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肯定成绩、正视不足
二、以案为鉴、警钟长鸣
三、聚焦重点、压实责任
在XX乡第四季度党风廉政建设暨干部职工警示教育大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乡第四季度党风廉政建设暨干部职工警示教育大会。这次会议,既是一次承前启后的工作部署会,也是一次触及灵魂的警示教育会,更是一次正风肃纪的集体约谈会。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回顾总结前三季度我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通过剖析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安排部署第四季度重点任务,动员全乡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压实责任,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坚定不移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为XX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刚才,我们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章节,通报了近期查处的几起典型案例,并观看了警示教育片。这些内容,发人深省、令人警醒。希望大家务必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深刻反思、引以为戒。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正视不足,清醒认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与任务
今年以来,面对复杂严峻的内外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发展任务,乡党委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极端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全乡政治生态持续向好,为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一是政治建设的“统领性”持续强化。我们始终将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多种形式,组织全乡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大家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广大干部职工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得到显著提升,确保了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在XX乡不折不扣落地生根。
二是作风建设的“持久性”不断彰显。我们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对“四风”问题露头就打、寸步不让。扎实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行动,聚焦乡村振兴、民生保障、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解决了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今年前三季度,全乡性会议数量同比减少15%,各类文件简报压减超过10%,干部下沉一线服务群众的时间和精力得到更好保障。通过明察暗访、专项督查等方式,严肃查处了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作风顽疾,干部队伍的精神面貌和工作效能有了新的提升。
三是纪律建设的“震慑性”有效发挥。我们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乡纪委聚焦主责主业,紧盯项目建设、惠农资金管理使用、集体“三资”管理等廉政风险高发领域,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前三季度,全乡纪委共受理问题线索13件,立案审查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25人次,挽回经济损失约18万元。通过扎实有效的监督执纪,权力运行的笼子越扎越紧,制度的“牙齿”作用得到充分显现。
四是基层治理的“清朗度”稳步提升。我们坚持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着力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严格落实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规范村级事务决策流程,深化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有效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据第三季度末的抽样调查显示,我乡群众对干部工作作风的满意度达到了95%以上,风清气正的基层政治生态正在加速形成。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更要清醒地认识到,我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任务依然艰巨繁重。对照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我们还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有的主体责任落实仍有偏差,个别班子成员对“一岗双责”认识不到位,对分管领域的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有的思想认识存在误区,认为反腐败是纪委的事,与己无关,缺乏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有的作风顽疾尚未根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存在“庸、懒、散、慢、浮”等现象,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还不够畅通;有的重点领域廉政风险依然突出,在项目工程、物资采购、惠农补贴等领域,制度执行不严、监管存在盲区,给了别有用心者可乘之机;有的干部纪律观念淡薄,对党纪国法缺乏敬畏之心,自我要求不严,游走在违纪违法的边缘。这些问题,虽然发生在少数人身上,但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侵蚀了党群干群关系,我们必须高度警惕,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二、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从反面典型中深刻汲取教训筑牢防线
刚才,我们通报并观看了几个案例。这些都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甚至是我们曾经的同事、熟人的真实案例,教训极其深刻,代价极其惨痛。每一个案例都是一本活生生的“教科书”,我们必须把自己摆进去,对照检视、深刻反思,真正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案例一:XX村原党支部书记XX利用职务便利,在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中虚报工程量,套取项目资金12万元用于个人及家庭开支。这个案例非常典型,是典型的“蚁贪”。XX认为自己身处基层,“天高皇帝远”,套取一点资金神不知鬼不觉。他把集体的项目当成了自家的“提款机”,把群众的利益当成了个人的“小金库”。这种思想的蜕变,始于贪念的萌生,源于对纪法底线的漠视。他忘记了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用来为民办事的,而不是谋取私利的工具。最终,他不仅被开除党籍,还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多年的奋斗毁于一旦,给家庭带来了无尽的痛苦。这个教训告诉我们,莫伸手,伸手必被捉!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侥幸心理,无论金额大小,只要触碰了纪律的红线,就必然会受到严惩。
案例二:我乡某中心负责人XX,在负责一项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期间,多次接受承建商XX公司的宴请,并收受其赠送的高档烟酒及价值8000元的购物卡。XX起初也曾犹豫和拒绝,但架不住对方“交个朋友”“不影响工作”的软磨硬泡,思想防线逐渐松动。他认为这只是“人情往来”,不是什么大问题。然而,正是这种“温水煮青蛙”式的围猎,让他一步步丧失了原则,最终在项目验收等环节为对方“开绿灯”,给工程质量埋下了安全隐患。他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破坏了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最终,他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