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埠镇人民政府关于迅速贯彻落实省市县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的通知
杭政〔2024〕8号
各村(社区)、各生产经营单位、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新余市渝水区一临街店铺火灾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全省全市全县安全生产会议精神,以近期省内外多起生产安全事故为镜鉴,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压实责任,狠抓落实。根据《舒城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迅速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全县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的通知>》(舒安〔2024〕1号)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将一季度全镇安全生产重点任务分工如下,请各生产经营单位认真抓好落实。各村(社区)、有关部门要迅速安排、部署、推动具体工作,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落实落细各项针对性防范措施,全力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工作落实情况请于3月31日前,由各牵头单位安排专人负责报送至镇安委会办公室(镇应急管理所),联系人:黄潮林 、电话:13865727612。
附件:一季度安全生产重点任务分工表
杭埠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8日
附件
2024年一季度安全生产重点任务分工表
序号 |
任务内容 |
牵头领导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完成时限 |
1 |
一季度镇安委会扩大会议 |
镇安委会 主任 |
镇应急所 |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
2024年2月底前 |
2 |
各行业领域冬季消防安全 |
各专项领导 小组组长 |
派出所 |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
2024年2月8日前 |
3 |
敬老院及卫生院及食品安全 |
袁良成 |
民政办 |
计生办、规划建设分局、市场监管所、涉及村(社区) |
2024年1月下旬 |
4 |
学校及培训类机构安全 |
李燕翔 文 明 |
中心校 |
市场监管所、派出所、综合执法分局、规划建设分局、经发办、人社所 |
2024年2月下旬 |
5 |
住宅小区安全(含物业管理) |
周秀准 文 明 |
综合执法分局 |
派出所、规划建设分局、涉及村(社区) |
2024年3月底 |
6 |
城镇燃气安全 |
周秀准 |
综合执法分局 |
派出所、规划建设分局、各村(社区) |
2024年月下旬 |
7 |
镇工贸企业安全 |
文明 |
镇应急所 |
经发办、市场监管所 |
2024年3月底 |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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