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高政治站位
(一)高度重视
(二)强化领导
(三)细化问题
(四)完善制度
二、坚持问题导向
(一)理论学习不够深入
1.对“部分领导干部学习意识不强
2.对“部分党员干部学风不正
(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3.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系列讲话精神和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
4.对“制订意识形态工作计划流于形式
5.对“部分领导班子成员未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列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接受监督和评议
6.对“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机制贯彻落实不到位
(三)班子会议记录不规范
7.对“县直工委班子会议将讨论本单位”三重一大“和其他机关事务等事项
(四)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工作不严肃
8.对“县直工委于2022年3月10日召开2021年度县直机关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
(五)党建业务指导不够深入
9.对“党建业务培训次数较少
10.对“督促把关党建问题整改工作不严实
(六)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不够落实
11.对“没有按照要求每年至少召开2次班子会议
12.对“班子会议研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3.对“2019年度、2021年度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虽有发文
(七)财务管理不够规范
14.对“会计核算未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
15.对“会计凭证及封面制作不规范
16.对“报销票据入帐不规范
(八)固定资产管理不够规范
17.对“经实地查看
(九)工会管理不够规范
18.对“未按标准收取会员会费
19.对“报销票据审批手续不齐全
(十)股级干部考察工作不够规范
20.对“考察程序无书面材料体现
21.对“动议任职会议记录不规范
22.对“归档考察纪实材料不完整
(十一)发文审核流程不规范
23.对“经查阅2019年至2020年6月县直工委发文审批表和相关发文资料
(十二)印章使用管理不规范
24.对“印章使用流程未严格执行县直工委《印章管理使用制度》
三、注重标本兼治
(一)强化责任担当
(二)建立长效机制
(三)提升工作效能
XX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落实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情况报告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年X月9日至XX月15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直机关工委开展了巡察。2023年X月27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直机关工委反馈了巡察工作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高度重视,行动迅速。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就是要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集中精力全方位抓好整改任务的落实。根据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直机关工委反馈的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主要领导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共召开5次领导班子会议、4次干部职工会议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工作部署上来,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落实,确保按期完成巡察整改工作任务。
(二)强化领导,压实责任。为使巡察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县直机关工委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和过硬的作风,抓好各项问题整改。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县直机关工委书记XXX同志任组长,县直机关工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其他两位副书记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沟通协调等整改工作任务。县直机关工委于2023年X月31日召开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通过开展会前谈心谈话、会中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各司其职抓整改,确保巡察整改到位并取得明显成效。
(三)细化问题,明确职责。按照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县直机关工委结合工作实际,把巡察反馈提出的三大方面12个主要问题,具体细化为24个问题,研究制订具体整改落实方案,并列出了具体的整改任务清单,明确了整改责任和措施、时限等,做到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一项一项整改到位,保证巡察整改工作有序进行。目前,24个问题已全面完成整改。
(四)完善制度,确保成效。在整改过程中,为确保巡察整改方向不偏、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县直机关工委主要领导全程参与整改工作,重要事项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从而使整改工作有序进行并取得实效。为进一步巩固整改工作成果,县直机关工委以巡察发现的问题为依据着力健全和完善工作管理制度9项、工作计划1个,从制度上、源头上遏制和防止问题反弹,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条精准整改,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第一方面问题:政治意识不够强,督促指导党建工作有差距
(一)理论学习不够深入。
1.对“部分领导干部学习意识不强,主动学习较少。”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对班子成员的学习笔记每半年组织检查1次。于2023年3月16日,组织人力对班子成员自学学习笔记进行检查。
二是修订完善《学习制度》。2023年3月31日召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修订完善《学习制度》,进一步明确学习要求。
2.对“部分党员干部学风不正,撰写心得体会敷衍了事。”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修订完善《学习制度》。2023年3月31日召开领导班子会议,修订完善《学习制度》,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增加学习心得体会把关审核等相关内容。
二是于2023年3月21日对反馈意见里点名人员就“党史学习教育心得体会存在大篇幅抄袭网络文章”现象开展提醒谈话。
三是对反馈意见里点名人员要求重新撰写心得体会。
(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3.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系列讲话精神和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于2023年1月17日、4月20日召开领导班子会议组织学习上级文件《关于开展2022年度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项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XX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和县直机关工委意识形态工作内部制度《县直机关工委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县直机关工委舆情分析研判处置工作方案》,并开展研讨。
二是于2023年4月10日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XX大报告中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提出的工作要求,并按要求做好会议记录。
4.对“制订意识形态工作计划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过程:2023年3月31日召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订《县直机关工委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
5.对“部分领导班子成员未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列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接受监督和评议。”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于2023年3月31日研究制订《县直机关工委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明确“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和评议”。
二是主要领导加强把关审核,认真审阅其他班子成员的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和述职报告。
三是于2023年3月21日对反馈意见里点名人员“未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列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接受监督和评议”此事开展提醒谈话,对调离领导“未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列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接受监督和评议”此事已电话通知本人。
6.对“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机制贯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于2023年4月20日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学习《县直机关工委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县直机关工委舆情分析研判处置工作方案》。
二是提高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每年不少于2次;分管领导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分析研判,每年部署不少于4次。于2022年10月8日、2023年2月21日、2023年3月21日、2023年4月20日、2023年7月21日召开班子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于2022年9月9日、2023年1月9日、2023年4月23日召开干部职工会(支部会),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
(三)班子会议记录不规范。
7.对“县直工委班子会议将讨论本单位”三重一大“和其他机关事务等事项,与讨论决定各县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提请审定的党务工作事项分开记录,未使用同一本记录本。”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规范会议记录。领导班子会议记录指定专人负责,单位“三重一大”和其他机关事务等事项与提请审定的党务工作事项统一记录。
二是每次班子会议召开前,认真制订县直机关工委班子会议议程安排表。
(四)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工作不严肃。
8.对“县直工委于2022年3月10日召开2021年度县直机关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计划由9个单位党组织书记参加,会议当日有5个单位是由副书记代替党组织书记参会述职。”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县直机关工委于2023年2月28日召开2022年度县直机关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已对参会人员进行严格把关。
(五)党建业务指导不够深入。
9.对“党建业务培训次数较少。”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县直机关工委对县直单位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加强培训,原则上每年组织1次党务干部业务培训。已于2023年4月6日至8日在县委党校举办县直机关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暨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县直和省市驻埔各单位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县委教育工委所辖基层党组织书记共220多人参加此次培训。
10.对“督促把关党建问题整改工作不严实。对县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建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跟进督促不到位,缺乏一抓到底的工作作风,存在重业务检查、轻督促整改现象。”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提高党务中心干部的业务能力,每半年组织1次业务学习。于2022年8月19日、2022年11月17日、2023年4月6日、2023年4月7日开展内部培训,提高业务能力。
二是以“一抓到底”的工作作风,加大对县直机关党建工作的指导。开展挂钩联系基层党组织工作,加强对县直单位党组织党建工作不定期跟踪督导。加强对县直有关单位半年、年终党建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督导和跟踪落实,要求存在问题的单位及时上报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不力的要求重新整改,并从中抽取20%的单位进行现场核查。对2022年度年终党建检查考核发现存在问题的52个单位,从中抽取20%(党史室、发改局等11个单位党组织),要求重新提交整改报告并附相关佐证材料。至3月底,已全面完成整改。
三是于2023年3月21日对相关责任人员就“督促把关党建问题整改工作不严实”此事开展提醒谈话。
第二方面问题:党廉工作不够严实,财务资产管理不够规范
(六)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不够落实。
11.对“没有按照要求每年至少召开2次班子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形成会议记录,其中2019年度没有相关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