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足“两推动”
二、注重“两结合”
三、实现“两促进”
城口县人大常委会:扎实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城口县人大常委会于5月至7月对全县贯彻实施《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执法检查中,县人大常委会立足“两推动”、注重“两结合”、实现“两促进”,充分发挥法律巡视利剑作用,力求执法检查取得实效。他们的做法,可供借鉴参考。
一、立足“两推动”,开展执法检查。一是推动《条例》宣传教育走深走实。通过开展执法检查,督促县政府相关部门、街道、社区充分借助各种宣传方式和载体,大力提升群众对《条例》的知晓度,积极引导群众共同参与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营造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达成市容环境卫生人人有责、人人参与、共同治理的社会共识。二是推动议案建议办理见实效。在每年的县人代会上,代表针对城市环境提出的意见建议较多,对市容环境卫生“顽疾”久治不愈、时有回潮的情况反映强烈。为此,本次执法检查专门选择了代表议案建议集中反映的几个问题作为重点监督内容,既推动解决了问题,又提高了议案建议的办理质量。
二、注重“两结合”,检查方式灵活多样。一是注重人大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本次执法检查中,不仅对照法规条款采取个别走访、实地考察、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还首次采取网上问卷调查的方式,面向社会公众广泛收集意见建议,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舆论的监督作用,增强执法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