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刻领会修订条例重大意义
(一)传承红色基因
(二)适应时代要求
(三)强化党性修养
二、全面把握条例核心要义
(一)聚焦重点领域
(二)突出制度刚性
(三)坚持问题导向
三、多维发力践行条例精神
(一)提升政治站位
(二)严守纪律规矩
(三)强化示范引领
(四)健全长效机制
2025年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研讨会交流发言:深学笃行厉行节约之要,严明纪律规矩反对浪费之弊
同志们: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修订与施行,是党中央着眼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今日,我们齐聚一堂,围绕这一重要法规进行深入研讨交流,这既是对条例精神的再学习、再领会,更是对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贯彻落实情况的再部署、再推进。此次研讨,旨在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我机关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一、深刻领会修订条例重大意义,夯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思想根基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是我们党一以贯之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是共产党人永葆先进性、纯洁性的内在要求。新修订的《条例》,不仅是制度的完善和升级,更是对新时代新征程下,持续深化作风建设、涵养优良党风政风的战略考量。
(一)传承红色基因,彰显党的优良作风本色。
回顾党的百年奋斗历程,无论是革命战争年代的艰苦卓绝,还是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自力更生,亦或是改革开放以来的砥砺奋进,勤俭节约、艰苦奋斗始终是贯穿其中的鲜明底色。毛泽东同志曾指出,“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这不仅是告诫,更是我们党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保证。当前,面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们所肩负的任务更为艰巨,面临的挑战更为严峻。在这样的历史关口,重温并践行厉行节约的优良传统,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凝聚党心民心、激发全社会奋斗热情,具有不可替代的重大意义。新修订的《条例》继承和发展了这一光荣传统,以更严的标准、更细的规定,将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制度化、常态化,彰显了我们党永葆本色、永葆先进性的坚定决心。
(二)适应时代要求,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不仅是道德要求,更是重要的治理命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节约工作,将其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从中央八项规定开篇,到持续深入开展作风建设,无不体现出对铺张浪费现象的深恶痛绝和对勤俭节约的高度倡导。当前,我国已迈入高质量发展阶段,资源环境约束趋紧,发展方式粗放的问题依然存在。党政机关作为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运行效率、资源利用水平直接关系到国家治理的效能和公信力。新《条例》的出台,正是立足于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必然要求。它通过明晰责任边界、细化管理措施、强化监督问责,旨在推动党政机关在行政运行中更加精打细算、开源节流,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优化公共资源配置,从而更好地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三)强化党性修养,筑牢清正廉洁从政思想防线。
节约与廉洁,犹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互为表里、相辅相成。铺张浪费往往是腐败的温床,奢靡之风是滋生腐败的土壤。一些党员干部之所以滑向腐败深渊,往往始于思想上的放松,止于作风上的越界,而生活上的奢靡享乐往往是其思想蜕变的重要表征。新修订的《条例》不仅仅是针对具体行为的规范,更是对党员干部党性修养的深刻洗礼。它要求党员干部从思想深处树立过“紧日子”的意识,自觉抵制各种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的侵蚀,以实际行动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通过严格执行《条例》,能够有效遏制“舌尖上的浪费”“车轮上的腐败”“会议中的形式主义”等问题,从源头上减少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的可能性,进而筑牢党员干部清正廉洁从政的思想防线和行为底线,为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坚实保障。
二、全面把握条例核心要义,精准对标对表纪律要求
新修订的《条例》在原有基础上,针对新情况新问题,作出了许多新的规定,更加严密、更加具体、更具操作性。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刻领会其核心要义,做到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
(一)聚焦重点领域,明晰节约反对浪费具体规范。
新《条例》坚持问题导向,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办公用品、能源资源、差旅、培训、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多个方面,都作出了更加具体和严格的规定。例如,在公务接待方面,强调了“非必要不安排”“不超标准、不超范围”的原则,对接待费用、陪餐人数、用餐标准等均有明确要求;在会议活动方面,提倡精简会议、提高效率,严格控制会议数量、时长和规模;在公务用车方面,坚持“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合理调配”的原则,强调车辆配备和使用要严格遵守规定;在办公用品方面,倡导循环利用、绿色采购,杜绝不必要的浪费。这些细致入微的规定,旨在堵塞漏洞,从制度上约束公权力运行,确保每一笔财政资金都用在刀刃上,每一项公共资源都得到高效利用。
(二)突出制度刚性,构建科学严密的责任体系。
新《条例》的一大亮点是进一步强化了制度的刚性约束,明确了各级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中的职责定位和具体责任。它不仅提出了“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负监督责任”的总要求,还对主管部门、审批部门、监督部门等各方的责任进行了细化。例如,强调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节约工作负总责;相关业务部门要承担直接责任,对本领域的浪费行为进行管理和纠正;财务、审计等部门要强化资金使用的监督和审计。这种责任体系的构建,意味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不再是“软任务”,而是必须严格执行的“硬指标”,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