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党的领导
(二)坚持问题导向
(三)坚持实事求是
(四)坚持保密原则
(一)政治思想方面
(二)工作状态方面
(三)利益诉求方面
(四)社会心理方面
(五)其他需要关注的思想动态
(一)谈心谈话
(二)问卷调查
(三)座谈交流
(四)走访了解
(五)日常观察
(六)信息渠道
(一)定期报告
(二)专题报告
(三)即时报告
(一)总体情况
(二)主要表现
(三)原因分析
(四)对策建议
(一)制定完善思想政治工作措施的依据
(二)开展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研判的参考
(三)优化干部队伍建设的支撑
(四)改进机关管理服务的依据
(五)维护单位和谐稳定的基础
(一)对普遍性思想问题
(二)对个别性思想问题
(三)对涉及切身利益的合理诉求
(四)对可能影响稳定的苗头性问题
XX单位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分析报告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加强和改进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及时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有效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根据《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工作条例》《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思想动态分析报告是指通过多种方式收集、整理、分析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状况,形成书面报告,为党组织科学决策、精准施策提供依据的工作机制。
第三条思想动态分析工作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确保思想政治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二)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干部职工关心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
(三)坚持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反映思想状况,不夸大、不缩小、不回避问题,确保分析研判准确可靠。
(四)坚持保密原则。严格保护干部职工个人隐私,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公开具体信息,确保信息安全。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全体党员、干部和职工。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五条党组(党委)对思想动态分析工作负主体责任,党组(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机关党委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第六条建立思想动态分析工作联络员制度。各科室(处室)、下属单位应明确1名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联络员,负责本部门思想动态信息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
第七条党组(党委)应当将思想动态分析工作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定期研究部署,听取工作汇报,推动工作落实。
第三章信息收集
第八条思想动态信息收集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政治思想方面。对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理解,对重大决策部署的态度反应,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纪律等情况。
(二)工作状态方面。工作积极性主动性、精神面貌、责任担当、团结协作、作风纪律等情况。
(三)利益诉求方面。对工资待遇、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学习培训、工作环境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四)社会心理方面。对社会热点事件、网络舆情的看法态度,心理健康状况,家庭生活情况等。
(五)其他需要关注的思想动态。
第九条思想动态信息收集的主要方式包括:
(一)谈心谈话。领导干部定期与分管部门干部职工开展谈心谈话,支部书记与党员开展经常性谈心交流。
(二)问卷调查。针对特定主题或群体开展问卷调查,了解思想状况和意见建议。
(三)座谈交流。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不同层面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反映。
(四)走访了解。深入基层一线,通过实地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