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带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在带头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
(四)在带头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五)在带头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二、原因剖析
三、下一步整改措施
县税务局党委书记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根据县委和上级局党委关于召开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的统一部署与要求,我紧紧围绕本次民主生活会主题,在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重温党章党规党纪,贯通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及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通过座谈访谈、设置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深入基层联系点调研、开展谈心谈话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党组织、党员群众、工作服务对象以及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我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动态、履职尽责实际和廉洁自律情况,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入查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思想根源,并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现将个人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带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强化政治忠诚、提升政治能力方面。我始终将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税务领域不折不扣落地生根。但对照更高标准、更严要求,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
一是政治“三力”锤炼的深度与精度尚有欠缺。在提升政治判断力上,虽然能够把握税收工作的大方向,但对经济社会运行中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背后潜在的政治风险、意识形态风险,特别是涉税舆情可能引发的社会风险,洞察的敏锐性、预判的前瞻性还不够强。例如,面对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等新业态带来的税收监管挑战,有时更多是从业务合规性、技术可行性角度思考,对其可能引发的复杂社会效应和国际关注,从政治高度进行综合研判、提前布局应对措施的深度不够。在提升政治领悟力上,对党中央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税收改革的战略意图和深层考量,学习领会有时停留在宏观层面,结合我县产业结构、税源特点进行微观解码、精准对接不够。比如,在学习领会中央关于推进共同富裕的部署时,对如何更好发挥税收在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方面的职能作用,思考谋划的系统性和创新性不足,尚未形成具有XX县特色的、可操作性强的落实方案。在提升政治执行力上,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时存在“中梗阻”现象,创造性抓落实的意识和能力有待加强。例如,在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时,确保政策“快享直达”方面做得较好,但在如何结合我县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集中的特点,开展更具针对性的政策辅导、效应分析和后续管理,打造“政策找人”的XX税务样板方面,思路不够开阔,举措不够硬实。
二是理论武装学用转化的实效性有待提升。能够坚持参加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和个人自学,但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其蕴含的立场观点方法,在“深化、内化、转化”上还不够彻底。存在“以干代学”“急用先学”的情况,系统性、连贯性不足。将党的创新理论转化为指导税收实践、破解改革难题的具体思路和有效方法上,结合度、融合度不高。例如,运用“六个必须坚持”指导智慧税务建设、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时,有时习惯于借鉴外地经验或上级模板,立足本地实际进行自主创新、集成创新的主动性不强,导致一些信息化项目“水土不服”,未能完全达到预期效果。理论学习与税收业务“两张皮”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
三是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刚性约束需进一步强化。能够自觉遵守党的各项纪律,但在一些细节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高压线”意识树得还不够牢。例如,在内部会议讨论一些敏感议题或传达上级精神时,有时过于强调“结合实际”,对某些边界把握不够精准,可能存在无意中“打折扣”“搞变通”的风险。对社会上一些错误思潮和言论,虽然能做到不信不传,但主动发声亮剑、坚决斗争的勇气和锐气有所不足。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对分管领域和党员干部的意识形态教育引导抓得不够紧、不够实,风险排查和阵地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二)在带头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固本培元、锤炼坚强党性方面。我深知党性修养是共产党人的“心学”,始终注重用党的创新理论滋养初心、引领使命,但在持续修炼、知行合一上还需下更大功夫。
一是理想信念的日常涵养与持久坚守存在温差。面对繁重的税收改革发展任务和复杂的矛盾挑战,有时不自觉地会将主要精力投入到抓收入、优服务、防风险等具体事务中,静下心来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的时间被挤压,对照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反躬自省、锤炼党性的主动性、经常性不够。理想信念停留在“知”的层面多,融入“行”的自觉少。例如,在组织收入面临压力时,有时首先考虑的是如何完成计划任务,确保地方财力,而从“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初心使命出发,思考如何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涵养优质税源的战略定力有所动摇,导致在落实减税降费与依法组织收入之间有时存在“本位主义”倾向。
二是党性原则在具体实践中的标尺刻度不够精准。能够学习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但在处理一些具体问题时,党性原则的“经验交流”作用发挥不充分。有时存在“底线思维”强于“高线追求”的情况,满足于不违规、不触线,而在追求更高标准的党性修养、道德境界上动力不足。例如,在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中,虽然坚持了基本程序和标准,但在如何更精准地考察干部的政治素质、党性修养、担当精神方面,方法不够多,尺度把握有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时,有时顾及情面,对同志的缺点错误点得不够直接、不够透彻,“辣味”不足;对自身的缺点,有时避重就轻,怕“丢面子”,自我革命的勇气有待加强。
三是宗旨意识在服务纳税人缴费人中的践行深度有待拓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但在具体落实中,“人民”二字的分量有时被繁杂的事务冲淡。深入基层税务分局(所)、办税服务厅调研,有时“走流程”多、“解难题”少,听汇报多、与一线干部和纳税人缴费人面对面深入交流少。对纳税人缴费人反映强烈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虽然推动解决了一些,但系统性、根治性的解决方案不多。例如,对于部分企业反映的税收政策理解不一、享受复杂的问题,多是通过加强宣传辅导来应对,而在推动政策制定的简洁明晰、执行标准的统一规范等更深层次上,主动向上级建言献策、推动完善的力度不够。在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方面,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和指标排名,但在如何提供更具个性化、精准化、人性化的服务,真正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和获得感上,创新举措不多,成效不够显著。
(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严以用权、廉洁自律方面。我始终牢记权力来自人民,必须用于人民,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但在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的校准上,仍需持续用力。
一是深入基层联系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尚未完全打通。落实“四下基层”制度,但有时存在“被安排”调研多、自主随机调研少的情况,调研的点位多是工作基础较好的地方或典型企业,对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的领域去得少、蹲得浅。调研方式有时偏重于听汇报、看材料,与普通纳税人、缴费人以及基层一线税务干部“唠家常”“问冷暖”式交流不足,对真实情况的掌握存在“隔层纱”的现象。例如,在了解减税降费政策效应时,更多关注宏观数据和典型企业案例,对大量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政策享受是否便捷、获得感强不强的微观感受,掌握得不够全面、细腻,导致后续政策完善和服务优化缺乏更精准的靶向。
二是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质量与效果有待提高。作为党委书记,能够坚持集体领导,但在实际工作中,有时存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倾向。在党委会议事决策前,虽然也进行沟通酝酿,但在一些自己认为比较成熟或时间紧迫的议题上,有时会先入为主,引导讨论的倾向性比较明显,未能充分激发每位班子成员独立思考、畅所欲言的积极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例如,在研究智慧税务建设项目方案时,由于前期听取了技术团队汇报,自己形成了初步倾向,会上虽然也征求了其他委员意见,但当意见分歧较大时,为了推动项目尽快落地,有时会倾向于说服大家接受既定思路,而不是更充分地展开辩论、寻求最优方案。
三是规范用权、廉洁用权的思想防线仍需加固。能够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抵制各种诱惑,但在一些细节和隐性风险防范上,警惕性还不够高。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运行监督,有时满足于程序合规、流程到位,对权力运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自由裁量权过大、寻租空间等风险点,主动排查、加强制约的力度不够。例如,在税收执法领域,虽然推行了“三项制度”,但对其实际运行效果的跟踪问效不够深入,对如何进一步压缩自由裁量空间、防范执法风险,思考谋划的系统性措施不多。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方面,能够做到清白交往,但有时为了避免“瓜田李下”,主动服务企业的积极性、主动性有所保留,未能完全做到“亲”而有度、“清”而有为。对分管领域和身边工作人员的廉政教育、监督管理,有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力度有待加强。
(四)在带头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扛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方面。我认真履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但在压力传导、责任落实上还存在不平衡、不到位的情况。
一是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压力传导存在逐级递减现象。对局党委层面的管党治党工作抓得比较紧,部署检查相对频繁,但对压力向基层党支部、向每一名党员的有效传导不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