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XX市物业服务管理提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市物业服务管理提升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分析当前我市物业服务管理领域面临的新形势与新挑战,全面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动员全市上下统一思想、凝聚共力,共同推动我市物业服务管理水平迈上一个新台阶,为市民群众创造更加宜居、和谐、幸福的生活环境。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看似寻常百姓家门口的“小事”,实则是关乎千家万户切身利益的“大事”,是城市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一环,也是检验政府服务效能和民生福祉的直接标尺。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第一,统一思想认识,深刻把握物业服务管理的新定位
物业服务管理是现代城市功能正常运转的基础保障,是社会治理体系向基层延伸的“最后一公里”。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深入,人民群众对居住品质、社区环境、生活便利性的要求日益提高。物业服务早已超越了传统“看家护院、扫地抹灰”的范畴,演变为集设施维护、环境保洁、秩序管理、社区文化、智慧生活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专业化现代服务业。其服务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市民的日常生活品质,关系到社区的和谐稳定,更体现着一座城市的文明程度与治理水平。
各级各部门必须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新时代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清醒地看到,这项工作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它连接着政府与群众,是传递党和政府温暖的重要民生纽带。物业服务管理水平的提升,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最直接、最现实的体现。要深刻理解,这项工作是基层社会治理的关键环节。一个管理有序、服务优良的小区,能够有效化解邻里矛盾,预防安全隐患,增强居民的归属感和社区凝聚力,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奠定坚实基础。要准确把握,这项工作是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优质的物业服务能够提升城市的人居环境和资产价值,是优化营商环境、吸引和留住人才的重要软实力,为我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
因此,全市上下必须摒弃“物业是小事”的陈旧观念,牢固树立“民生无小事”的宗旨意识,将物业服务管理提升工作摆在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位置。各相关职能部门、各街道社区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主动作为、迎难而上,全方位推动我市物业服务质量实现质的飞跃。
第二,坚持依法治理,全面构建权责清晰的法治化格局
法治是现代治理的基石。提升物业服务管理水平,必须坚持依法依规,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规范各方行为,明晰各方权利义务,确保物业服务管理全流程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上级市出台的《XX市物业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规文件,为我们的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各部门、各街道要组织深入学习,精准把握精神实质,并将其作为开展工作的行动指南。
一要明确物业服务企业的权利与责任边界。物业服务企业作为专业服务的提供者,必须依法履行合同约定的服务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公共设施设备的巡查养护、环境卫生的维护、公共秩序的协管以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等。同时,企业也依法享有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物业服务费、制止违规行为等权利。要建立健全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将服务质量、业主满意度、合同履约情况、违法违规记录等纳入评价范畴。信用评价结果要定期向社会公示,并与企业市场准入、项目招投标、评优评先等直接挂钩,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鲜明导向,倒逼企业不断提升服务意识和履约能力。
二要保障业主的合法权利并引导其履行义务。业主是物业的所有者,是物业管理活动的主体。必须依法保障业主享有的各项权利,包括参加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监督物业服务、对公共事务提出建议等。要大力推动业主大会的成立和业主委员会的规范化组建,这是实现业主自治的核心环节。同时,也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广大业主强化主人翁意识,自觉遵守管理规约,依法履行按时足额缴纳物业费、配合物业管理等义务,理性合法地表达诉求、解决纠纷,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良好氛围。
三要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职责分工。政府相关部门的核心职责在于“监管”与“服务”,而不是“包办”与“代替”。住建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主管责任,加强对物业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街道、社区要发挥属地管理优势,做好组织协调、矛盾调处、指导监督业主大会和业委会运行等工作。要坚决纠正行政权力不当干预市场运作的行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