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七)密切联系群众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
深刻理解党员义务和权利的内涵
新《党章》重申了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我们党员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必须遵循的基本行为规范,对于加强党的建设,实现党在新世纪新阶段的奋斗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新《党章》有利于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学习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领会这项新规定的时代精神,对于我们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履行党员义务,承担党员职责,具有重要的作用。我认为,对于党员的八项义务,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切实履行,要做到全面、严格、自觉执行,不能有半点的马虎与迁就,在履行义务时,应时时刻刻按照党章规定的要求去做。
党员权利不是个人特权和私人利益,而是党员服务于党的当前任务和最终目标的所必需的民主政治权利。始终做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为全体党员在新世纪新阶段指明了行动方向。党员只有积极行使权利,主动发挥作用,才能担负起党的使命,贯彻科学发展观,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为此,我们每一位党员都要增强权利意识,积极正确行使党内批评的权利,勇于同各种不良现象作斗争。
党员的义务与权利是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应该把二者统一到实际行动中去。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无论是逃避党员义务,还是消极行使权利,对党的事业都是百害而无一利,必须坚决克服和纠正。只要我们大家遵照《党章》的要求,自觉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全身心地投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中去,就能创造出无愧于时代的光辉业绩。
党员的义务
党员的义务指党员对党应尽的责任,是党对党员的基本要求,是党员条件的具体化,也是衡量一个党员合格不合格的具体标准。
党章中规定党员有下列义务:


