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工作目标
四、主要任务
(一)打造现代化一流理念
1.深植习近平法治思想
2.树立正确司法理念
3.强化大局服务意识
(二)打造现代化一流效能
1.全面提升审判质量
2.持续优化审判效率
3.强化执行工作攻坚
(三)打造现代化一流服务
1.构建多元解纷格局
2.提升诉讼服务便民水平
3.加强重点领域司法保障
(四)打造现代化一流管理
1.健全审判管理体系
2.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院
3.完善考核激励机制
(五)打造现代化一流科技
1.推进数字法院建设
2.强化智能辅助审判
3.推动科技赋能社会治理
(六)打造现代化一流队伍
1.强化政治能力建设
2.强化专业能力建设
3.健全激励保障机制
五、实施步骤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强化责任落实
(三)严格督查考核
(四)注重总结推广
XX人民法院建设现代化一流法院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审判工作现代化部署要求,推动“十五五”时期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精神,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以推进审判理念、审判体系、审判机制、审判管理现代化为主线,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改革创新驱动,着力打造现代化一流理念、一流效能、一流服务、一流管理、一流科技、一流队伍,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十五五”时期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司法根基。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现代化一流法院建设全过程,确保司法工作方向由党指引、决策部署由党统领,“刀把子”始终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
——坚持人民至上。以人民满意为根本标准,践行“如我在诉”意识,把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及。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制约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靶向发力、精准施策,以解决问题推动工作整体提升。
——坚持改革创新。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数字法院建设,以科技赋能审判工作现代化,不断激发法院工作内生动力。
三、工作目标
围绕“十五五”时期总体部署,力争通过三至五年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审判质效持续优化,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各项指标达标率稳步提升,上诉率、申请再审率逐年下降,一审服判息诉率提升至90%以上;多元解纷格局基本形成,诉前化解矛盾纠纷比例逐年提高,万人成讼率较“十四五”末明显下降;数字法院建设取得重要进展,网上立案率、电子送达率、智能辅助覆盖率达到上级要求标准;干警综合素质明显增强,专业化、复合型人才比例显著提升;廉洁司法建设持续深化,群众满意度测评稳定在较高水平,现代化一流法院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四、主要任务
(一)打造现代化一流理念
1.深植习近平法治思想。建立“1+N”学习培训体系,即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为龙头,以各部门学习小组为支撑,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学,每年组织全员轮训不少于1次,确保全院干警真学真信真用。建立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制度,院领导每人每年至少讲授1次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题的党课,推动学习入脑入心。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成效纳入年度考核,作为评先评优、干部选拔的重要依据。
2.树立正确司法理念。深入推进“如我在诉”意识落地,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明确在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践行“如我在诉”的具体要求和行为规范。每年开展“如我在诉”主题案例评析活动,从本院近年案件中选取正反典型,以案为镜,查找司法理念偏差。定期组织法官旁听当事人信访接待,直接感受群众诉求,增强司法为民的感性认知。推行“判后答疑”常态化制度,由承办法官在裁判文书生效后主动向当事人解释裁判依据,减少“赢了官司输了理解”的现象。
3.强化大局服务意识。每年年初由院党组专题研究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梳理重大项目、重点产业、民生热点,形成“司法服务保障清单”,逐项落实责任部门和对接机制。定期向党委、政府报告司法工作情况,主动通报涉及营商环境、民生保障、社会稳定的重点案件和司法数据,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司法参考。建立服务保障重大项目“绿色通道”,对涉及重大基础设施、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的案件,依法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切实维护良好营商环境。
(二)打造现代化一流效能
1.全面提升审判质量。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设立立案监督岗,定期开展立案情况专项检查,对强制调解、拖延立案等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深化繁简分流改革,制定简案、繁案识别标准清单,明确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普通程序的适用条件和转换机制,确保简案快审比例逐年提高。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修订完善院庭长“阅核”权力清单,明确须经院庭长审批的案件类型和情形,既防止院庭长“大包大揽”干预审判,又确保对重大疑难案件的有效监督。推行“一案一档”全程留痕制度,对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每一个关键节点实施电子化记录,确保审判权力运行可追溯、可监督。
2.持续优化审判效率。建立案件流程节点预警机制,对临近审限的案件实行系统自动预警、逐级提示,区分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三个层级,倒逼案件按时结案。定期召开长期未结案件专项调度会,对6个月以上未结案件由承办人书面说明原因,对无正当理由拖延的依规追责。推行庭审全程录音录像制度,加强对庭审质量的事后评查,对庭审不规范、效率低下的法官及时开展针对性指导培训。建立案件质量“红黑榜”通报制度,每季度通报审判质效指标排名,以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双向发力,推动审判效率整体提升。
3.强化执行工作攻坚。建立“一案一策”执行方案制度,对标的额较大、执行难度较高的案件,由执行局在立案后10个工作日内制定专项执行预案,明确财产查控、强制措施、和解谈判等具体路径。深化网络查控体系应用,依托最高法院“总对总”查控系统,实现对被执行人银行存款、不动产、车辆、证券等财产的快速全面查控,力争查控时间压缩至48小时以内。积极探索交叉执行机制,对本院长期未结执行案件,主动商请上级法院或兄弟法院开展交叉执行,破解地方关系网络干扰。推行“悬赏执行”和“直播执行”制度,对有财产线索的失联被执行人发布悬赏公告,对重大财产处置依法开展执行直播,以公开透明强化执行震慑。每年集中开展不少于2次执行专项行动,重点打击拒执犯罪,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切实维护司法权威。
(三)打造现代化一流服务
1.构建多元解纷格局。推动在乡镇(街道)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全面设立法院诉讼服务工作站,选派员额法官或法官助理定期驻站,提供法律咨询、指导调解、司法确认等服务,每周驻站时间不少于1天。建立法院与人民调解委员会、行业调解组织、商事调解机构的常态化对接机制,制定《诉调对接工作规程》,明确案件移送、调解期限、协议效力确认等具体操作流程。推行“调解优先”立案模式,对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小额债务等适宜调解的案件,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先行引导诉前调解,调解不成再正式立案,力争诉前调解分流率逐年提高5个百分点。每年定期向党委、政府报送诉源治理分析报告,重点分析案件高发领域、多发纠纷类型,为党委、政府有针对性地开展社会治理提供司法参考。
2.提升诉讼服务便民水平。推广要素式诉状示范文本,在诉讼服务大厅和官方网站公布各类案件的标准诉状模板,配套“一问一答”式填写指引,降低群众诉讼门槛。完善12368诉讼服务热线功能,实现立案咨询、案件查询、投诉建议“一号通”,明确热线接听响应时限,确保工作日接通率不低于95%。推进“跨域立案”全覆盖,与辖区内各基层法院、司法局、公证处建立跨域立案协作机制,让群众在就近的服务网点即可完成立案手续。建立“老弱病残孕”特殊群体诉讼服务绿色通道,为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提供预约上门立案、上门开庭等个性化服务,每年上门服务不少于20件次。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制定人民法庭建设标准,推动法庭与村(社区)网格深度融合,实现每个法庭辖区至少建立3个以上“法庭联系点”,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
3.加强重点领域司法保障。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司法保障专项举措,明确涉企案件办理的时限要求和服务标准,建立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对涉及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保全申请,在法律规定时限内快速审查、快速裁定。每年开展“法企面对面”活动不少于2次,走访辖区重点企业,听取司法需求,提供“订单式”法律服务。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对涉及农民工工资、医疗损害、产品质量等民生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缓减免诉讼费用。加强涉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完善“圆桌审判”制度,推行“一站式”询问机制,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隐私。
(四)打造现代化一流管理
1.健全审判管理体系。建立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动态调整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