和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在全镇上下的共同努力下,特别是奋战在一线的各村财务人员和镇相关职能部门的同志们辛勤付出下,我们攻坚克难,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的阶段性成效,基本实现了预期目标。
第一,高位统筹,周密部署,奠定了坚实工作基础。行动的成功源于思想的统一和组织的有力。镇党委、镇政府第一时间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挂帅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详尽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我们先后多次召开专题部署会与业务培训会,组织大家深入学习领会中央、省、市关于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相关文件精神和政策法规,确保每一位参与者都吃透政策、把握标准、明确方向。通过层层动员、压实责任,我们成功构建了镇级主导、部门协同、村级主抓、群众参与的“一盘棋”工作格局,形成了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强大合力,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第二,全面清查,摸清家底,实现了底数清、情况明。“三资”不清,管理就无从谈起。本次整治的核心任务就是要把我们的“家底”彻底摸清楚、搞明白。我们坚持“不漏一村、不漏一户、不漏一项”的原则,组织精干力量,对全镇XX个行政村的集体资金、固定资产、债权债务以及土地、山林、水面等各类资源性资产,开展了一场全覆盖、无死角的“拉网式”大清查。在清查过程中,我们秉持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对每一笔资金往来、每一宗资产、每一份合同都进行了逐一核对,做到分门别类、登记造册、账实核对。根据最新统计,全镇共核实村集体资产314宗,总价值高达2670.36万元,其中特别补登了过去因各种原因遗漏的固定资产25宗,有效防止了集体资产的流失。在资金方面,我们累计清查各类资金往来1286笔,涉及金额2160万元,理顺了复杂的财务关系。在资源方面,共清查集体资源12511宗,总面积达到46257亩。值得一提的是,我们创新工作方法,借助“多图合一”等现代测绘技术手段,对土地承包、发包情况进行精准比对,成功厘清了长期存在的“册外地”问题,新分类登记面积达23650.12亩。所有清查结果均严格按照程序,在各村进行张榜公示,并经村民代表大会审议确认,最终建立起了一套内容详实、数据准确、格式规范的“三资”管理台账。这本“明白账”,不仅让我们心中有数,更让群众心里踏实。
第三,聚焦整改,建章立制,提升了规范化管理水平。清产核资是基础,发现问题、推动整改、完善制度才是关键。我们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针对清查中发现的合同不规范、程序不健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逐一销号清零。通过这次整治,我们有效理顺了村级财务关系,全面规范了经济合同管理,基本实现了账实相符、账账相符的目标。更重要的是,我们着眼于长远,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上,我们指导各村修订和完善了《村级财务管理制度》、《集体资产管理办法》、《民主理财监督小组工作章程》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同时,建立健全了资产清查、定期报告、收益分配等长效机制,为推动我镇“三资”管理的长期化、规范化、制度化运行,编织了一张细密而牢固的制度之网,真正做到了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管物。
总的来看,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组织严密、措施得力、成效显著,不仅摸清了家底、规范了管理、维护了群众利益,更锤炼了我们的干部队伍,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为我们下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扫清了障碍、夯实了基础。
二、正视问题,剖析根源,清醒认识当前面临的挑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以刀刃向内的勇气,深刻反思和正视当前“三资”管理工作中仍然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已经取得的整治成果就可能付诸东流,甚至出现反弹。
一是思想认识的“深度”仍然不足。虽然我们反复强调“三资”管理的重要性,但在少数基层干部思想深处,“重发展、轻管理”的观念依然根深蒂固。有的同志认为专项整治是一阵风,是阶段性任务,存在“闯关”思想和“交账”心态,缺乏常抓不懈的韧劲和久久为功的恒心。还有部分干部对新形势下的“三资”管理政策法规学习不深、理解不透,仍然习惯于用老办法、老经验处理新问题,在资产处置、资源发包、项目建设等重大事项中,民主决策、公开透明的意识不强,程序意识和法治观念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是管理手段的“精度”仍然不够。从这次清查情况看,我们在管理的精细化、规范化方面还有不小的差距。主要表现在:部分资产登记归档不够精细,存在信息要素不全、价值评估不准、档案管理混乱等现象;资产的动态管理机制尚未完全建立,资产的增减变动、报废处置、租赁承包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