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内部审计监督推动社企健康发展——监事会关于本级社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督调研报告
为更好发挥内部审计工作对社有企业健康发展的促进作用,XX省供销合作社监事会组织力量对本级社有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调研。
总体情况
内部审计制度体系初步形成。省社制定《内部审计工作暂行办法》,XX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修订《内部审计工作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监督提供了工作规范。出台《本级社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办法》和《本级社有企业领导人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办法》,两个《办法》衔接紧密,保证了重要事项落实。制定《内部控制管理手册》和《内部控制流程手册》,完善了内部控制体系。修订原《委托审计暂行办法》为《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管理办法》,严格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续聘要求,完善了审计质量评价体系。
内部审计工作体系逐步健全。根据省政府〔2020〕82号文件要求,省社建立了审计工作委员会,增设了与资产财务管理合署办公的审计职能机构,兴合集团原企管部调整为审计风控部;省社党委书记、理事会主任直接分管审计工作,兴合集团和一级社有企业全面落实党组织书记、董事长分管审计工作,设立独立的审计部门,大部分二级及以下企业也设立了独立的或合署的审计职能机构。内审组织实施上,上一级企业既承担本级审计工作,也承担对所属各层级企业的审计任务。审计力量配备上,兴合集团各社有企业内审专职人员扩大到28人,集团本部审计风控部增加到7人,内审工作体系逐步健全。
内部审计的计划性逐步增强。省社重点加强社有企业经济责任制考核审计、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近三年未经审计企业的审计安排,组织兴合集团按照“三年审一遍”的要求,制定了2024—2026年的三年轮审工作方案,全面落实审计全覆盖。2024年,对122家社有企业开展经济责任审计、272家社有企业进行风险资产、出借资金和对外担保等方面的专项审计,推动内审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
存在问题
少数社有企业领导对内审工作重视不够。少数基层社有企业对内部审计的地位作用和职能认识不足,忽视了内审对深化社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极端重要性,内审工作作用未能得到充分发挥,内审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
内审工作面临的各类挑战越来越多。本级社有企业数量庞大,行业经营范围广,专业领域和业务种类杂,对内审人员专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