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存在的问题
(一)在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
(二)在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
(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
(四)在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
(五)在带头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方面
二、原因分析
三、反面典型案例剖析情况
四、整改措施
XX公司纪委书记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根据公司党委关于召开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的统一部署,我紧扣本次民主生活会主题,在会前持续深化理论武装,系统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党的建设和自我革命的重要论述。同时,我严格按照要求,通过个别访谈、座谈交流等形式,与班子成员、分管部门负责同志及基层党员代表广泛开展了谈心谈话,共征集到对我个人和纪委工作的意见建议XX条。在此基础上,我认真梳理了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巡视巡察和审计反馈问题,结合个人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深入查摆了自身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了问题根源,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现将个人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我聚焦“五个带头”要求,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入检视自身在作风建设和履职尽责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
(一)在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
一是理论武装存在“温差”。虽然能够坚持参加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和纪委各项学习活动,但在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宏大理论体系,特别是其中关于金融科技、数据要素、网络强国等论述,转化为指导数据中心纪检监察工作的具体思路和实践路径上,还存在一定的“温差”。有时满足于学过了、理解了,但在如何运用其世界观和方法论前瞻性地研判数据中心在科技创新、数据安全、供应商管理等领域的廉洁风险,并提出系统性防范措施方面,思考的深度和谋划的精度还不够。例如,在2025年第三季度研究中心人工智能应用伦理和廉洁风险防范议题时,我提出的监督思路更多侧重于算法公平性、数据隐私等技术伦理层面,对于如何防范在AI算力资源分配、模型采购、数据标注外包等环节可能出现的利益输送等新型腐败风险,未能第一时间提出精准、可操作的监督预案。
二是政治站位存在“偏差”。作为金融央企数据中心的纪委书记,我深知数据安全即金融安全、国家安全。但在日常工作中,有时看待问题的政治站位还不够高,存在一定的“技术视角”局限。习惯于从技术运维、系统稳定的角度审视数据安全,强调防火墙、加密、灾备等“硬防护”的监督检查,但对于数据背后所蕴含的政治属性、意识形态属性的敏感性认识不足,未能完全将数据安全工作置于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金融稳定大局中去考量。在监督推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时,对系统日志、运维记录中可能隐藏的风险苗头,对其可能产生的政治影响,分析研判不够主动、不够敏锐。
三是贯彻执行存在“时差”。对于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公司党委的工作要求,能够做到态度坚决、行动迅速,但在推动决策部署与数据中心纪检工作深度融合、一体落实上还存在一定的“时差”。例如,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强调要“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我虽然组织纪委学习并传达了精神,但在推动其转化为对中心关键岗位、关键业务流程的嵌入式监督具体举措上,从形成方案到落地执行,耗时近两个月,监督的敏捷性和穿透力未能完全跟上决策部署的节奏和要求,反映出将宏观政策要求转化为微观监督抓手的创造性转化能力有待加强。
(二)在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
一是党性锤炼的“熔炉”温度不高。日常工作中,更多地是以纪委书记的身份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履行的是组织赋予的职责,但有时把自己作为一名普通党员,主动接受党性“再回炉”“再淬炼”的意识有所减弱。虽然能够按时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但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时,有时碍于情面,对同志的批评点到为止,对自己的剖析也不够“刺刀见红”,未能真正达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在内心深处,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有所淡化,对于一些项目庆功、团队建设活动中存在的轻微超标准、讲排场现象,有时虽然觉得不妥,但考虑到“科技人员辛苦、激励士气”等因素,未能第一时间提出严肃批评并坚决制止。
二是宗旨意识的“地气”接得不牢。作为纪委书记,日常与干部谈话多、与普通员工和一线运维人员深入交流少,听取工作汇报多、深入研发测试一线和深夜运维机房“解剖麻雀”少。这导致对基层员工的思想动态、实际困难和真实诉求掌握得不够全面、不够精准。2025年,中心启动了“两地三中心”运维模式优化项目,我主要通过听取项目组汇报来了解进展和风险,但对于该项目给一线运维人员带来的工作强度陡增、家庭生活不便等实际困难,未能主动、深入地去了解和推动解决,导致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员工的负面情绪,直到问题反映上来才去协调处理,说明践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还不够扎实。
三是理想信念的“压舱石”有待夯实。身处金融科技领域,面对各种前沿技术和思潮的冲击,自身在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改造主观世界上还不够彻底,对一些社会上的错误思潮,如“金融精英论”“技术万能论”等,虽然能够做到不认同、不传播,但对其在科技团队中可能产生的潜在侵蚀和危害,缺乏足够的警惕和有力的思想引导。在与一些年轻的科技骨干交流时,发现他们对工作的成就感更多来源于技术攻坚和高额薪酬,对作为金融央企“国家队”一员所肩负的政治责任和为民服务的价值追求认识不深,这也反衬出我在理想信念教育和价值引领方面的作用发挥还不到位。
(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
一是深入基层的“脚步”迈得不实。虽然也安排了基层调研,但有时存在“被安排”调研的现象,沿着既定路线、听取筛选汇报的情况依然存在。比如在2025年下半年对XX研发分中心的调研中,两天时间安排了三场汇报会和一次集体座谈,与一线开发人员“一对一”的深入交流时间不足3小时,未能真正沉下去发现业务流程优化、研发管理机制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和潜在的廉洁风险。这种“蜻蜓点水”式的调研,离“四下基层”的要求相去甚远,难以听到真话、察到实情。
二是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刚性”有所不足。在纪委委员会议事决策时,能够做到充分发扬民主,听取各位委员的意见。但在一些非原则性的具体工作部署上,有时会因为自己思考得比较成熟,不自觉地出现意见表达偏多、引导性偏强的情况,对一些不同意见虽然也听取了,但内心深处仍坚持自己的想法,未能完全做到集思广益、优中选优。这实质上是民主作风不够深入、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严格的表现,容易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决策的科学性。
三是运用法治思维的“自觉”需要增强。长期从事纪检工作,对党纪党规比较熟悉,但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上还有所欠缺。在处理一些复杂的信访举报或违纪问题线索时,有时更习惯于依靠传统的谈话、函询等纪律审查手段,对于如何运用审计、法律、数据分析等现代化、法治化手段进行精准“画像”、固定证据,思考和实践还不够。例如,在对某供应商的合同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时,主要依赖于业务部门提供的材料和纪委的常规审查,而没有主动协调法律合规部门、审计部门进行联合的、更具深度的法律风险和财务风险评估,监督的专业化、法治化水平有待提升。
(四)在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
一是攻坚克难的“锐气”有所消减。面对数据中心运维保障任务重、技术迭代快、风险挑战多的复杂局面,有时产生了求稳怕乱的思想。在推动一些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上,比如某些老旧系统的下线和数据迁移,因为牵涉部门多、技术难度大、潜在风险高,存在畏难情绪,满足于维持现状、不出问题就行,缺乏“敢于啃硬骨头”的闯劲和担当。对于一些纪检监察工作中的深层次改革,如建立更为科学的政治生态监测评估指标体系,虽然有想法,但考虑到其复杂性和敏感性,未能下定决心、强力推进。
二是创新求变的“意识”不够强烈。在纪检监察工作的方式方法上,存在一定的路径依赖,习惯于运用传统的监督模式,对如何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提升监督质效,探索不够、应用不深。中心作为科技部门,拥有丰富的数据资源和技术人才,但在推动“监督数据”与“业务数据”贯通融合,建立智能化、常态化的廉洁风险预警模型方面,我虽然多次提出要求,但亲自投入研究、协调资源、推动落地的力度不够大。2025年我们仅在采购领域初步试点了一个供应商风险筛查模型,覆盖面和预警的精准度都非常有限,与“科技赋能监督”的要求相比差距甚远。
三是斗争精神的“锋芒”尚需磨砺。作为纪委书记,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必须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但在实际工作中,对一些“老好人”思想和“圈子文化”的危害性认识足够,但进行坚决斗争的力度和策略还需加强。在处理一些干部群众反映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有时考虑到维护班子团结和干部积极性,采取的提醒、函询等措施比较“柔和”,批评的辣味不足,未能起到及时“拉袖子”“敲警钟”的震慑效果。对一些打着“技术交流”“业务合作”旗号,实质上可能存在利益输送风险的外部交往活动,监督的“探头”伸得还不够长、不够灵敏。
(五)在带头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方面
一是“严负其责”的压力传导存在衰减。虽然经常在会议上强调“一岗双责”,要求各部门负责人既抓业务也抓党风廉政建设,但检查和考核的刚性不足,导致压力传导层层递减。在实际工作中,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例如,我发现个别业务部门的负责人在年度述职中,谈业务发展滔滔不绝,但谈及本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