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聚焦协同发力
(一)强化思想引领
(二)创新载体抓手
(三)健全保障机制
二、正视问题短板
(一)思想认识存在“偏差”
(二)载体创新存在“短板”
(三)机制保障存在“弱项”
三、锚定目标方向
(一)深化思想认识
(二)创新融合载体
(三)健全保障机制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关于推动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
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是新时代机关党建的核心任务,也是提升人大履职效能的根本保障。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人大“立法、监督、决定、任免”核心职能,以“党建引领业务、业务检验党建”为导向,探索构建“思想同频、任务同担、成效同评”的融合机制,推动机关党建与人大履职协同共进。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聚焦协同发力,党建业务融合取得阶段性成效
机关党委立足人大机关职能定位,从思想引领、载体创新、机制保障三个维度破题,推动党建工作与人大业务从“物理叠加”向“化学反应”转变,为人大依法履职注入强劲红色动能。
(一)强化思想引领,筑牢融合思想根基
一是深化理论武装,把准融合方向。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核心内容,每年开展专题学习12次以上;组织“党建+业务”专题研讨,围绕“如何以党建促立法质量提升”“监督工作中如何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等主题开展研讨6场,推动党员干部深刻把握党建与业务融合的内在逻辑,全年累计撰写学习心得、调研报告230余篇。二是强化政治建设,锚定融合坐标。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机关党委每月专题研究党建与业务融合重点任务,将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精准转化为人大立法、监督等业务工作的具体目标;开展“政治机关意识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对照“三个表率”标准(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作表率,在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作表率,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上作表率)检视履职差距,全年整改问题45项,切实把政治优势转化为业务优势。三是培育先锋队伍,夯实融合主体。实施“党员履职先锋”培育工程,在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设立“党员先锋岗”18个,明确“带头参与立法调研、带头开展监督检查、带头联系人大代表”三项职责;组织“业务骨干讲党课”活动,由熟悉立法、监督业务的党员干部结合工作实际讲授党课12场,推动理论学习与业务实践深度结合,全年评选“履职先锋党员”36名,党员履职主动性显著提升。
(二)创新载体抓手,搭建融合实践平台
一是打造“党建+立法”融合模式,提升立法质量。在重点立法项目中成立“临时党支部”,将立法调研、草案起草、征求意见等环节与党支部活动紧密结合,如制定《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时,临时党支部组织党员干部深入企业调研23次,收集意见建议180余条,推动条例新增“企业权益保护”“政务服务优化”等特色条款15项;建立“党员立法联系点”,在乡镇(街道)、行业协会设立联系点28个,由党员干部定期对接,畅通立法民意收集渠道,全年通过联系点吸纳基层意见96条,有效提升立法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二是构建“党建+监督”融合机制,增强监督实效。围绕监督工作重点组建“党员监督专班”,在预算审查监督、执法检查等工作中由党员干部牵头负责,如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时,党员监督专班带队检查食品生产企业、农贸市场46家,发现并推动整改问题32项;创新“监督整改回头看+主题党日”活动,将监督整改成效评估纳入党支部主题党日内容,组织党员干部对以往监督事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18次,推动整改事项落实率从85%提升至98%。三是深化“党建+代表工作”融合实践,密切联系群众。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代表联系服务月”活动,组织党员干部陪同人大代表走访群众、接待选民120余次,帮助解决“老旧小区改造”“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民生问题78个;建立“党员干部联系代表”制度,每名党员干部固定联系5-8名人大代表,及时反映代表履职诉求,全年协调解决代表履职保障问题63项,推动代表建议办理满意率提升至96%。
(三)健全保障机制,巩固融合工作成效
一是建立“双清单”管理制度,明确融合任务。制定《党建与业务融合重点任务清单》和《问题整改清单》,将“推动党建与立法调研结合”“在监督工作中设立党员责任区”等28项融合任务分解到各党支部,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每月召开“融合工作推进会”,对照清单督查进度,全年完成重点任务26项,整改融合不深、载体单一等问题18项,确保融合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完善“双考核”评价体系,压实融合责任。将党建与业务融合成效纳入机关年度考核,在考核指标中设置“融合工作占比”(权重不低于30%),从“党建引领业务成效”“业务工作体现党建元素”“党员履职融合度”三个维度设置15项具体指标;推行“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业务履职评价”双评议模式,党支部书记述职时需专题汇报融合工作情况,评议结果与评优评先、干部任用挂钩,全年有6个党支部因融合工作突出被评为“先进党支部”。三是强化“双保障”支撑体系,夯实融合基础。在经费保障上,将党建活动经费与业务工作经费统筹使用,优先保障“党建+立法”“党建+监督”等融合项目需求,全年投入融合工作专项经费85万元;在阵地保障上,整合机关党员活动室、立法调研室等资源,打造“党建与业务融合实践基地”6个,配备立法资料查询、监督数据统计等设备,为融合工作提供硬件支持,全年依托基地开展融合活动48次,活动质效显著提升。
二、正视问题短板,深刻剖析融合工作现存不足
尽管党建与业务融合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新时代机关党建工作要求和人大履职需要,仍存在思想认识、载体创新、机制保障等方面的问题,需深刻剖析、靶向解决。
(一)思想认识存在“偏差”,融合主动性不足
一是“重业务、轻党建”惯性仍存。部分党员干部对“党建引领业务”的认识不够深刻,存在“党建是软任务、业务是硬指标”的错误观念,如在立法调研、监督检查等工作中,仅关注业务完成情况,未主动融入党建元素,全年有8个业务项目未开展党建融合活动;个别党支部书记对融合工作重视不足,将融合视为“额外任务”,在工作部署中存在“口头强调多、实际举措少”的现象,导致融合工作流于形式。二是“两张皮”思维尚未根除。部分党员干部缺乏系统思维,将党建与业务割裂看待,如开展党支部活动时仅局限于“学文件、读报纸”,未结合业务工作设计内容;撰写业务报告时未体现党建引领作用,全年有32份业务报告未提及党建相关内容,未能有效展现融合成效。三是群众参与度有待提升。在融合工作中,对“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落脚点把握不够精准,如“党建+代表工作”活动中,部分党员干部仅注重与人大代表对接,未深入倾听群众诉求,导致活动解决的民生问题与群众期待存在差距;个别融合项目宣传力度不足,群众对“党建促履职”的知晓率不高,全年收到群众对融合工作的反馈意见仅23条,互动性有待加强。
(二)载体创新存在“短板”,融合实效性不强
一是融合载体针对性不足。部分融合载体与人大业务结合不够紧密,存在“泛化”“虚化”问题,如开展“党建+立法”活动时,仅组织党员干部参观红色教育基地,未结合立法项目开展专题研讨,全年有12次融合活动未达到预期效果;个别载体设计未考虑不同业务领域特点,如对预算审查监督、执法检查等差异化业务采用相同融合模式,导致载体与业务需求不匹配,融合实效打折扣。二是融合深度有待拓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