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二、工作目标
三、责任对象
(一)主体责任
(二)第一责任
(三)直接责任
(四)一岗双责
(五)党员责任
(六)职员责任
四、责任清单
(一)主体责任
1.党委
2.基层党(总)支部
(二)第一责任
1.党委书记
2.党(总)支部书记
(三)直接责任
1.协助第一责任人统筹推进党的建设各项工作
2.根据党组织确定的目标任务
3.深入基层调查研究
4.及时向基层党组织传达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
5.贯彻落实“一岗双责”
(四)一岗双责
1.认真学习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2.坚持两手抓、两促进
3、按照党组织要求
4.认真参加双重组织生活
(五)党员责任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3.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
4.自觉遵守党的纪律
5.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
6.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7.密切联系群众
8.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六)职员责任
1.牢固树立“国企姓党”观念
2.努力学习并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3.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中体现责任担当
4.着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5.恪守职业道德
6.精诚团结
五、落实措施
(一)建立责任考核机制
(二)加强监督机制建设
(三)强化党建责任落实
(四)实行责任落实报告机制
(五)完善责任履行结果应用
六、工作要求
(一)国资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忠诚履行党的建设主体责任
(二)党组织书记要牢记第一责任
(三)各单位要把抓党建责任体系建设与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
(四)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和提炼有益经验和积极成果
抓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市国资委党委决定建立抓党建工作责任体系,促进各级党组织、干部、党员和普通员工切实承担好、履行好管党治党责任,现就责任体系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和市委的统一部署,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权责统一、失责必究。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深化改革促进发展、保障安全稳定和优质服务、提高国有企业效率效益、增强核心竞争力作为党组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改革发展成果检验党组织的工作和战斗力,确保国资系统各级党组织、领导干部、全体党员和普通员工更好的履行党建职责,推动全市国资系统党的建设各项工作有效落实,为广东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为XX在高水平生态保护中实现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以建立抓党建工作责任体系为抓手,层层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推动全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地生根,切实增强“国企姓党”意识,教育引导国资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自觉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中体现责任担当,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把党建优势转化为创新优势、竞争优势、发展优势,持之以恒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作出新贡献。
三、责任对象
市国资委党委从主体责任、第一责任、直接责任、“一岗双责”、党员责任和职员责任等六个方面,建立起“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责任分明”的抓党建工作责任体系,推动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主体责任
各级党组织履行党的建设主体责任。
(二)第一责任
党委、党(总)支部:国有企业党政“一肩挑”的单位党组织书记承担第一责任。主要负责人和党组织书记交叉分设的单位,党组织书记和行政主要负责人共同承担第一责任。
(三)直接责任
党委、党(总)支部:设置党建专职副书记的单位,由党建专职副书记承担直接责任。没有设置党建专职副书记的单位,由分管党建工作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直接责任。
(四)一岗双责
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党组织隶属关系,主动接受上级党组织的领导和监督。
(五)党员责任
全体党员在党的建设中应当履行的共同责任。
(六)职员责任
除党员外的普通员工在党的建设中应当履行的基本责任。
四、责任清单
(一)主体责任
1. 党委
(1)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决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统筹谋划推进本单位党的建设和改革发展,做到党建与业务两手抓、两手硬。围绕单位生产经营,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坚持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完善议事决策机制。
(2)召开党委会议,学习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研究贯彻落实具体措施;规范决策程序,健全议事规则,对“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研究讨论后,由行政办公会、董事会或经理层作出决定。
(3)建立党建工作领导体系,优化党委工作机构配置,健全责任考核机制,定期听取党的建设工作汇报,定期研究党的建设重要问题,部署党的建设重点工作,强化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配齐配强党务工作人员,保证党的工作经费,确保机构健全、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工作到位。推进本单位党委和支部标准化建设,提升党建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创新工作载体,打造党建品牌,提升党建科学化水平。
(4)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组织开展党内集中教育和经常性教育,充分发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示范作用,严格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5)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打造一支讲政治、顾大局、懂经营、善管理、强党建的高素质专业化领导队伍。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执行“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选任标准,加强对选人用人工作的领导和把关,严把标准关、人选关、考察关、审批关、纪律关、监督关,保证党组织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对重要干部的管理权。
(6)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7)定期研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领导、支持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执纪问责。健全党内监督体系,组织开展内部巡察监督,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
(8)规范设置本单位基层党组织,按期进行换届。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建好管好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严格发展党员程序,及时转接组织关系,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和考核,深化党员志愿服务队、党员示范岗建设,引导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9)宣传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党建工作制度,完善制度体系,督促检查制度执行。
(10)定期研究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国有企业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工作、工青妇等群团工作和离退休干部工作,领导本单位的工青妇等群众组织。
2. 基层党(总)支部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创先争优,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推进支部标准化建设,提升党建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按期完成支部换届,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党小组。创新工作载体,打造党建品牌,提升党建科学化水平。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科学、文化、法律知识以及业务知识,做合格共产党员。
(3)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推动“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